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来就是好样的,跟我们一起做热身吧!”冬泳大爷示意林致远站在队伍里,跟着大家一起做热身运动。 林致远乖乖的随着人群扭腰抬腿,足足热身了十多分钟,因为早起而略显僵硬的身体也被唤醒了。 大爷解释道:“冬泳最重要的就是热身,这样下水后才不会抽筋。” 热身完毕,大家开始换衣服。 这些冬泳人准备的是自制的换衣神器,两个铁丝围成的圈,外面罩了一层厚厚的布,有点像斗篷,上面有一个挂钩,挂在附近的树枝上,布垂下来,就是一个容纳一人的简易更衣室。 林致远借用了冬泳大爷的换衣神器,刚脱掉外面的外套,顿时打了一个冷战,心里萌生了退意,可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实在不好意思半途而废,咬着牙脱掉衣服换上泳裤。 “好,大家排好队,跟着我下水。”冬泳大爷带头,第一个跳进了水里,冬泳队员一个接一个的紧随其后,林致远排在最后,心一横,牙一咬,也跟着扑通一声跳进水里。 刚入水的一瞬间,林致远只觉得全身被千万根钢针扎上一般,寒意透骨,这才是真正的透心凉。 他也来不及多想了,只想着马上猛游一阵,让身体热起来,驱散寒意。 林致远跟着他前面的冬泳队员,游了大约一百米后,身上终于热了起来了,湖水不在冰冷,他感觉暖意从心底蔓延到四肢,这种感觉很舒服。 游了大约五百米自由泳之后,林志远改换成蛙泳。冬泳大爷来到他身边和他并肩游着,“小伙子,感觉怎么样?” “挺好,和游泳馆不一样,越游越暖和。” “冬泳的好处很多,增强免疫力,激活心肺功能,只要你能坚持下来,我保证你一个冬天都不带感冒的。”冬泳大爷耐心地给林致远普及着知识,“待会儿上岸后要快点擦干身体,穿上衣服,有条件的话回家洗个热水澡,喝点姜汤……” 半个小时后,冬泳队员在大爷的带领下分批上了岸。冷风一吹,这感觉真是酸爽,林致远飞快的用浴巾擦干身体,穿上衣服。 大爷还不忘叮嘱林致远,“小伙子,下次再来的话可以带一个保温杯,里面装点姜茶,驱寒保暖。” “谢谢大爷,下个礼拜咱们再见。”林致远挥手跟这些冬泳队员告别,步行回了家,这一路上他只觉得四肢百骸暖意融融,就连脚步都轻快了很多。 回家之后,他让沈娟给他煮了点姜汤,又去泡了一个热水澡,当他进入浴缸里被热水包围的那一刻,舒服的几乎叫出声来。看来有人喜欢这种近乎自虐的运动不是没有道理的,入水出水的那一刻确实是太冷了,但是游完之后真是舒服。 林致远当时就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把冬泳坚持下去。 ****** 林致远安安稳稳的又上了两天班,星期三,他接到了宋勤的电话,“致远,今天下午我飞燕京,你过来接我吧!沪市的金鼎大厦封顶仪式终于结束了,可把我累坏了,我和几个股东一商量,决定到燕京找你玩两天,大家都放松一下,小岳,李公子,谭家小姐都跟我一起去燕京。” “好,告诉我飞机落地的时间,我去接你们。”林致远一口答应下来。 陆家嘴这栋金鼎大厦从立项到主体建筑封顶,历时将近三年时间。这栋大厦可谓是资本和权力结合的产物。宋勤,李志昆,谭明春,金叶地产,港岛李家,后期又加上了沪市的黄家,六家联合,这才把这栋大厦建起来。 “不用你接,志昆大哥会派车接我们,今天晚上在他的大本营为我们接风,你想着到时候参加就行了,好了,不跟你说了,我要上飞机了。”宋勤匆匆的挂断了电话。 林致远当时就皱起了眉头。宋勤口中李志昆的大本营就是京华文采大厦的顶楼。这里原本是李志昆招待自己朋友的地方,没想到他在燕京的影视圈名气越来越大,来捧场的人也越来越多,因为这里集合了金钱权力美女等多种要素,逐渐发展成了一个类似私人会所的地方。 最一开始是燕京影视圈的大佬在这里聚会,因为有很多明星出入其中,名声越来越响,吸引了不少圈外的大佬趋之若鹜。 李志昆见生意越来越好,索性真的把顶楼办成了私人会所,想来这里消费,必须得是会员,而且还得提前预约。 林致远是真心不想去那种地方,那里的风评实在不怎么样,简直成了权色交易的中介所。他现在的身份比较敏感,万一被人撞见,有些解释不清。 不过今晚的人比较齐,除了宋勤之外,李昊文,岳一男,谭明春,李志昆都会出席,自己不参加实在说不过去。 思来想去,林致远给李志昆打了个电话,主题就是今晚的接风宴不要弄那些乱七八糟的,就他们几个朋友在一起喝喝酒,说说话,千万不要找什么小明星来陪酒。 李志昆当时就笑了,“致远,你放心吧,这些我都想到了,如今你的身份不同以往,我们会保护你的。” 李志昆都这样说了,林致远无言以对。 下班之后,林致远开着他那辆陆巡去了京华文采大厦。 李志昆的司机一直等在车库门口,他见林致远来了,主动替林致远去停了车,“林总,李总他们一直在等您,请您跟我来。” 司机引领着林致远坐电梯上到顶楼。 林致远已经很久没来这里了,一出电梯门就发现,这和上次来又发生了很大变化,整个装修更加奢华,金碧辉煌的,从里到外透着一股俗气,唯一带点文化气息的就是墙上挂了几幅电影海报,这些都是李志昆投资的电影。 司机把李致远带到走廊最尽头的包房里,一进包房大门,就听到稀里哗啦的麻将声。 宋勤,李志昆,李昊文,还有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正在搓麻将。 岳一男则和谭明春坐在一边观战。 他们看到林致远进来了,集体起立,放下手中的麻将。 宋勤还是老样子,一见林致远,大笑着跑过去,一把将他抱住,“致远,我听我爸说了,你现在的官儿越当越大了,将来可要罩着我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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