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却家里的恩怨不说,这三个女子失踪的情况也太诡异了。 可以说一点线索都没有。 盛凌云又去了她们丢失的地方看了看,时隔太久了,一无所获。 朱召村所属县的县令,递过来的案宗他不知道翻了多少遍,要不是倭寇的案子耽搁了,他早就来了。 就在盛凌云带着人,准备往下个村子查看的时候,朱老二竟然回来了。 一脸的喜气,那模样算是衣锦还乡了吧。 他一回来,村子里的人都围了过去,说什么的都有。 朱老二身上的粗布衣裳换成了长衫,鞋子也是新的,不像是农家人,倒像是大财主,偏他又黑又矮,即便是穿了长衫也不像是读书人,反倒有些滑稽。 “朱老二,你咋回来了?这几年你去哪儿了,穿成这样,这是发财了呀。” “朱老二,你可回来了,你家闺女丢了。” “朱老二,你赚了多少银子了,听说一年五十两,三年就一百五十两,下半辈子你都不用去拉纤了,就在家里享福吧。” 村子里人,你一句,我一句的,朱老二都不知道自己要听谁的了。 最后还是里正大喊一声:“都给我闭嘴,盛大人还在此,你们都消停点。” 里正上前把朱老二给拽了过去:“你先别高兴的太早了,你家闺女丢了,你知道吗?” 欢喜的表情顿时在朱老二脸上僵住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啊’了一声,眼眸一寸寸的挪到了一旁继室的身上。 “小妹丢了?” 继室不敢跟他对视,悄悄的挪了两步,躲在了里正的身后。 谁知朱老二一个大手拎小鸡一样,就把继室给拽了过来,一巴掌打在脸上,怒吼。 “问你话那,哑巴了,我闺女呢,要是真的丢了,信不信我把你给宰了。” 话刚说完,又猛地一掼,把继室给掼在地上,刚准备上脚去踹,被胡三刀给拦下了。 “问话就问话,不要打女人。” 谁知朱老二暴脾气上来,把胡三刀也给推开了。 “这是我的女人,花了五两银子买来专门伺候我家孩子的,竟然把我闺女弄丢了,看我今天不打死她。” 身旁有村民也开始劝:“这是他们的家事,大人就不要管了,这个女人是后娘,后娘都不是啥好人。” 眼瞅着胡三刀差点被说动了,楚夕恼了。 “就算是家事,也不能随便打人,再说男人打女人,算是本事,如果你闺女丢了是她的责任,官府定然会追究她的责任的。” 朱老二压根就不听,又抬脚去踹,吓得继室连滚带爬,往一边躲,一边躲一边喊。 “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从来没动过她一个手指头,就是骂了她几句而已……” 朱老二又追了一步,胡三刀没办法只好把兵刃给亮了出来,朱老二这回被吓住了,气得猛的一跺脚,抱着头,蹲了下去。 “唉,没想到,我走了三年,闺女丢了。你说,我赚钱不就是为了他们,要是找不到闺女,我,我有什么脸面去下面见她娘呀。” 朱老二的俩儿媳妇也从人群中,站了出来,纷纷劝朱老二。 “爹,官府的人都来了,他们一定会找到小妹的。” 里正也过来劝:“你就别埋怨你媳妇儿了,人也不是她给打走的,确确实实丢的莫名其妙,村子丢的女子不止她一个,官府也再查,一定会有结果的。” 朱老二好不容易把情绪平静下来,只听得朱老二的继室‘嗷’的一声,大哭起来。 “后娘难当呀,都说后娘不是东西,朱老二,你摸着良心说一说,自从我嫁到你家这七八年,四个孩子哪个不是我拉扯大的。” “都不是我的亲儿子,我把他们都当亲生的对待,是,我是脾气不好,喜欢骂人,可我从来没有打过他们,还有小妹,我来的时候,她才几岁……我是看着她长大的……” 后娘不是好东西,可也有好的后娘。 但后娘是真的难当,你若是对那些孩子们好吧,孩子们欺负你,街坊邻居会觉得你虚假,不是亲生的,怎么可能对他们好。 若是对孩子们不好吧,似乎正中了邻居们的看法,后娘会打人的,会不给吃的,让多干活,不给衣裳穿。 可再看朱老二家的孩子们,不缺吃不缺穿,尤其是小妹,并没有他们说的那样整天被打,吃不饱穿不暖。 虽然小妹在家里总干活,可农家的孩子,谁不干活,谁不做家务,洗衣做饭,下地干活,不都是日常么。 可偏偏这些日常,总被人放大,说后娘逼迫的。 后娘难当。 楚夕看到朱老二的继室被打,忽然明白她这么刻薄的面相从哪儿来,委屈的。 “行了,你们都别吵了,谁都不容易,朱老二,你外出三年,是她在家里操持着一切,洗衣做饭,帮你守着这个家。” “我看你们家老大老二也都成亲了,还没有分家,俩媳妇儿也都养得不错,虽然她只是继室,你在外赚钱的功劳也应该有她一半。” “不能因为她是继室,你们一家就排外,她也不容易,现在重要的问题,不是她把人给弄丢了,你也不用埋怨她。” “最后,再警告你一句,家暴是犯法的,要是她被打出个三长两短,你……就要去坐牢。” 朱老二到底是被楚夕给吓住了,虽然很生气,却也知道轻重。 他的俩儿媳妇儿虽然一致对付这个继室婆婆,但也不敢撒谎,继室确实没欺负过小妹,顶多就是骂的难听一点。 盛凌云要走了,朱老二带着一家,还有另外两家丢孩子的都给盛凌云跪下了,要盛凌云早日抓住凶手。 回去的路上,盛凌云忽然问楚夕:“刚开始你不是还同情那个继室,后来为什么还替她说话?” 楚夕:“家暴的女人,无论犯了多大的错都是弱势的一方,男人和女人力量悬殊,虽然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打人总是不对的,尤其是男人打女人。” 盛凌云点点头:“是这个道理,读书人一般不打女人,唯小人与女人难养也……” 楚夕娇嗔的瞪了他一眼,马背上的盛凌云搂着她往怀里一带,迅速的亲了她一口。 “我家娘子除外,她是这个世上最深明大义的女人……” 这还差不多。 思绪又重新回到案子上,楚夕发愁:“一点线索都没找到,真麻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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