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看相貌很斯文,就是面容比较憔悴。 “我爸给人帮忙去了,晚一点才能回来。”陈大勇急忙说道。 “我是普外科病人的家属,我父亲明早做手术,术后需要一个护工照料,不知道陈老爹有没有时间?”中年男人很客气的说道。 “我爹刚被人叫出去,不知道他在外头接到活没有?没法给你准话呀。”陈大勇很为难。 “那我在这里等一下陈老爹,可以吗?” “都是病人,只要你不嫌弃,就随便坐吧。”陈大勇赶紧招呼中年男人坐下。 耿老太太自来熟的跟中年男人聊起来,原来这人是报社的编辑,他老爹要做腹部手术,这两天起卧需要有人照顾。 “我单位忙,请不到假,也没有让儿媳妇照顾公爹的道理,只能请人帮忙。”中年编辑叹口气。 “你肯花钱,就跟你尽孝是一样的,大家都能理解。”耿老太太赶紧安慰他。 手术后恢复的快,不过就是几天功夫,这点钱,一般人都承受得起。 胡乱聊了几句,陈老爹就进来了,刚跟姥姥和元妮打了声招呼,编辑就把他拉到一旁说起了话。 两人在讨论工钱以及照顾时长。 商量好了之后,编辑就笑着说道,“陈老爹,那我父亲就拜托你了。” “放心吧,明早十点以后,我就在手术室外边等着,我看护过这样的病人,有经验着呢。”老队长拍着胸脯,满口答应。 看到编辑走了,姥姥笑道,“做这个营生可行?” “太行了,多亏了你家老四,要不然都没钱给大勇治病。”老队长端起茶缸子,抬手就准备喝。 元妮赶紧拿起暖瓶,帮他兑了点热水,现在天已经凉了,可不敢再喝冷水。 老队长喝了水,又抹了抹嘴,这才坐下。 据老队长说,他在家里筹办的那点儿看病钱,跑到京城来又交了住院费,就花的差不多了, “我没想到,大勇得的是慢性病,要长期治疗,幸亏学兵给我介绍了这个营生,要不然,早就没钱给大勇治病了。” 陈大勇心有余悸,“就是那个洗血的机器,每隔三天就得上一次,要不然我就浑身乏,还恶心。” “就这玩意儿贵,做一次得八块钱,每月光是洗血,就得花八十块。” 大家都同情点头,八十块钱不是个小数,别说是老队长和陈大勇拿不出来,就是搁现在的京城,普通人家拿这么多钱都吃力。 姥姥的手已经在摸兜了,能帮一把是一把,就在这时,老队长看见了她的动作,“不用不用,我现在不是做护工吗?挣的钱足够给大勇看病了。” “可是……”总这样也不是个事儿啊? “医生已经说了,现在大勇的病是急性期,需要多洗血,等他病情稳定了,每周上两次机器就可以了,到那个时候,花钱就少了。” 老队长大声说,但声调有些愁苦,听起来更像是安慰自己。 每月花八十块钱做透析,和花六十四块钱做透析,有多大区别呢? “那你们以后怎么打算的?”元妮算是听明白了,就算是急性转慢性,陈大勇也不能离开京城。 丹山县根本就没有透析机,他回去就是死路一条。 老队长深深吸了一口气,“我们父子俩一出门就求人,我正想跟你们说呢,以后大勇就不走了,他得留在京城治病。 治病不能没有钱,我可以留在医院当护工,你们能不能帮大勇找个活干?” 先把命保住,至于钱……只要努力干活不就有了吗? 姥姥皱眉寻思起来,陈大勇可是肾病患者,不能劳累,所以他干的活挺不好找,太轻松了,人家不会找他干,太累了,他干不了。 见姥姥不吭声,陈大勇急忙说道,“姨,你千万别往心上去,我爹就是随口说说。” “我想到一个活,大勇啊,你会不会装自行车?”姥姥猛的一拍大腿。 大勇愣了一下,“会呀,我家的自行车被我拆了装,装了拆,都不知捯饬好几回了。” 大队长家的条件,是比较好的,很早就置办了一辆二八自行车。 村里的路不好走,自行车坏的快,老队长父子都会修自行车。 “那就好办了,有大勇能干的活,你们安心住院。” 得了姥姥这句话,陈家父子千恩万谢。 父子两个早就商量好了,等陈大勇出院以后,老队长继续留在医院做护工。 老队长在家没脱离过劳动,身子骨还行,他做护工挣来的钱,就够陈大勇看病的了。 陈大勇挣来的钱,刚好做生活费。 “都是一个村的人,别说那么多客气话,只要大勇好好的,我们心里也高兴。”m.biqubao.com 姥姥大度的挥挥手,表示能帮的忙一定帮忙。 这可不是老太太瞎吹牛,四舅舅打算自己开铺子,正想找帮手呢。 与其用外边的人,不如用自己人,就是不知陈大勇的身体行不行? “医生说了,只要大勇的病情稳定,就可以正常的生活和劳动,只要别干重活别熬夜就成。”老队长赶紧表态。 陈大勇也猛点头。 这对父子,在红旗大队是数得上的人物,没想到一场病,直接把陈大勇给打垮了。 连带着老队长一起吃苦受累,这把年纪了,还要挣钱给儿子看病。 虽然同情父子俩,姥姥并没把话说死,到底用不用陈大勇,决定权还在四舅舅手里。 离开了医院,几人直接回家。 一进院子,只觉满园飘香,耿老太太到处看,“你家老四媳妇可真能干,这是做什么好吃的了?怎么这么香?” 四舅母从厨房探出头来,“你们回来的正好,羊肉粉汤就要出锅了。” “羊肉不好买,你们打哪儿买的羊肉啊?”立秋之后,人们开始进补,羊肉本就不好买,现在更成了抢手货。 四舅母指了指堂屋,笑着说道,“娘,妮儿,你们快进屋看看去吧,不光是有羊肉,还有你们想不到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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