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夕刚准备进去,被这个刻薄的声音给拦住了。 她掀起门帘的缝隙,看到大厅里坐满了她不认识的人。 声音沉稳的,是一位花白头发的老太太,体态消瘦,满脸皱纹,按理说盛家是苏城富户,可她穿的却是十多年的款式。 老太太沉着脸坐在主座上,盛夫人坐在她的左下首,盛凌云则挨着盛夫人坐着。 盛夫人的对面,坐着两个妇人,一个穿着华丽,头上和手上戴满了首饰,看上去很年轻,眼袋有点大,掩饰不住的憔悴,嘴巴下撇,面相刻薄。 与盛凌云对面的也是一个妇人,身材消瘦,面容寡淡,衣服款式也是有些老旧,身上收拾不多,满头乌发只用一根桃花金簪别着。 她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低垂着眼帘,一副超然世外的脱俗。 楚夕对这些人除了盛夫人,都不认识,只看到了伺候盛夫人的丫鬟婉婉。 婉婉跟着盛夫人一起来了,无意间看到了楚夕,冲她眨眨眼。 端起盛夫人手边的茶杯,转身离开,来到了门口,拉着楚夕的手腕,把她给带走了。 “夫人可别进去了,他们家的事,连大人都搞不定,夫人还是回屋歇着吧。” 朦胧接过婉婉的茶,递给了一旁的丫鬟:“你去,给他们把茶都添上,顺便听听他们都说了什么,再回来回禀夫人。” 丫鬟机灵,端着茶杯走了。 婉婉和楚夕来到了后院,才娓娓道出盛家的事情来。 “那位年纪大的,是大人的祖母,亲祖母,生下两个儿子,大人的父亲和他叔父。” “那位穿的花哨的,是盛家正房的一位夫人,跟老夫人是妯娌。而那位神情淡漠的夫人……” 婉婉卖了个关子,看向楚夕:“夫人可知她是谁?” 楚夕被气笑:“你要说就说,我又没有去过盛家,怎知她是谁?” 朦胧猜测道:“难不成是大人的婶子?” 婉婉撇着嘴摇摇头:“不是,是咱们老爷的正妻……” “啊?”这关系看起来有些复杂,楚夕的脑袋有些纠缠不清了。 朦胧也有些不可思议:“什么意思,她要是老爷的正妻,那老夫人呢?” 楚夕心里隐隐有种不太好的感觉:“聘者为妻,奔者为妾,公爹和婆婆该不会是私奔的吧?” 婉婉眼睛闪了闪:“还是夫人聪明,来的路上,老夫人说她就是和老爷在他成亲的那晚私奔出来的。” 楚夕大吃一惊:“啊,这……” 真够刺激的,她怎么也没想到,上一代人还有如此勇气,八卦让她支棱着耳朵,丝毫没有注意盛凌云回来了。 “婆婆还说了什么?她在京城好好的,怎么就被盛家人接过来了?要真的回盛家,身份可就尴尬了。” “身份尴尬就不回去……你不要担心娘了,还是担心担心你自己吧。” 盛凌云被胡三刀扶着进了屋子,婉婉和朦胧吓得赶紧跪下。 楚夕噘着嘴,娇嗔的坐在软榻上,给盛凌云倒了杯水喝。 盛凌云沉着声叮嘱:“朦胧,婉婉,你们去安排他们住下吧,夫人就安顿在内院,盛家的,安排在前院的客房吧。” 朦胧和婉婉赶紧各自去忙各自的事情了。 盛凌云身心略显疲惫,手支着额头,眉头紧蹙。 楚夕看着有些心酸:“盛家让你回去,你也可以不回去,拒绝他们不就行了,怎么感觉你这么为难呢?” 既然当初盛凌云的父亲能离开盛家,如今的盛家也不是非回不可的。 谁知盛凌云却摇摇头:“她们不是非得让我认祖归宗,而是……” 盛凌云的话没有说完,抬眼看了看楚夕。 忽而转移了话题:“我记得当初找到郡主夫君的尸体时,你说只要是亲人之间的血液是一样的,若是想辨认尸骨,可以滴血认骨。” 楚夕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但是理论根据是有的。 “是的,亲人之间血型相似度很高,滴血认骨在医学上也是有一定根据的,比方说兄弟之间,父子之间,血型是一样的,但必须是直系。” 盛凌云想了想说:“我和我叔父的血型应该也是一样的吧。” 楚夕仔细斟酌了一下,还是点点头。 “你这么问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你其实是你叔父的孩子?还是说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 楚夕瞬间脑补了一场大戏。 主角是盛凌云的父亲和她叔叔,与盛夫人之间的虐恋情深,盛凌云有可能不是盛夫人的亲生儿子,有什么隐情等等。 就在楚夕等着盛凌云的八卦时。 盛凌云叹了口气:“还记得从地窖里挖出来的尸骨吗?” 楚夕点点头:“记得,你不是把消息散发出去,若是有人知道尸骨的消息,让来衙门报案。” 只是这都过去两个月了,还没有人来认领。 盛凌云仰望天空,幽幽的叹了口气:“她们今天来的目的,其一便是认领尸骸。” 楚夕一下子从软塌上惊跳起来:“你说什么?地窖的尸骨……” 盛凌云重重的叹口气:“人生前有很多伤疤,能在尸骨中体现,我记得这是你说的,所以在那个尸骨中,找到一些特点。” 楚夕再次点头,骨头很相似,可人的成长并不同,就算是人死了很久,尸骨都成白色,只要能通过尸骨上的痕迹,也能查到死者是谁。 在古代,方法很难,有蒸骨,煮骨等手段用来辨认尸骨。 地窖里的那具尸骨挖出来之后,楚夕也采用了各种方法,让尸骨显露特征。 比方说脊骨有被鞭笞的痕迹,小时候摔断骨头又长好的痕迹,还有一些行为习惯,会让右手的某个手指比其他手指长一点。 根据这些特点,盛凌云寻找尸骸的主人,盛家来人了。 他们家的失踪人口就是盛凌云的叔叔,失踪了八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如今他们说的一切特点都相似,可最终要确定的,便是盛凌云的血。 亲叔侄,血型相同,一旦验证成功,便说明地窖里的尸骸就是盛凌云的叔叔的。 这位从未谋面的亲人,没想到,再见面,竟然是永别。 盛凌云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在楚夕的震惊中,盛夫人进来了。 “楚夕,听说尸骨是你辨认的,你能带我去看看吗?” 楚夕进展的咽了口吐沫,看向盛凌云。 盛夫人拉着楚夕的手,眼泪流了下来:“实不相瞒,从前我是你公爹的丫鬟,七八岁被卖到盛家,伺候你公公,也跟他叔父相熟。”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谁最了解他叔父,除了他祖母便是我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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