朦胧抱着胡三刀又哭又笑,俩人之间的窗户纸终于捅破了。 杨柳在一旁像是看戏一样看着他们,心里说不清楚是羡慕还是什么。 看着朦胧哭哭笑笑,忍不住调侃道:“行了行了,都别哭了,三刀醒了就好了,朦胧,夫人喊你拿药给他重新包扎一下,三刀,把这药给喝了吧,喝了好的快。” 朦胧此时才觉得不好意思,擦擦脸,跑出去了。 厨房里,吴小妹正在烧火,得知胡三刀醒了,心里得意又开心:“夫人,他们都说你的医术比吴三叔的好,原来我是不信的,夫人又不常给人治病,咋能说好不好。” “昨天我才知道,夫人的医术是真的好,吴三叔都说人没救了,夫人就把人给治好了。” 楚夕谦虚的笑笑:“不是我医术好,是药好,咱们从老家带的药,比这里的强点,再说,那吴大夫知道一般人用不起好药,开的都是普通药,药效自然慢,说起来,还是他的医术好一点。” 说话间,朦胧走了进来:“夫人,今天还是我给三刀上药吧。” 楚夕点点头,把药和纱布,工具啥的都给她了,细细的又叮嘱一番。 这边她刚说完,谁知吴小妹指着朦胧哈哈大笑起来。 “朦胧姐姐,你,你都要变成小花猫了……” 楚夕也仔细一看,可不是,朦胧原本一身土,昨天光着急救胡三刀了,也没注意她,今天再看,她身上也是脏兮兮的。 “唉,行,你赶紧去给三刀上药吧,我让小妹给你烧点热水,一会儿你也洗洗澡,我要去检查,别光顾着别人,自己的身上有伤也要及时处理。” 朦胧给胡三刀上了药后,就被楚夕逼着去洗澡了,她身上受伤的地方不多,大多数是擦伤,胳膊上,腿上,都是擦伤。 楚夕根据她的伤痕就能想象,朦胧看到胡三刀被老虎所伤,是费了多大的力气才能把这么重的男人给背下山。 若不是她在,胡三刀在山上昏迷,是十分危险的。 山上不止有老虎,还有其他野兽,闻着血腥味就过来把他给吃了。 朦胧那时一定是害怕的吧,跌倒了又爬起来,咬着牙齿把人弄到山下,才能求救。 楚夕看着她的伤,满心的心疼:“都怪我不好,昨天怎么就没检查一下你那,你看看你身上的伤,一片一片的,虽然不深,可万一留疤,多难看。” 朦胧却丝毫不在意:“也比胡三刀的伤轻,要不是他护着我,当时那老虎就把我的脸给抓伤了。” 楚夕叹口气:“下次进山,多带点人。即便是你们俩想单独相处,就去后花园,帮我除除草,翻翻地,也比去深山老林强。” 朦胧低下头,害羞的笑了。 楚夕等她洗完澡,又给她处理了身上的伤,两只手也都是血,指甲都断了,楚夕用镊子拔了好久。 朦胧真不娇气,咬碎一口银牙,到底也没吭一声。 “行了,这几天你跟胡三刀就一起养着吧,再也别乱跑了。” 楚夕安排了吴小妹照顾朦胧。 胡三刀打回来的老虎,盛凌云亲自带着人去抬回来了。 又找了熟手把一张完整的虎皮给剥下来。 兽皮是需要晾晒和伸展的,楚夕进了房间之后,就看到盛凌云对着新做好的老虎皮,发呆。 楚夕也是第一次见这么完整的虎皮,有些震撼。 “这老虎的毛发真亮,真好看。” 盛凌云扭头扫了她一眼,嘴角轻勾:“喜欢吗?喜欢的话,送给你。” 楚夕忙摆手:“不不不,这是胡三刀拼了命打死的老虎,我可不能要,就算是要送,也得送给朦胧呀,俩人的定情信物。” 盛凌云轻笑一声,似乎不同意楚夕的说法。 “他们俩都是下人,就算是有好东西,也是要献给主子们的,就算是你好心赏了他,他也不敢用,浪费了这么个好东西。” 楚夕咂舌:“你是怎么想的?” 盛凌云摸了摸下巴,微微眯着眼睛:“我想把这张虎皮送给楚然,让她献给太子,来巩固她在太子府的地位。” 楚夕怔怔地站了一会儿,刚开始头脑发凉,紧接着一股怒气冲冠而去。 “你把胡三刀拼了命弄来的老虎皮,给楚然?” 果然,前世今生,他最惦记的人还是那个女人。 盛凌云眉头一皱,疑惑的看着楚夕:“是啊,怎么了?楚然在太子府,没有依靠,举步艰难,若是我也不帮她,难不成让她自生自灭吗?” 楚夕冷冷的哼了一声:“怪不得你着急回京,原来担心她,既然你这么担心她,为什么还要把她送给别的男人?”biqubao.com 盛凌云拧眉再看向楚夕,眼神透着一股疑惑:“不是说过了么,让楚然跟着曹坤是为了我的前程,谁让她心高,又勾搭上了太子。” “若是这个时候我不帮她,任她被打压,这枚棋子不就废了。” 楚夕虽然理解,但还是不认同。 “反正,我觉得这张虎皮不属于你,也不属于我,要送给谁,至少得征求一下胡三刀的意见。” 说完,楚夕气呼呼的出去了。 其实,盛凌云的想法她是理解的,没有家世,没有背景,单靠一个状元的头衔,在朝廷那群官员中,很难混出头。 看小说的时候,总觉得盛凌云很惨,总被虐,反击的时候又太狠,黑化起来让人厌恶。 可真正与她有利益牵扯的时候,楚夕也没觉得盛凌云有错。 重活一世,楚然就是被盛凌云当成了棋子,当成工具,谋求自己的利益。 楚夕只是觉得受不了,她一个现代人,认为人人都是平等的,还是刚走出学校大门的大学生,也不认同拉帮结派,给领导送礼这一套。 所以,她生气。 也不是完全生盛凌云的气,说不清楚,是什么原因。 气鼓鼓的来到后花园,花圃改成菜园子,有些菜正值旺季,有些菜已经干枯,她拿把锄头,把干枯的地方给翻了翻。 不知道什么时候,盛凌云也跟过来了。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这样的做法?” 他很敏锐的感觉出楚夕的厌恶了。 楚夕没有说话,继续锄地。 “其实我也很厌恶自己,可朝廷如今的风气就是这样,想做清官,就会被人排挤,要跟他们一起同流合污,我也做不到。” 楚夕还是没有说话,继续锄地。 “除非我做到了宰相的位置,至少能在我的影响下,让朝廷这种不正之风扭转过来。” 楚夕轻叹一声,停下了锄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2_162224/69286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