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妻逃亲,疯批相公不撒手_第92章 京城又布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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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边新闻,京城趣事,当时正紧张赶考的盛凌云,一点都没往心上放。
  如今仔细想想,说的可不就是戚婉珍的婚事。
  没想到,这才隔了三四年,竟然死了一个。
  东方游思绪半天,又拿起找到的线索看了看,说:“大人,这个案子在咱们这边破不了,属下从线索看来,杀害死者的凶手,很可能来自京城。”
  盛凌云也有这种感觉,虽然这件事在他前世的记忆里,也没什么线索,若是等他到了京城,说不定就找到线索了。
  毕竟,前世在京城生活了十年,他熟悉那边的环境。
  “看来也只能如此了,东方先生,这次他们回京,恐怕要请你跟着走一遭了。”
  既然要回京城,就要提前布局,打点人脉,买卖房屋和田地,丫鬟和侍卫,都是需要人手的。
  东方游自然是知道盛凌云的安排的。
  “大人放心,属下明白。”
  还多了一个任务,帮戚婉珍找到杀害她夫君的凶手。
  又过了两天,戚婉珍这边收拾一下准备回去了,一行队伍换了行头,加了一辆马车,马车上装的是她夫君的尸骸。
  盛凌云带着人十里相送。
  戚婉珍哭的惨兮兮的,楚夕又给她塞了一瓶药丸,和一袋子灵泉。
  “夫人节哀顺变,这是专治你水土不服的药,身子不舒服,吃一粒,还有这泉水,是山里的甘泉,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用这泉水配着药吃,专治水土不服。”
  戚婉珍拉着楚夕的手,感激的拍了拍:“没想到盛夫人的医术这么好,等回头盛大人回到京城,夫人可以去我府上坐一坐,我这几天在这里待着,感觉跟夫人特别投缘。”
  楚夕谦虚的笑笑,她跟她投缘,完全是看在盛凌云送了她一根人参的份上。
  要么说盛凌云会做人。
  杀害戚婉珍夫君的凶手并没有找到,盛凌云以此赔罪的借口,送给戚婉珍一棵人参。
  虽然不是千年人参,可在众多人参中,卖相已经是极好。
  无论如何算是有了人脉,东方游先生跟他们一起回京,到时候再找到杀人凶手,至少在戚婉珍这里盛凌云有了人情。
  戚婉珍是太子妃的胞妹……
  盛凌云这线扯的挺深。
  “好,夫人只要路上能好受点就成,这一趟夫人也是辛苦,想必尊夫在底下得知夫人情深意重,一定会感到欣慰的。”
  戚婉珍凄苦的擦擦泪水:“我夫君命苦……”
  送行的人中还有梅林,戚婉珍每次看到他都会疑惑。
  “这位公子跟太子长得好像啊。”
  盛凌云总是找各种理由搪塞。
  戚婉珍又瞅到梅林,拉着楚夕在跟前儿,悄悄地问:“其实,我来沧州的时候,我姐姐还有太子,让我秘密地找一个人。”
  “我接连去了几个观音庙,都没找到,你们这个梅林……”
  戚婉珍欲言又止,拍拍楚夕的手:“你们好好待他,他将来会是你的贵人。”
  楚夕也扫了梅林一眼,笑笑:“是啊,这孩子聪明懂事,将来若是能高中,跟我家大人一起在京城,定然是有一番作为的。”
  戚婉珍不能点破梅林的身世,楚夕也权当不知道。
  太子这个时候就让人寻找三皇子和梅妃,事情有些不太对劲。
  终于把人送走了,回来的路上,楚夕就把戚婉珍的话转述给盛凌云。
  盛凌云点点头:“你很敏锐,皇上病重,思念旧人,传说皇上年轻时最爱的女子,便是梅妃,如今人老了,想要见一面,也是人之常情。”
  楚夕又问:“那如果我们进京时,把梅妃捎上,岂不是……”
  盛凌云高深莫测的一笑,抬手揉了揉楚夕的额发,自信的点点头,意气风发的样子晃了楚夕的眼睛。
  “这一世不会再卑躬屈膝,挨打受气,欺负过我的人,我都要他们还回来。”
  楚夕觉得以后的路,任重而道远,她有一个被盛凌云拉着的人生。
  盛凌云这么谋划,又不愿意跟她和离,她是不是可以躺平了呀。
  送走了京城来的人,衙门里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盛凌云还是很忙,作为县令,大事小事都要管,也不知道现代的县长会不会有这么多事,感觉古代只有一个衙门似的。
  楚夕的葡萄酒酿好了,给宋子文送了两小坛,他夸味道不错。
  眼瞅着中秋佳节到了,楚夕给大家发了点福利,除了分了点豆腐干,腌的黄瓜条,辣豆角外,每人还多发了五百钱的红包。
  豆腐坊的大婶儿们可高兴了。
  中秋放了三天假,衙门的人更少了。
  有家的都回家了,没有家的都在衙门里过节。
  厨娘回家了,楚夕把杨柳叫过来帮忙,俩人准备做月饼,楚夕再做几个菜,大家凑在一起热热闹闹吃一顿才好。
  杨柳是会做月饼的,楚夕厨艺也不错,关键她做的吃食他们都没见过,像炸豆腐,素鸡啥的,味道都不错。
  俩人在屋子忙活,楚夕扭头扫了院子一眼:“小妹回她舅舅家过节也就算了,朦胧跑那儿去了……”
  朦胧是他们从老家带来的人,家都没了,中秋节自然是跟自己过,怎么一大早就不见人影了。
  杨柳抿嘴一笑:“夫人还真是啥也不操心,朦胧都成大姑娘了,说不定过两年就要嫁人了。”
  “嫁人?嫁给谁?”楚夕一脸懵,要是她没记错,朦胧喜欢的人是盛凌云,最后是因为盛凌云死了,她就算是嫁人也是要嫁给盛凌云的。
  “她呀,一大早就跟三刀爬山去了。”杨柳说。
  胡三刀……
  朦胧和胡三刀?不对呀,cp是不是组错了?
  楚夕怎么也想不通,俩人怎么会看对眼。
  朦胧和胡三刀去爬山,一去就是一天,到了傍晚的时候才回来。
  朦胧背篓里除了背的蘑菇,还有两只山鸡,两只兔子。
  胡三刀背篓里有一根野人参,还有一些山药,俩人说说笑笑从外面回来。
  楚夕眼尖的发现他们回来的时候,把拉着的手给松开了。
  朦胧脸红扑扑的,虽然有些害羞,但还是很大方。
  “夫人,上次你捉的兔子,养死了,我又给你捉一只,你看,这个也挺好看的。”
  楚夕看见可爱的东西都走不动,只是她实在不擅长养活物。
  上次跟宋子文和梅林一起上山,抓了只雪白的兔子回来,养了一个多月,不知道怎么的,就死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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