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厂花太凶猛_第676章上头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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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这家炸酱面馆,受到惊吓的老板和服务员躲在了厨房不肯出来,其他客人也都跑了。
  作为本地人,他们都看出来了,吃饭的这伙人他们惹不起,既然惹不起,那就躲起来吧!
  整个饭店大厅里就只剩下剑拔弩张的两伙人。
  林致远和谭明春隔着八仙桌相对而坐,谭明春的眼中依然向外喷着怒火,她恶狠狠的瞪着林致远。
  主位,坐着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男人,肥头大耳,慈眉善目,远处一看就像弥勒佛一样。
  他就是李志昆,如果不是他及时赶来,谭明春手下的人恐怕早就动手了。
  大概是人胖不怕冷的原因,这才四月份,李志昆就穿了一件眼下京城最实行的文化衫,衣服上印着四个字,和气生财,他四平八稳的坐在长凳上,手里的折扇时而打开,时而合上,林致远眼尖,看到折扇的正反面各写了一句话,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李志昆笑嘻嘻地望向谭明春,“大侄女儿,多大点事儿,至于生这么大气吗?”
  “怎么不至于,李叔,你不知道这小子多气人……”谭明春将刚才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李志昆的社会阅历极为丰富,一听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这位谭家的大小姐仗势欺人,苏家的孙女婿年轻气盛,不肯低头,这才有了这场冲突。
  李志昆哈哈一笑,“你说你们两个都多大岁数了,怎么还跟小孩一样?小林,从你岳父那论你得管我叫一声叔叔,我就托大说你几句,咱是男人,心胸得宽广……”
  李志昆先巴拉巴拉的说了一顿林致远,然后又扭过头,“大侄女儿,不是我这个当叔叔的多嘴,你们这些人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改?你们的爷爷九死一生打下江山,难道说就是为了让你们这群孙子欺负人的吗?”
  不只是谭明春,就连她身后的老贾、老范和老冯脸色都是一变,这位李叔怎么还骂人呢?
  这也就是他,要是换个别人说这种话,老贾他们三个早就冲上去了。
  不过面对李志昆他们还真不敢,李家在燕京的地位毫不弱于谭家,李志昆本人又交友广阔,上至高官巨贾,下至九流三教,朋友遍天下。
  这样的人能不得罪,尽量还是别得罪。
  他们三个只能把气咽回到肚子里。
  “大侄女,还有你们三个,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咱就不能踏踏实实弯下腰,挣点干净钱吗?”李志昆用手一划拉,谭明春以及她身后的老贾、老冯和老范都在他的打击范围内,他虽然长得像弥勒佛一样,但是说的话可是挺尖锐,“现在燕京城遍地都是钱,就看你会不会捡,我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你们这些人真应该出国走一走,看一看,开阔一下眼界,别就认准了燕京城的一亩三分地。”
  “李叔,我就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女人,跟您这种出过国,见过世面的人没法比。”谭明春被李志昆说了几句,脸上有点挂不住了,“我也没能耐去挣什么大钱,就想靠着祖辈的余荫挣两个零花。”
  谭明春用手一指林致远,“我承认这小子挣钱确实有一套,今天我找他其实本来是想跟他好好商量怎么挣钱的,但是这小子不识抬举……”
  “大侄女,有你这么跟人商量事儿的吗?你不知道你说话有多冲吗?平时你身边的人都哄着你,让着你,小林子年轻,受不了气,不就这么点儿事儿吗?”李志昆一挥手,“行了,今天你们都在气头上,别的话我就不说了,明天,明天晚上都到我家来,我亲自下厨炒两个菜,咱们边喝酒边唠,一定要把这事唠开。”
  双方都不敢得罪他,默认了这个方案,谭明春带着人走了。
  老顾和老胡走过来,千恩万谢,“李大哥,这也就是你呀,换个别人,谭家这个丫头都不能善罢甘休。”
  “没事儿,没事儿,我这人就爱管闲事,今天就这样吧!老顾,老胡,哪天有空你们到我家里来喝茶,我还想跟你们两个好好讨教一番呢!”
  “李大哥,你要吓死我们呀,就您这身家还管我们讨教,说出去谁信呢!”
  几人客气了一番,各自上车离开饭店。
  林致远羞辱谭明春那一千块钱就压在桌子上,就当给饭店补偿了吧!
  老顾和老胡送林致远回后海的四合院,结果发现李志昆的那辆奥迪一百始终开在他们前面,林致远正觉得奇怪呢!老胡突然一拍大腿,“我想起来了,李大哥也住在后海,离致远那个院子不远。”
  前方的奥迪一百突然降速停在了路边,车窗摇下,李志昆那张大胖脸露了出来,“你们几个是怕我不安全,要护送我回家吗?怎么我去哪你们跟到哪?”biqubao.com
  老顾笑着回答,“李大哥,我们是送致远回家,他也住在后海。”
  李志昆眉毛一挑,“这么巧吗?那干脆让小林子上我的车,你们两个该干嘛干嘛去吧!”
  于是,林致远中途换车,坐进了李志昆的车里。
  很快,奥迪车驶进了后海的胡同。
  “李叔,前面那个院子就是我的,你要是有时间进来坐坐?”林致远就是客气一下,没想到李志昆马上就答应了,“好啊!反正我也没事干,就去你家认认门。”
  林致远带着李志昆进了四合院,李志昆晃着折扇,迈着八字步,里里外外把林致远这个四合院逛了一个遍。
  “小林子,你这个院子拾掇的可真不错,花了不少钱吧?这院子是你祖上传下来的?”不经意间,李志昆就开始探查林致远的老底。
  林致远对李志昆的印象很好,因此也没打算瞒他,“李叔,我老家是东北的,这个院子是两年前我买下的。”
  “那得不少钱吧?”
  “还可以,当时买的时候便宜,几十万吧,具体价格我忘了。”
  李志昆的眼睛眯了起来。
  他对苏家这个孙女婿并不熟悉,今天是第一次见面,不过刚刚谭明春说的一句话,他记住了。
  谭明春说林致远赚钱有一套,看来是真的。这套院子即使是两年前买,估计最少也得四五十万。
  看着小子脸嫩的很,可能还不到三十呢,几十万说掏就掏了,应该是有点商业脑瓜的。
  李志昆的好奇心上来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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