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才大年初一,好困呀。” 楚夕伸着懒腰往里间走。 屋子里暖暖和和的,她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盛凌云喝了点酒,也有点头晕,婉婉给送了醒酒汤,看到楚夕回来了,问:“夫人,今日洗澡吗?” 楚夕点点头:“还是洗一下吧,这里天气太潮湿了。” 婉婉昨天晚上倒是没有熬夜,鞭炮声停的时候,她就歪在炕上睡着了,一觉睡到大天亮,听到外面说大人和夫人外出拉回来一具尸体才醒。 所以她白天还算是很精神。 准备的有热水,楚夕简单的洗簌一下,盛凌云其实也很困,书也看不下去了,哈欠连连。 看到楚夕洗簌完,刚脱了外衣和棉袄准备搂着娇妻上床,忽然外面传来胡三刀的喊声。 “大人,衙门的鼓被人敲响了。” 大过年的还敲鼓,还让不让人安安稳稳的过个年了。 心里尽管不喜,可还有好几个无头案在哪儿放着,一点线索都没有,盛凌云幽幽的叹口气,重新把衣服给穿了,穿了身官服出去。 临走前,还依依不舍的在楚夕的小蛮腰上,不轻不重的拧了一把:“等我回来。” 楚夕调皮的笑笑,径自躺回床上了。 回回都是这样,让她等他,左等右等不回来,等他回来她都睡着了,干脆也不等了。 果然,这边盛凌云刚出门,楚夕一沾床就沉沉的睡去。 一觉睡到第二天的快中午才醒。 婉婉听到动静,推门进来,看到楚夕笑笑:“夫人这一觉好睡,大人叫了你好几声,你都没醒。” 楚夕也觉得自己一觉醒来,神清气爽的,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趿拉着鞋,走了几步,来到洗脸盆前,洗簌。 “今年初二,我也不回娘家,喊我做什么?” 婉婉睁大了眼睛,惊奇道:“夫人肯定不知道,昨天晚上敲鼓的人是谁?” 楚夕漫不经心的问:“是谁?难不成还是凶手自己,来投案自首了?” 婉婉:“是死者的男人,王公子的姐夫,苏城张家的二公子。” 楚夕微微一怔:“昨天认定死者身份之后,大人不是让人去苏城请死者的丈夫了么,这一来一回至少六天,怎么昨天晚上他就来了?除了他还有别人吗?” 婉婉摇摇头:“没有,只他一个,浑身湿透,说自己被人害了,一起跟着的妻子也不见了,马车上拉的年货也不见了,似乎是遇到了劫匪……” “劫匪?”楚夕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年前,大人狠狠整顿了一下,别说劫匪了就连小偷都少了,他要是真遇上劫匪,也太背了吧。” 楚夕洗簌完,就想去看看,盛凌云刚巧从外面回来了。 “醒了,喝点水吧,也别吃早饭了,再等等就可以吃午饭了。” 盛凌云拿了些刚做好的点心放桌上,拿了一小块,喂了楚夕一口,楚夕尝了尝,摇头:“太甜了,腻得慌。” 盛凌云把她吃剩下的,一口塞嘴里:“加了蜂蜜的。” 盛凌云喜欢吃甜的,而且口味越来越重,楚夕刚开始也喜欢,但是甜不过盛凌云。 “你少吃点甜,当心血糖高。” 盛凌云不解:“血糖是个什么东西,没事,咱们有灵丹妙药。” 是了,她都忘了,空间里有灵泉。 楚夕:“王雨诗她姐姐的案子,到底怎么回事?听说她男人也找来了,还说被人抢了?” 盛凌云又拿了一块点心,塞嘴里,却冷哼一声道:“是来报案的,只不过,满嘴谎言,我让他先回家换衣裳去了,估计下午才会再来。” 楚夕看他吃的香,忍不住又换了个口味的,确实又香又软十分香甜。 “你怎么知道他在说谎,他到底都说了什么?”m.biqubao.com 张新昨天半夜敲鼓,来报案,说自己遭受了劫匪抢劫,把自己妻子也抢走了,一车的年货也拉走了。 他也被推入了河里,好在他会袅水,这才救自己一命,然后一路走过来的。 盛凌云:“宁州这一带,我也熟,且莫说大冷的天,他一身湿,衣服早就冻成了冰块,且说他从遭遇劫匪的地方跑来,也用不了一天的功夫吧。” 楚夕想了想,他们是早上发现王梦雪死亡的,发现的时候,她已经死了,天冷,往前推三四个时辰,至少也是除夕傍晚。 如果张新是和王梦雪一起遇害的,张新跑来报案,最慢也是午时,况且白天那么多人,他不会搭个顺风车吗? “万一他晕过去,才醒呢?” 盛凌云给楚夕指了指外面的天:“虽然是春天了,天气依然很冷,他又落了水,这天,不死在外面就是奇迹。” 楚夕又问:“或许被人救了呢?” 盛凌云刮了一下楚夕的小鼻子:“往日的机灵劲儿去哪儿了,要是被救了,身上穿的肯定是干衣服,还能湿漉漉的进来呀。” 也是,看着张新似乎说的很圆满,很周全,其实仔细想想,漏洞百出。 楚夕:“一般死者先排除伴侣杀人,也就是说第一个怀疑的就是张新,盛凌云,你说张新是凶手吗?” 盛凌云智慧的眼眸闪了闪:“不好说,需要证据,等去苏城的人回来就知道了。” 楚夕:“张新人都来了,是不是该把去苏城的人叫回来了。” 盛凌云:“不行,还有很多线索需要调查,你放心,林海他们也跟着我办了好几个案子了,知道怎么做,等他们一回来,真正的凶手就能浮出水面了。” 所有的案子都是在没有解开前,像是谜题一样,一题题的解,证据,杀人动机等等,有时候即便是找到凶手了,也不一定能破案,只有等真相找到那一刻,案子才算真正的破。 而真相只有一个。 俩人说着话,午饭上来了,今天中午炖的鱼汤,炒的两个肉菜和两个素菜。 楚夕不喜欢浪费,况且只有他们两个人吃,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就可以了,一下子上那么多菜,他们也吃不完。 不过,今天的荤菜里有楚夕最喜欢吃的鲍鱼。 鲍鱼可不好找,需要捕鱼的人进海水里捡,然后晾成干。 不过,他们海边的渔民其实不怎么爱吃鲍鱼,因为鲍鱼没有味道,还有一股子腥味。 楚夕看到今天菜品有鲍鱼,很是开心,夹了一个塞嘴里,一边吃一边皱眉:“这鲍鱼没洗干净,怎么这么腥。” 盛凌云也吃了一个,点头:“还好。” 楚夕盛了一碗新鲜的鱼汤,乳白色,看着就好吃。 谁知一口喝下去,忍不住‘哇’的一下全给吐了出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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