“那我倒要看看,难不成你还变出一个人来了?”耿老太太立刻来了兴趣。 姥姥速度快,洗了手,拍了拍衣襟上的土,就直接进了堂屋,“哟,小顾,你回来了,怎么不吱一声?” 顾超走的匆忙,原本说等到年底交接之后,才能回到京城,现在才十月份,他怎么回来了? 元妮也跟了进去。 堂屋里,顾超正在跟姥姥说话,“本是要等到年底的,不过上头安排了一个厂长,人家急着上任…… 就提前交接了,正好有一批家具要运到京城,我就跟车一起过来了。” “羊肉也是你拿来的?” “昨天路过辛家坡,他们大队养了不少羊,就在路口卖,我就买了一只活的,又砍了半只。” 此辛家坡,非彼新加坡,是郊县的一个公社,因为水草丰美,他们以集体合作社的名义养了不少猪羊,社员生活很是富裕,脑子也活。 “还有活的?” “在二进院子里呢。” 姥姥,耿老太太还有元妮,急忙跑到二进院子里去看,还没看到小羊,就见一只大花公鸡,领着一只芦花母鸡,正在菜地里穿梭,忙着刨土捉虫。 “这鸡咋这么眼熟啊?” “这不是大花吗?”大家惊讶坏了,人能进城,这鸡咋也进城了? 大花很给面子的扑扇了两下翅膀,就又专心捉虫去了。 姥爷精心种的大白菜甜美多汁,上面长了不少胖大的菜青虫,这些家伙天天好吃好喝,万万没想到,最后成了大花和他老婆的美餐。 “小顾啊,你可真有心了,把大花也带进城了?”姥姥又惊又喜。 小鸡苗不好养,大花是养熟了的大公鸡,每天早起打鸣,从不误事,姥姥一直惦记着。 但她也知道,把一只鸡从乡下带进城是不可能的,所以从来不跟别人说。 耿老太太也笑呵呵的,小院里有鸡有狗,正是她最喜欢的乡村田园生活。 人就是这样,生活在城里的时候,想念乡下的青山绿水。 真正在乡下,面朝黄土背朝天劳作的人,又会惦记城里的舒坦日子。 除非像耿老太太这样,住着城里大院子,出门买菜看病都方便,一边享受城市资源,然后在院里养几只小鸡,种一点小菜,方能达到人生圆满。 顾超指了指墙角的鸡笼子,“二舅舅和二舅母上班忙,没时间喂鸡,他们说两只母鸡一直不肯下蛋,因此就编了个笼子,让我给带过来,没想到路上跑了一只鸡。” 姥姥啧啧称奇,这个老二媳妇儿倒是越来越懂事了,要是搁以前,她非得想办法把几只鸡都弄到娘家去。 想来是老二有了工作,俩儿子也有了出路,她心情好。 小羊就拴在院里的老香椿树底下,它没有大花夫妻那么自来熟,怯生生的,连叫都不敢叫,面前堆了一些草,小羊一根也没吃。 “辛家坡杀的是大羊,小羊都给卖了,说是要引进新种羊,得腾地方。”顾超笑眯眯的说道。 四舅舅正吭哧吭哧的搭鸡窝,垒羊圈,“这羊太小了,又被吓得不轻,咱先养着,等大一点再说。” 顾超挽袖子,要去帮忙,被姥姥给拦住了,“跑那么远的路,别弄这些个杂活,妮儿,你领小顾去洗一洗,等着吃饭。” “唉。” 元妮答应着,用搪瓷脸盆倒了热水,又兑了一点凉水,然后才叫顾超,“洗洗吧?” 顾超挽起袖子,露出强健的手臂,他接过元妮递过来的香皂,一边往手上擦,一边问元妮,“大学怎么样?” “特别忙,要劳动,要上课,要学习,每天一摊子事……” 现在的大学没有混日子一说,但凡考进来的,都如饥似渴的学习。 元妮觉着,自己就跟上满发条一样。 顾超唇角微扬,接过元妮递过来的毛巾,擦干净手,“十一过后,劳动任务就该结束了吧?” “不干活,就该考试了,哪有个闲下来的时候呀?”提起期中考试,就没有一个学生不头痛的。 大学要求严,挂科对成绩影响特别大,甚至会影响到毕业分配。 以前总有人念叨六十分万岁,现在没人说这话了,大家都在拼命,力争上游。 看元妮皱着细巧好看的眉毛,一脸愁容,顾超突然伸手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光顾着读书了,有没有想我?” 气氛一下子旖旎起来…… 两人没说几句话,舅母就叫大家吃饭,“粉汤好了,快吃饭。” 陈家以前缺过粮,缺过钱,就是从来没缺过人,来到京城后,只剩下了一半人口,就这,还是坐了满满一大桌子。 厨房距离堂屋还有点儿远,一碗一碗端粉汤太费劲,四舅和四舅母干脆把大铁锅端进了屋里,直接给大家盛。 大人们用大碗,孩子们在长身体,也用大碗,大花用家里最大的碗。 “小顾给咱们拿了半只羊呢,我片了一半下锅,放开肚子吃,管够。”四舅母乐呵呵的给大家盛汤。 鲜嫩的羊肉片,筋道的土豆粉,萝卜片儿,汤上飘着油花和细碎的蒜苗,只看一眼就令人口舌生津。 今儿来不及烙硬面饼了,做的是烫面葱花千层饼。 盛完了一轮汤,大家赶紧坐下吃起来,喝一口汤,再咬一口饼,杠香。 四舅舅问起大花的情况,“医生说了没?到底能看不?” 姥姥讲了一遍看病的经过,然后又问四舅舅,“让大勇给你帮忙,能行不?” 四舅舅很有孝心,对姥姥一向言听计从,这次他却罕见的摇了头,“别看是组装自行车,可费力着呢,大勇毕竟是个病人,不能累着。” 姥爷也说道,“你没答应人家吧?” “没说太具体,我就说,帮他找个活。” “幸亏你没把话说死,我跟你说呀,这件事不能这么办,”姥爷叹了口气,开始讲道理。 救急不救穷,帮理不帮亲,老队长带着儿子大老远过来看病,能帮的,他们一定要帮衬。 “老四请人,是为了帮忙做买卖挣钱,请来的工人,必须得下力,才能把这份工钱挣出来。 大勇那身体时好时不好的,若是请了他来帮忙,他下力干活累病了,那就是老四的错。 若是大勇不出力,那就相当于老四白养着他。我说孩儿他娘,你咋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呢?” 听了姥爷的话,姥姥恍然大悟,她懊悔的直拍脑门,“但我已经给大勇说了,保证帮他找到活,这可怎么办?”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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