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有没有良心,王雨诗不知道,她知道王露和春姨娘是一点良心都没有了。 春姨娘拉着王员外,哭哭啼啼:“不是露儿看上了张新,是,是梦雪她,她非要借露儿的肚子生孩子,这下好了,一来二去的,俩人看上眼了,我也没办法呀。” “老爷,如今事情已经是这样了,咱们家的面子不能丢,孩子不能没有爹娘呀。” 王员外对这个女婿,其实也不是很满意,张家虽然有钱,可张新是老二,长子在家里受父亲的宠爱,小儿子受母亲的宠爱,只有这个二儿子,是舅舅不疼姥姥不爱的。 关键奇怪的是,张家老大经营生意很有手段,张家老三酷爱读书,他们都说张家三郎早晚会被举荐入仕的。 只有张新,相貌平平不说,才华也平平。 若不是大女儿王梦雪的操持,别说赚钱了,给他个赚钱的商铺他都能给搞破产了。 偏王梦雪带过去的嫁妆,是三个妯娌中最多的,所以张新总是来宁州王家住,张家也从来不说啥,更是把张家在宁州的生意交给张新两口子来管。 反正无论赚不赚钱,张家的规定,只要掌管铺子,就要交三成的利润,而这个利润并不是纯利,而是营业额的三成利。 即便如此,王梦雪依然能把铺子打理的很好。 唯一的遗憾便是王梦雪没有孩子,成亲三年,没有生出一儿半女是她的遗憾,偏她个性又强,不允许张新纳妾…… 楚夕给王夫人诊完脉后,开了一副药方子:“大补的药可以停几天,先吃这个清热活血的药,王夫人是气急攻心,只要把心头的血给消散了,人也就好了。” 王雨诗拿着药方子让人去抓药,看着憔悴的母亲,她又着急又心疼。 “夫人,你们一定要早点把凶手抓住,替我大姐报仇。” 楚夕点点头:“一定,你放心,有消息,我会派人第一时间通知你。” “对了,尸检今天进行最后一遍,明天你们就可以把尸体给拉回来,安葬了。” 谁知王雨诗倔强的嘴巴抿成一条直线:“大姐是出门的闺女,要拉也是张家的人来拉,我们娘家人,拉不走。” 张新大概已经通知张家来人了。 楚夕准备要走了,让婉婉去喊一起来的盛凌云。 谁知楚夕到了门口,却看到盛凌云竟然让人把张新给抓走了。m.biqubao.com 他这一抓,身后跟了好几个人,王员外,春姨娘,还有那个叫王露的三姑娘,微微隆起的小腹,想让人忽略她有身孕都难。 “你怎么把他给带走了?” 盛凌云拍了拍张新的肩膀,笑的有些阴沉:“只有他跟我回去,我才能找到杀害王梦雪的凶手。” 楚夕和王雨诗对视了一眼,王雨诗大吃一惊:“大人说的凶手,不会是他吧?” 楚夕也有点吃惊,毕竟张新和王梦雪的感情有目共睹的。 “你有证据吗?” 盛凌云似乎很有把握:“没有证据怎么抓人?” 被抓的张新,激动的大喊大叫:“有证据就拿出来看看,盛大人,你若是抓错人,让我受了委屈,我们张家也不是好惹的。” 盛凌云冷哼一声,沉下声音:“回去你就知道了。带走……” 胡三刀把张新的胳膊反手一拧,直接带走了。 王员外也是有些意外:“盛大人呀,他可是雪儿的女婿,怎么能害她呢,是不是抓错人了?” 盛凌云理都没有理他们,搀扶着楚夕直接上了马车。 王雨诗看了一眼强撑着下床的王夫人,说:“我跟你们一起去,我要亲眼看到杀我大姐的凶手被判死刑。” 上了马车,楚夕也很意外:“你怎么判断张新就是凶手,而且去张家的人,不是还没有回来么。” 盛凌云修长的手指在茶几上敲着节拍,这是他每次破案后,还原案情后习惯性动作,小说里有描写过,楚夕却并不常见,因为一般案子楚夕接触不到。 “首先,一切事情太过巧合,几乎没有一丝破绽,王梦雪回娘家,碰到劫匪,劫匪抢劫杀人,张新侥幸逃脱,前来报案。” 楚夕点点头:“无巧不成书,有时候事情就是那么巧。” 盛凌云轻笑:“明知道路上有劫匪,回娘家只带三五个侍卫,而且侍卫还都跑了?谁家的侍卫这么没用,主子都不保护,自己先逃跑,他们都是张家人,就算是跑回张家,主子出事,他们依然会被罚的。” 楚夕:“所以,你怀疑侍卫是张新故意支走的?” 盛凌云点头:“还有王梦雪的首饰,一个都不要,那手镯感觉有半斤重那……” 楚夕:“这个早就是个破绽了……王梦雪是被人捂死后仍大海里的……而能让她无声无息,毫无挣扎的死去,只能是身边信任的人。有可能是张新,也有可能是丫鬟。” 盛凌云再次点头:“王梦雪身边有两个小厮,一个丫鬟,但是丫鬟在娘家,没有带,张新这个人爱吃窝边草,王梦雪身边的丫鬟换了个遍,一个比一个丑……” 这是盛凌云今天打听到的。 “啊?他怎么这样?”楚夕震惊。 盛凌云:“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会这么想,出嫁的女子身边陪嫁的丫鬟,十有八九最终会成为妾室,尤其是在王梦雪三年没有怀孕的情况下,她会让自己最信任的丫鬟,成为张新的妾室,方便拿捏。” 古代有钱人确实都有这个打算,不过一般忠心的丫鬟,都不愿意成为小妾,但有些也会往妾室的位置上挤,毕竟小妾是半个主子,若是生下个一儿半女,孩子的地位比妾室都高。 可张家只是一个商家,给张新当小妾不划算。 楚夕猜测:“所以这些劫匪都是张新安排的,还真的是他自导自演的,可是为什么呀,王梦雪不都答应他娶王露了么……” 盛凌云摇摇头:“不知道,也许等人从张家回来就知道了,不过,我等不了了……” 盛凌云办案心急,如果他猜测合理的话,即便是没有证据,他也能让凶手吐出证据,他的手段不光明,却很管用。 张新直接被他扔到了大牢,加上之前抓的两个劫匪,不知道盛凌云究竟是怎么审案的。 总之,只是一个晚上的时间,张新竟然都说了。 一切都是他自导自演的,王梦雪是被他亲手捂死的,起因并不是别的,而是张新发现了王梦雪跟别的男人有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2_162224/73813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