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妻逃亲,疯批相公不撒手_第91章 集中精力破旧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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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夕都震惊了,心想这人在家里活着还真不容易。
  不过,京城大户人家,谁家没有宅斗。
  小说里的宅斗也不都是瞎编的,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有时候生活比艺术更残酷。
  按照戚婉珍说的,楚夕把受伤的骨头都给挑出来,放到蒸锅里了。
  戚婉珍这个大家闺秀,当真是看不得这些,身体又不适,急匆匆的回去了。
  刑房里留下了盛凌云和楚夕。
  盛凌云颇为好奇:“蒸骨辩伤的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楚夕眨眨眼:“你书房里书上写着呢,我看过了。”
  盛凌云当县令,挑一些杂七八杂的案子来看,只是他还没把书看完,楚夕倒是都看完了,不但看完了,还都记住了。
  盛凌云很是欣慰:“你还真聪明。”
  那是,不聪明的人能考医科大学,况且这是他们的基础操作。
  楚夕谦虚的笑笑:“那里那里。对了,她说那箱金子不是死者的,要是真的没有主家,不如……咱们就分了吧。”
  盛凌云笑笑:“我早就知道不是死者的,那箱金子是钱多的,他贪污得来的。”
  钱多是县衙里的主簿,有很长一段时间,县衙的事是他主管。
  这箱金条是他贪腐得来的,也有是县衙里的官方财产。
  本来他是想先把东西藏起来,等人们渐渐遗忘的时候,再拿出来,然后带着家里人远走高飞的。
  可没等他挖出来,天降一个县令。
  很明显,装金条的箱子藏匿地方土质跟,埋尸体的土质并不同。
  金子一挖出来,盛凌云就审问过钱多了。
  这货贪且怂,被他一诈就交待了。
  盛凌云只是想试试,楚夕是不是真的贪财,结果还是很让他满意的。m.biqubao.com
  这下楚夕真高兴了:“那咱们可以分了?”
  盛凌云嘴角一勾:“赏你两个金条,剩下的充公,临济县财务吃紧,这些金子留下来,后来的县令也不至于像咱们那么为难了。”
  楚夕嘴角抽了抽,这还是前世那个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为了敛财轻视人命的盛凌云吗?
  竟然愿意把这么多的金条充公,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骨头蒸出来了,戚婉珍所说的伤,在骨头上都有显示,或轻或重。
  戚婉珍没想到随身物品不是她男人的,尸骨是她男人,她一激动,昏了过去。
  要知道,他们才成亲一年,正处在恩爱期,分开三四年,让她一个年轻女子怎么受得了。
  “抓住凶手,一定让他以命抵命。”
  盛凌云很是为难:“夫人,本官来之前,尊夫就已经遇害了,如今相隔这么久,你让本官怎么来破这个案子,实在是有些为难呀。”
  戚婉珍期期艾艾的看着盛凌云:“只要你能找到杀害我夫的凶手,你就不用在这个穷苦的地方当小小的县令了,等我回京,定然给你某一个好缺。”
  盛凌云却摆摆手:“查案子,找凶手,是本官的本职工作,本官只是想说有些难办,并没有说不办,夫人还请耐心的等待。”
  戚婉珍水土不服,在这里待不了几天,买了棺椁,收她男人的遗骸,再办一个简单的收棺仪式,她就要离开了。
  前前后后最多七天。
  要想在七天内,破一个陈年旧案,很难。
  所有人,一起上阵。
  盛凌云让东方游把这两年,县衙没有破的案子,再翻出来,看能不能找到线索。
  让梅林把过去有记载的庭审文件,也给拿出来。
  更让胡三刀带着人挨门挨户,拿着死者的画像认人,看看有没有人认识,能不能找到线索。
  戚婉珍也发出寻线索启事,凡是能提供线索的人,定重赏。
  为了找线索,饭都顾不上吃了,这两天都是楚夕和朦胧把饭菜端到大堂后厅吃的。
  今天,楚夕给他们包的包子,包子有肉馅儿的,也有素馅儿的。
  “大家先休息一下再找吧,这两天也累坏了。”
  朦胧看到大家为戚婉珍一个人忙活,也有一些怨言。
  “都是陈年旧案了,怎么破,要每次都这么拼,还要不要我们活了。”
  厨娘也被他们调走了,这两天做饭的只剩下楚夕和朦胧了。
  梅林抓了一个大包子,咬了一口:“嗯,好吃,夫人厨艺好,这两天做的饭都好吃。”
  东方游也咬了一口,点点头:“还是夫人做的适合老夫的胃口啊。”
  盛凌云没有说话,却接连吃了三四个,速度很快。
  楚夕端了茶放他手边:“慢点吃,别噎着。”
  随手拿起桌上登记的线索来看。
  “凶手害人,无非是两个目的,要么图财,要么图人。我看死者的画像长得也不是太好看,图财的可能性大。”
  东方游摇摇头:“既然来这么穷苦的地方,聪明人都不显山露水,你看他都知道换身普通的衣裳了,谁还知道他有钱。”
  小说里这段并不是主要情节,也没有过多介绍,只是说戚婉珍是个寡妇。
  按照古代的礼节,即便是寡妇也是夫家人,但是戚婉珍似乎在夫家过的并不好。
  楚夕仔细回想一下,太子妃捞她妹妹时,是不是还嫌弃她婆家事多。
  还有死者的伤痕,死者因为想获得重视来偏远地方采人参。
  楚夕随口问了一句:“死者家里到底是做什么的?家大业大,会不会害他的是他身边人?”
  盛凌云:“死者是京城文渊阁大学士的嫡次子。”
  文渊阁大学士?地位也相当高了,官至二品只因为是嫡次子,娶太子妃的妹妹,也算是门当户对。
  将来太子登基当皇上,死者就是皇上的连襟。
  古代大户人家,嫡长子在家中地位是很高的,家族培养的主要人才,以备将来当家主,或者继承家业,或者继续家族的辉煌。
  相比较其他儿子,就没有那么受重视了,嫡次子,庶子,其他儿子都是需要自己有能耐,才能出头的。
  死者娶了一门好亲事,再得一个孝顺的名头,将来他的仕途只会一帆风顺。
  想法是好的,结局有些令人惋惜。
  楚夕无奈的叹息两声:“可惜了。”
  是很可惜,盛凌云脑子里忽然想起了一件小事。
  “东方先生,我记得第一年进京读书的时候,京城有一个兄弟俩抢一女的趣事……”
  这么一提醒,东方游也回忆起来。
  “是的,这兄弟俩可不就是大学士家的两个儿子,一个是嫡次子,一个是庶子,据说那位庶子惊才艳艳,是上一届的探花。”
  “只是最终才华抵不过家庭地位,嫡次子赢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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