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完院子,林致远要给李志昆泡茶。 李志昆一摆手,“别忙活了,你这院里连个使唤的人都没有,去我那吧!我家有保姆,还有好茶,对了,晚上就在我那吃,刚才没吃到炸酱面,我给你做,尝尝我的手艺。” 林致远就这么跟着李志昆去了他家。 李志昆这个四合院也是后买的,面积比林致远那个小了些,两进院子,五百多平,只住了李志昆以及他的司机、保姆三个人。 一进屋,李志昆就打发他的司机去买菜,然后他把林致远领到了堂屋,神神秘秘的拿出了一个竹筒,“小林子,今天你有口福了,这是前两天别人刚送给我的大红袍,据说是武夷山上下来的,等闲可喝不到。” 他这么一说,林致远就明白了,这茶叶可能是产自武夷山九龙窠峭壁上的母树大红袍,树龄已经有三百多年历史,这棵树上的茶叶有钱也买不到。 “李叔,我不懂茶叶,也喝不出个好坏来,这么好的茶叶给我喝就是浪费,还是换一样普通的吧!” 林致远越这么说,李志昆就越要给他尝尝。 当热水注入茶壶,一股浓郁的茶香味立刻充斥了整个房间。 就连不懂茶的林致远也被这股茶香吸引了,“好香,果然不是凡品。” 李志昆哈哈大笑,给林致远倒了一杯,“来吧,小林子,尝尝看怎么样?” 林致远浅浅的喝了一口,茶汤入口滑顺细腻,醇厚绵绸,回味持久深长,确实是好茶。 李志昆笑的眯缝眼儿几乎都看不见了。 两人喝着茶水,随意的聊着天,李志昆彻底弄明白了林致远和谭明春之间的恩怨,原来两人的梁子在琼岛时就结下了。 “这些人哪,无法无天惯了,干什么都得说上句,确实是有些太不像话了,不过小林子,我也得说你两句,我看你是个挺沉稳的人,今天怎么这么冲动呢!要知道谭家可是不好惹的,要真把谭明春惹急了,牵动到后面的大人,你还真不好收场。” “李叔,今天确实是有点情绪,她一口一个要我补偿她,我又不欠她的,热血一上头,就和她吵起来了。” 李志昆点点头,“我看谭明春对你确实有了爱才之意,今天她这还算是克制的,要是换了别人,绝对就没法收场了,你也不用担心,等明天晚上她过来,我摆一桌酒,有什么事把话说开就好了。” “多谢李叔了,给你添麻烦了。” 李志昆看样子谈性颇浓,他看林致远很顺眼,于是便主动给他讲起了自己的传奇人生。biqubao.com “小林子,实不相瞒,我这前半辈子顺风顺水,没遇到过什么挫折,小时候学习不好,家里人就送我入伍参军,在部队干到营级,然后回燕京,进了部委工作,没几年就当上了处长,娶的老婆也是门当户对,很漂亮,生了一个儿子也很可爱……” 李志昆喝了一口茶水,“八一年,我老婆,不,前妻,出国留学去了,对了,她是大学生,比我有文化,她这一出国,我的人生就彻底变了个样。” 李志昆苦涩一笑,“她在国外见识到了不同的世界,说什么也不肯回国了,八二年,和我离了婚,把孩子也带走了。当时我大病了一场,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我就想,国外有这么好吗?居然能让一个人抛家舍业,连家庭都不要了。我一气之下辞了职,也出国了……” 李志昆的目光盯着对面雪白的墙壁,仿佛那墙壁不存在似的,他的眼神可以穿越到无限远处。 “从八二年到九二年,我在国外整整十年,什么活都干过,刷盘子,修车,修水管,擦鞋……我在国内的时候过的也是人上人的生活,但是到了国外就成了社会最底层。”李志昆突然扭过头,探过身子,直直的看着林致远,“小林子,你知道吗?即使我在花旗国干这些让人瞧不起的活,挣的钱仍然是我在国内当处长的几倍,甚至是几十倍,这就是国家的差距啊!” 林致远点点头,他理解李志昆。八十年代,即便是一个处长,工资也不过几十块钱,可是在国外打工,每个月怎么也得有几百美元,这根本没有可比性。 “后来我在花旗国站稳了脚跟,靠着家里的资源开始做外贸生意,把国内的丝绸、工艺品运到花旗国卖,赚了不少钱。九二年我回国了,想在国内做点生意,如果有可能,我想用自己微小的力量帮帮这个国家。” 李志昆最后一句话让林致远肃然起敬,这是一个有家国情怀的男人。 “李叔,那你现在主要做哪方面的生意?” “还是外贸,我在花旗国那边有自己的外贸公司,在国内组织货源运过去,已经做了这么多年了,公司有专人管理,不需要我(河蟹)操什么心了。” 两人聊的正热乎,司机买菜回来了。 李志昆站了起来,“致远,晚上我给你做炸酱面,你可别嫌简陋啊!我跟你说,这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就是炸酱面,我在花旗国的时候做梦都想吃这一口。” 林致远跟着李志昆进了厨房,李志昆开始一通忙活,和面,擀面,切面,炸酱,切菜码…… 从他熟练的动作看得出来,这位一定是一个经常做饭的主儿。 面条终于做得了,李志昆也出了一脑袋的汗,堂屋的八仙桌上整整摆了满满一桌,除了两碗面条和肉酱之外,其余的都是菜码,五颜六色,琳琅满目,青豆、黄瓜、白菜、豆芽、香椿、芹菜、水萝卜、菠菜、黄豆...... 就这一桌子,不用吃,光看就能让人流口水。 “来吧,小林子,别客气了,用你们东北话说,开造!” 两个大海碗,里面盛满了刚出锅的过水面条,各式菜码往碗里一堆,再拌上香喷喷的肉酱,吃上一口,给个皇帝也不换啊! 两人索性也不坐了,一人抱着一个大海碗,蹲在屋檐下,一口面条一口蒜,吃的这叫一个过瘾。 “小林子,怎么样?好吃吗?” “好吃,我敢保证,这是迄今为止,我吃过最好吃的炸酱面。” 一大海碗面条下肚,林致远吃得肚儿滚圆。吃饱喝足,林致远告辞回家。 等他出门后,李志昆打了个电话,“你不是在琼岛炒过房吗?听说过一个叫林致远的吗?对,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 李志昆已经对这个年轻人非常感兴趣了。李志昆能在燕京城做到人人信服,自然是有他的本事的。 他故意给林致远讲起他以前的故事,是为了迅速拉近双方的距离,打消林致远的戒心。 两人聊了一下午,他从林致远的言谈中发现,这个小林子的见识远超同时代国内的年轻人,甚至在很多方面自己都不如他。 怪不得谭家那个魔女一定要招揽他。 他欣赏这个年轻人,所以一定要查查他的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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