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是神州房地产起步的十年,能在这个圈子里立住脚并坚持下来的,基本都成为后来赫赫有名的成功地产商,当然,要除掉半路进了监狱的那批人。 那时候成功的房地产商上联政府,下系银行,左右逢源,做的是风生水起,赚的是盆满钵满。只要能拿到地,拉一车砖头摆在工地上,建一个售楼处,房子就不愁卖。 钱就像自来水管里的水,只要拧开,就会源源不断的落入他们的钱袋。 有了钱,绝大部分人都会迷失,豪宅香车美女,召之即来。据传一个房地产商和一个港岛商人打赌,几千元一瓶的xo,扔在地上只为听一个响,足足扔了几十瓶,扔到最后,港岛商人面如死灰,一个劲儿的哀求,自己没钱了。 这个荒诞的故事也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 其实刚刚樊白衣和冯刚对林致远还是很尊重的,但是林致远不知怎么了,情绪突然变得很烦躁,在和刁健说完那些话后,他也迅速调整过来。 这是整个社会的价值观体现,人们从崇拜英雄到向往金钱,从推崇简朴到迷恋奢华,这截然相反的价值观取向也只用了十多年时间。 在这如洪流一般的时代大潮之下,即便他是一个重生者,却也无能为力。 无论是冯刚樊白衣之流的有钱人,还是那两个年轻的不像话的女学生,他们都觉得这理所应当。 在这个需要二十万门槛费的马场,喝着万把元一斤的名茶,谈论着千万以上的生意,身边坐着的是最年轻漂亮的女人。 这种生活方式是每个人向往和追求的,没人觉得不对劲。 林致远在心里哀叹了一声,转身默默的向餐厅方向走去。 刁健却是吓出了一身冷汗。作为金叶地产燕京的负责人,他每天的生活也是过得灯红酒绿,燕舞莺歌的,虽说岳一男的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但在这个金钱至上的名利场中,你不随波逐流,就会被视为异类,久而久之,刁健也习惯了现在的生活,并且很享受。 刚刚林致远跟他说的那番话,让他误以为自己之前做的某些事让林总反感了,这是在敲打自己呢! 刁健在心里一个劲的反省自己。 是不是有人在林总面前告我的状了?明天,明天就把那个像狐媚子一样的前台给开了,还有那个艺校的女学生,给她一笔钱,早早的把她打发了吧,要不然麻烦太多。 万一林总因为这件事厌烦自己,那可就太得不偿失了。女人常常有,但是金叶地产这个目前国内最顶尖的地产平台可不能丢。 ****** 林致远进了餐厅。 马场为他们这些人准备的是一个大包房,可以摆三桌,正好能坐下三十人。 林致远一到,立即开席,各种珍馐美味,流水般的端上桌来。 林致远看了看菜式,还真是名不虚传,有很多菜,他见都没见过。 比如有一道黄油鸡翅,就是典型的中西合璧的做法,还有一道海鲜毛血旺,就是川菜与海鲜的结合。番茄海胆蟹肉脆菇沙律琥珀核桃,是一道融合了燕京传统美食与现代元素的创新菜品。这道菜在燕京的炸咯吱基础上,加入了鱼籽酱,实现了传统与现代的完美结合。其口感鲜美,海胆的鲜甜与鲜蟹肉相得益彰,每一口都让人唇齿留香。青汁紫薯虾扒是一道融合了多种食材和烹饪技巧的菜品。主要材料包括澳洲小龙虾、紫薯、山药蛋和红车厘子。在调料方面,使用了浓汤、青芥、南瓜汁、家乐白汁、椰奶、家乐鸡粉和家乐香炸裹粉。这道菜综合了西式和中式的烹饪手法,既有西式的浓汤和椰奶,又有中式的青芥和家乐白汁,绝对让人惊艳。 当然了,这些不是林致远说的,而是来敬酒的郝建于彤以及马场合伙人兼餐厅厨师长胡金介绍的。 胡金也是盛天人,之前在高卢学习过西餐,据说还获得过什么蓝带勋章,回国后他致力于中西方厨艺的交汇融合,从这一桌子闻所未闻的菜肴来看,这家伙是成功了。 但凡能在一个行业做到顶级的没有笨蛋,林致远愉快的和这三个人喝了一杯酒。 胡金也认识宋勤,“林助理,等宋公子来燕京,到我这里聚一聚,我做几个拿手菜给你们吃。” “那就多谢三位老板了。” 这一餐饭吃的宾主尽欢,所有人都赞不绝口,包括阿苏和几个小朋友更是吃的头不抬眼不睁,一款融合了中西甜点元素的栗子蛋糕成了他们的最爱。据胡京介绍,这款蛋糕制作主要使用栗子蓉、熟板栗、牛奶、淡奶、芝士和鱼胶片,刚从烤炉里端出来的蛋糕奶香四溢,栗香十足,别说小孩了,就连大人看着都流口水。 吃饱喝足好,林致远又带着这些人去泡了温泉,唱了卡拉ok,下午四点,大家准备动身返程,林致远去算账时却被告知他们的单已经被人买了。 不用想,肯定是上午遇到的樊白衣和冯刚干的。林致远把刁健找来,让他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把钱还给他们。 一是林致远不想欠他们人情,二是现在他的身份很敏感,这一天三十多人花了六万块,而且这还是郝建于彤打了折后的价格,这在当时绝对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如果被有心人查到,对林致远也算是一件麻烦事。 林致远有些不快的回到后海家中,睡了一夜后,第二天早起,他想到了前几天和后海那群冬泳队员做的约定,于是带着自己的泳裤,泳帽,泳镜,毛巾等物出了家门,直奔后海湖边。 那天遇到的冬泳大爷,正带人在岸边做准备活动呢,见到林致远当时就笑了,“小伙子,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昨天有点事情耽误了,这不今天想起来了吗?就过来试一试!”林致远看了一眼风平浪静的湖面,从心底泛起一股凉意,现在的水温估计也就三五度,这水真的能下去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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