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林美慧以为刘重把自己的女儿安置在燕郊的某个山区,这些日子,陈坞和她派出去的人找了无数次,可惜都没有任何线索。 没想到,刘重竟然把孩子藏在北京附近的山里,也难怪,她找不到。 刘重回头看心事重重的林美慧,似笑非笑地问她,“怎么突然想通了肯跟着我走,你不怕我绑架你了?” 林美慧为了博得刘重的信任,佯装自己现在很失落的样子,“现在宋逸失忆,陈家的人也不肯相信我,在他们心里你才是那个正直善良的人,我胳膊拧不过大腿,与其这样,到不如顺其自然……” “你不怕我伤害陈家的人?”m.biqubao.com “我从小都不在陈家长大,回家后,陈坞对自己是不错,可是他又何尝不是害怕我回来分一份家业,还有在国外的陈婉悦,我没见过她,但我也知道她不是一个好惹的主,与其揣摩一大家人的心思,到不如跟着你……” 林美慧知道刘重狂妄自大,觉得自己无所不能,这些话说出来也只是为了迷惑他的。 好在刘重还真是吃这一套。 林美慧看着刘重脸上浮现笑意,似乎十分受用,林美慧索性继续说,“我不管你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肯定是陈家人对你有所亏欠,既然这样,那我更应该跟着你……这不是挺公平吗?哪怕是为了我的女儿着想,我也不应该再跟你作对。” “林美慧,你还真懂得讨人欢心,不过我承认,你说得还真的挺打动人的……” 刘重洋洋自得,突然间觉得五脏六腑的都顺畅了,本来被冯思彤威胁不悦的心,此时也变得十分的愉悦,他打开音乐,车里立刻回响起最近几个流行歌手的歌曲。 林美慧有些心烦意乱,但他不想让刘重看出任何端倪,只能跟着音乐轻轻地哼唱,装出一副轻松的样子。 这一路,林美慧记下很多的标记性东西。 她想着如果这次回来,她会立刻让人过来营救自己的女儿,绝对不会让她再留在这种地方受苦了。 天快亮的时候,那颠簸的山路终于变得平坦一些了。 借着熹微的光,终于可以看清楚前面是一个农家的房子,看起来十分破旧,远远看着一片漆黑,根本不像是有人居住的地方,林美慧一想到自己的女儿住在这样的地方,眼眶一红,差点哭出来。 刘重下车,从车后备箱里拿出一箱奶粉,还有几包尿不湿,林美慧看了一眼奶粉的品牌,竟然是一个杂牌子,瞬间愤怒不已,“刘重,你就给她吃这样的奶粉?” “去专卖店买,都会留下痕迹,我只能去边远一点的小卖部买,有得吃不错了……我们小时候都是吃小米粥长大的,你不要那么大惊小怪。” 林美慧心间一阵难过,可是现在责备刘重也没用了。 现在女儿落得这样的境遇,跟她自己也有关系,林美慧拿着那些奶粉和尿不湿往房子里走,刘重走过来,轻轻地敲了敲门,“刘芳,我们来看孩子了,你起床吧……” 屋子里的灯亮了,传来细细碎碎的声音,不一会,一个四十多岁的妇女披着外套打开门,看到林美慧的时候微微吃了一一惊,刘重解释,“孩子她妈……让她们见一面,明天就走。” 刘芳没说话,只是沉默着回到屋子。 屋子里没电灯,还点着蜡烛,刘芳轻轻地把孩子抱起来,孩子很瘦小,吃着手指睡得正香,当刘芳把孩子递到林美慧怀里的刹那,林美慧眼泪扑簌落下。 林美慧把脸贴着孩子的脸,轻声说,“孩子,是妈妈对不起你,是妈妈不好,让你受苦了。” 刘芳看着林美慧有些不满地说,“你别哭了,再把孩子吵醒了,她很能哭闹,十分烦人……” 林美慧看了一眼刘芳,心里更加心疼女儿,这样的女人怎么能看好孩子? 这个刘芳一看就没有什么耐心,平时女儿肯定没少受虐待,林美慧趁着刘芳不注意,走到灯下,掀开包被,果然看到女儿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林美慧正要发作,刘重过来劝她,“你还是别惹她,你走了,孩子还归她看着……如果你让她不高兴,你女儿有得罪受了。” “我要带孩子回去……” “你觉得可能吗?” 刘重掀眼眼皮,三白眼重重地瞪了一眼林美慧,“要不是看在你这次乖乖听话的份上,我都不会带你来这里,你这么一来,我又得费周折搬家……林美慧,你消停点吧,让你孩子也消停点。” 话说到这份上,林美慧再不识趣,那就是傻了。 她知道刘重说得出做得出,只能默默吞咽下对孩子的怜爱,“刘重,你到底怎么才能放了我的孩子,我们又没有得罪你,你为什么……” “诶,你看你又来了,来得时候不是说得好好的,以后你就跟着我吗?你放心,等我的大事完成后,也不会亏待你和孩子的,你只要乖乖听话就行了。” 刘重不耐烦地起身离开,回到里屋补觉去了。 林美慧看了看外面,心想着怎么才能带着孩子逃走,这时刘芳过来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这地方有狼,你带着孩子出去遇到狼就不好了,你还是陪着孩子多睡一会吧,离天大亮还有一会功夫的呢,我去给你们做点吃的东西。” 林美慧没理她,但是知道她说得话是没错的。 刚刚进山的时候,光山路就走了两个多小时,弯弯绕绕,即便记心再好,也不可能记住那么多条的分叉路。 况且,车钥匙在刘重那,现在自己这样跑出去,还真可能喂了狼。 林美慧放弃了逃跑的计划,抱着小月来到了床边,和衣躺下,又把小月紧紧抱在怀里,她希望用这样的方式弥补对女儿这一年多的亏欠。 女儿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吧嗒着小嘴,睡得更香了。 此时她长长的睫毛翘起,看起来似乎没有初见时那么瘦骨伶仃了,而是带着几分孩子的可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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