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我靠捡废品惊艳世界_第71章 不速之客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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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贼娃子,我没下手打死她就不错了,谁伺候她?”姥姥气势汹汹追出来,赶在元妮之前拦住了汤美芬。
  元妮抱着罐子,看看摔倒在地的孩子,果然是汤美芬的小女儿。
  这孩子两手都抓着一个天鹅蛋,嘴里还叼着一个。
  汤美芬哭得很伤心,“她只是个孩子,孩子嘴馋,吃一点东西怎么了?你们至于下死手追她吗?你,你还打她,你是人吗?”
  姥姥叉腰,“嘴馋就要去偷吗?你们偷东西还有理了?不行,你要是不赔我点心钱,我就找警察评理去,我要问问他们,小孩偷东西是不是不犯法?”
  院子里的人都追出来,纷纷谴责汤美芬,“孩子不懂事,你是大人,你咋也不懂事?”
  “就是,谁不馋?现在孩子大人都缺油水,也没见谁白拿别人东西,你这是养了个贼呀。”
  “老霍,你咋把房子租给这样的人?赶紧赶出去。”
  老霍就是门口倒座房的主人,闻言一个劲皱眉头,“听见了吗?你们这是犯众怒了,赶紧拿上东西搬家。”
  “我不搬,我给房租了。”
  “赶紧滚,跟我说这些没用。”老霍说着,直接进屋拎了两个旅行袋,还抱了一包衣服,直接给扔到了大门口。
  汤美芬一看就傻眼了,她冲上去想厮打老霍,结果被对方抓住头发拖出院子,“你当我是周家老太太呢?再捣乱,就要你命。”
  老霍的拳头比碗还大,汤美芬被吓傻了,一声也不敢吭。
  不讲理的怕不要命的,汤美芬之前欺负房东老太太,是因为对方好说话,善良,现在她不敢了,不说别的,单看老霍那大拳头,打在身上可是真疼。
  看着汤美芬母女被赶出去,元妮赶紧进屋,“四舅舅,你看一下房梁上的东西还在不在?”
  这次来省城,元妮带了不少金戒指,这些戒指都陆陆续续卖出去了,一共卖了一万多块钱。
  钱被元妮换成了两张五千块的存折,剩下的都是现金,连同收到的高古红玉,都放在房梁上。
  要是被三只手偷走,那损失可就大了。
  舅舅闻言,立刻拽桌子,站上去检查了一番,“妮儿,都在呢。”
  四舅舅是家里知道元妮秘密最多的人,元妮找四舅母打金戒指,怎么滴也瞒不过他。
  只不过,四舅舅不知道金戒指都是元妮的,还以为她只是过手,帮着别人代办。
  姥姥只知道房梁上有钱,可不知道有那么多钱,听见没丢东西,她就坐下来抱怨,
  “什么熊孩子?我跟你舅舅刚回来,就看见那小崽子拿着天鹅蛋往嘴里塞,跟饿死小鬼托生的一样。”
  “她怎么进来的?”元妮明明记得,跟姥姥出门的时候,是锁了门的。
  “用铁丝捅开的,小小年纪,也不知道跟谁学的损招?”姥姥骂着,正要把剩下的半包点心包起来,就对上了四舅舅专注的目光……
  “算了,这包已经拆开了,你跟妮儿吃了吧。”姥姥开始摩挲胸口,好东西便宜了小毛贼,想想就堵得慌。
  就在这时候,顾超过来了,他是来送火车票的,顺便告诉元妮明天在哪等车。
  “明早卡车要上货,拉了木头就走,八点钟,你们到木柴厂大门口就行。”
  “太好了,我把车票钱给你。”
  “不用,不着急。”
  话是这么说,元妮还是赶着给了钱,卧铺价格差不多是硬座的四倍,三张卧铺票,一共八十多。
  这笔钱太多了,不能欠顾超人情。
  等顾超走了以后,四舅舅就犯了愁,“妮儿,票钱能不能缓缓?我不管钱,钱都在淑芬身上……”
  “舅舅,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啥时候方便再说。”
  元妮一点都不担心四舅母,对方是个有原则的人,当初她就说过,先借钱给四舅母去看病,对方都没有同意。
  再说了,四舅母给的咸菜坛子还在她手里呢,元妮知道,那坛子有秘密,只是还没到打开的时候。
  临睡前,房东老太太带着周建国来了,“这是我烙的干粮,你们拿着路上吃。”
  她怕姥姥推辞,放下篮子就走,到窗外才问,还有没有跑腿的活?
  要是有的话,只管让周建国去干。
  “这家人可交,可惜,我是再也不会来省城的了,太花钱。”姥姥十分感慨。
  “那可不一定。”元妮已经盘算好,等政策放开,就在省城买房子。
  现在户籍有限制,乡下人没法在城里买房子,等买房落户的政策出来就好了。
  卧铺票是四天以后的,四舅舅盘算着,趁着还在省城,得多借点活,“乡下送病人,都是义务帮忙,谁给钱?”
  从这一点来说,还是城里好,挣钱容易。
  姥姥跟四舅舅絮絮叨叨说着话,元妮本想看看将军罐,可惜一直没找着机会,只能带着遗憾睡了。
  第二天大家起了个大早,元妮把红玉和钱都放在挎包里,直接背在身上。
  至于将军罐,则用布包起来,放进了纸箱子里,箱子里的空隙,用棉花填了起来。
  这样一来,即便是外人看到,只会以为这是她们在省城添置的家当。
  顾超带了三辆大卡车,在他的安排下,元妮跟他一辆车,姥姥坐第二辆,最后一辆上,跟着两个保卫科的人,他们要押车。
  而装有将军罐的箱子,则装到了第三辆卡车上。
  因为前两辆卡车上都是散木材,只有第三辆卡车上是箱子。
  卡车很快就出城,开上了大路,路边有稀稀拉拉的房子,墙壁上都写着补胎加水,还有的挂着蓝布门帘,上边写着饭馆。
  “厂长,就在这吃吧,要不该进山了,不好找饭馆?”司机笑着建议。
  顾超点头,“可以。”
  元妮知道,跑长途的都在路边小馆子吃饭,别看这些地方土气,给的都是真材实料,味道是不错的。
  几辆车依次停下,小饭馆的老板娘热情地跑出来招呼,“吃面还是米饭?我们这啥都有……”
  就在这时,最后一辆卡车上有人发出了刺耳的哭声,“妈妈,我要吃米饭。”
  大家都被吓了一跳,最后一辆车上装的都是货,哪来的孩子呀?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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