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过年的吃东西,吃多少吐多少,不吃还饿,这种滋味实在是难受。 楚夕把空间里的灵泉拿出来泡茶喝。 缓缓吐出一口气:“终于好受一点了。” 盛凌云从外面回来,正儿八经的知府手里,举着一个冰糖葫芦。 只因为早上从王家回来的路上,楚夕瞅着街上卖的冰糖葫芦,咽了下口水,但是马车呼啸而过,楚夕怕麻烦,就没喊停。 盛凌云审过张新的案子后,就去街上带了一串糖葫芦回来。 楚夕刚吐过,肚子正饿,厨房的火没熄过,只是刚做了晚饭,又准备做个宵夜。 楚夕看到冰糖葫芦眼睛都亮了:“嘴巴正馋呢,你就买来了,太好了。” 因为怀孕,心情郁闷的楚夕,终于有张笑脸了,盛凌云也开心:“喜欢吃什么,我叫人去买,大夫说了,这个时候不能受委屈,不然,生出来的孩子不好带。” 楚夕咬了一口冰糖葫芦,笑了:“哟,感情孩子生出来,你还准备自己带呢。” 盛凌云竟然还真的点点头:“有何不可,就算我忙的没时间,也总能每天见面的,我是孩子的父亲,父亲教育孩子,不是天经地义。” 这话从一个古人嘴里说出来,非常有责任感,却总感觉那里不太顺。 在现代,男人们总是说,我主外,你主内,男人在外赚钱累死累活,到了家,啥也不干。 但是盛凌云却从来不会这么想,家务活虽然他不做,可教育孩子,养孩子是他的责任,天经地义,就凭这一点,责任感比现代男人的责任感强。 厨房把晚饭又端了过来,楚夕刚才虽然吃过了,但都吐了,喝了灵泉,吃了糖葫芦,又饿了。 陪着盛凌云又吃了一顿饭,听盛凌云审问案子的细节。 张新固然是杀害妻子王梦雪的凶手,可他究竟杀妻的动机是什么? 盛凌云说:“张新怀疑王梦雪与别的男人有私情,那个男人是王家的邻居,王雨诗说小时候他们经常在一起玩儿,还一起读过私塾。” “只是俩人一点关系也没有,如果真的有关系,王梦雪还能千里迢迢嫁到苏城张家。” 楚夕吃惊:“仅凭这点怀疑,就把人给害了,只怕大部分是因为嫁妆吧,我听说王梦雪死了,王露就是妻,不是妾,王家给他们的嫁妆是不同的。” 王雨诗是不想让自己的姐妹们,当别人的妾室,再说妻妾的嫁妆不同,也不是只有王家有这样的规矩,有钱人家大都是这样定的,嫁给别人为正妻的,嫁妆都很高,当然彩礼也多。 成为别人的小妾,几乎是没有什么嫁妆的。 王雨诗说过王露为妾的事情,春姨娘似乎也跟王员外闹过,但是规矩就是规矩,王员外也不会把钱随便浪费。 张新已经是他们家女婿了,一个男人怎么能有他们家两闺女的嫁妆,除非是继室…… 楚夕:“一个人犯罪,要么为情,要么为钱。张新这是找了个情的借口,谋财。” 盛凌云说:“关他几天,让他好好想想,等他们从张家回来,真相就会大白,不过,张家也会有人来……” 说完,盛凌云话题一转:“我倒是想会会这个张家……” “为什么?”楚夕不解的问,“张家经商在苏城也不是很出名,低调的很,难不成上辈子跟你有仇啊?” 盛凌云:“前世洪公公的案子,张家捐了所有家产,保洪公公的命,当时的刑部尚书黎安远,也接了,只是当时皇上驾崩,太子继位,还是把洪公公个杀了,后来,听说黎安远又把银子推给张家了。” 楚夕又问:“张家和洪公公有关系?” 盛凌云点点头,又摇摇头:“前世有些事情都是手下人去处理的,知道的细节不是很多,总之人死了,什么都没了,只有活到最后,才是本事。”m.biqubao.com 京城权贵们的争斗,可谓是十分惨烈,前世盛凌云也是其中的一员,每天过的日子如履薄冰,刀尖上舔血。 重活一世,盛凌云远离京城,打算换一个活法,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了,有些事情也有了微妙的变化。 张家,也是盛凌云来到宁州后,才注意的。 前世,他们也不过是个名字,甚至都不被盛凌云瞧上过。 跟盛凌云争斗的,不是权贵就是皇亲国戚,他在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活的极其艰难。 盛凌云如今只是一个地方官员,关心的也是老百姓的琐事,反而通过这些事,让盛凌云反省了很多。 他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前世看似为了权势,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己搞的人不人鬼不鬼,重生一世,作为一个读书人,他的初衷其实就是想做个为民为朝廷的好官,最好是能记上史书的那种。 名,利,活着的两个目的。 即便是过年,时间也不曾为谁停留过,日子过的飞快,很快,年就过完了。 正月初五,大街小巷开始放鞭炮,街上的店面都开市了,放了鞭炮预示着新的一年红红火火。 门口的鞭炮屑是不扫的,一直等到初八,才能打扫。 楚夕一大早也起来了,精神很好,喝了空间里的灵泉,孕吐都少了很多,胃口也渐渐的好了起来。 只是她要去给店铺放鞭炮,盛凌云是死活不允许的。 “不行,今天街上都是放炮的,吓着你怎么办?” 楚夕心情好不容易好转,见盛凌云又拦着她,气得她干脆偷偷的跑了。 盛凌云就知道自己拦不住,无语的对着婉婉挥挥手:“看好她,再派两个侍卫跟着。” 盛凌云派出衙门的两个侍卫,府里的两个侍卫,还抬出一个轿子,派嬷嬷陈氏跟着。 陈氏是盛凌云的祖母白氏身边的张嬷嬷的儿媳妇。 张嬷嬷跟着盛老夫人白氏来找盛凌云后,她的一家人还在盛家,后来盛老夫人被盛凌云送回老家。 张嬷嬷就央求盛凌云把她儿子和儿媳妇儿一家接过来。 盛老夫人都不在盛家住了,张嬷嬷怕儿子和儿媳妇在盛家受欺负,盛凌云于是写一封信就把他们一家给接过来了。 张嬷嬷有两个儿子一个闺女,闺女出嫁了,就不用管了。大儿子自己有本事当了一家店铺的掌柜的。 唯独这个小儿子,性子唯唯诺诺的,来到盛凌云家在前院打扫卫生打杂。 盛凌云发现张嬷嬷的儿媳妇陈氏有些机灵,再加上她自己也生了三个孩子,有些经验,就让她在楚夕身边伺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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