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片:穿越洪兴,你让我做善事?_第351章 杀林怀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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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瑶眉毛一挑,问道:“雷公的儿子回来了吗?”
  “回来了。他在途中遭到了几个杀手的暗杀。很多人都说,这些杀手也是您派去的。”
  真是一群废物,连个大学生都杀不了。
  丁瑶暗自骂了一声,道:“不用管这些流言蜚语。我们现在有了不少地盘,接下来必须尽快招收小弟。阿登,你去发布一个消息,就说我们要招收五千位小弟,每月薪水定在两千港币。”
  阿登皱眉道:“丁姐,两千港币是不是太多了?这都要赶上一个白领了。”
  丁瑶道:“咱们毕竟是外来社团。不多出点儿钱,谁会加入咱们三联帮?”
  “好的,我马上去办。”
  阿登走后,丁瑶的神情难看到了极点。
  这些流言蜚语很明显是出自那位雷复轰之手,目的就是为了抹黑她,逼自己退位。
  好在所有知道自己杀了雷功的人都已经下去卖咸鸭蛋了,雷复轰根本不可能找到相关证据,要不然,自己的麻烦就大了。
  丁瑶站起身来,轻声道:“看来要回一趟湾湾会一会这位雷家大少了。”
  当天晚上,丁瑶便带着手下离开了港岛。
  另一边,林怀乐父子站在别墅前,微笑着与客人告别。
  今天是他儿子的生日,林怀乐决定好好庆祝一下,便邀请了儿子的不少同学过来一起庆祝。
  众人离开后,林怀乐道:“儿子,高兴吗?”
  “高兴。老爸,以后我还要这么过生日。”
  “没问题。不过,现在时候不早了,明天还要上课。赶紧去洗澡。”
  “唉,老爸,你真扫兴。”
  林怀乐揉了一下儿子的头,道:“听话,快去。”
  不得不说,林怀乐不仅是一位优秀的社团龙头,还是一位合格的父亲。
  在电影中,林怀乐的儿子因为看到了他的父亲杀大d而变的极其叛逆,父子关系非常不好。
  林怀乐也是因为追他的儿子,死在了自己最信任的手下手里。
  而现实中,林怀乐并未在钓鱼的时候杀大d,加上他对儿子那无微不至的关心,所以两人的关系极好。
  凌晨两点,沈栋来到了林怀乐的别墅外面。
  小庄道:“栋哥,还是我跟你一起进去吧?”
  沈栋全身黑衣,道:“我是假扮那个杀本叔的枪手来杀林怀乐。你若是进去,岂不是露馅了?”
  小庄道:“可是太危险了。林怀乐的别墅内有三十多个保镖,个个手中都带着枪。”
  沈栋笑道:“那个枪手能够凭借一把枪杀死二十多个持枪保镖,你觉得我会比他差吗?”
  小庄连忙道:“栋哥,我不是这个意思。”
  沈栋摆摆手,道:“我知道你不是这个意思。给我测一下时间,看我能不能在五分钟之内搞定林怀乐。”
  小庄道:“好吧。”
  沈栋戴上一个面具,左右手同时出现了一把枪,道:“计时开始。”
  话音刚落,他就冲向了林怀乐的别墅。
  五十米的距离,用了不到六秒钟,速度快的惊人。
  “谁?”
  “什么人?”
  “有杀手。”
  几个保镖看到沈栋纷纷喊了起来,一个个都去摸腰间的枪。
  “噗噗噗”
  沈栋怎么可能给他们动枪的机会。
  他的左右手无比的灵活,开枪速度快捷如电,步伐轻盈如风,仅仅用了不到十五秒钟,院子里的十二个保镖就被他给爆头了。
  每一个都是眉心中弹,死状也一模一样。
  枪声惊动了林怀乐和其他保镖。
  林怀乐立刻冲进儿子的卧室,把他抱了起来,道:“儿子,不管发生什么,你都不要出声,知道吗?”
  小男孩似乎经历过这种事情,点点头,道:“知道。”
  走进书房,林怀乐拿起架子上的康熙字典,轻轻拉了一下,墙壁内出现了一个密室。
  这是林怀乐专门为儿子打造的。
  把儿子放进密室,林怀乐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只要儿子安全,他就无所畏惧。
  拿起一把枪,林怀乐下楼来到了客厅。
  透过窗户,他看到一个戴着面具的黑衣人踏着灵活的步伐,在袭来的子弹中穿行,就像是在跳舞一般。
  与此同时,他的双手不住的开枪。
  每次开枪,必有一个保镖眉心中弹,倒在地上。
  这已经不是单纯的杀人了,而是把杀人上升到了一种艺术层次。
  “噗”
  一个拿着冲锋枪的保镖刚露头,沈栋就扣动了扳机。
  子弹就像长了眼睛一样,镶嵌在了保镖的额头上。
  太可怕了!
  这么多的保镖,这么多的子弹,对方不仅躲避的游刃有余,还能在躲避的同时发动反击,枪枪毙命。
  林怀乐何曾见过这样厉害的杀手,整个人如坠冰窖。
  很快,战斗结束了。
  所有的保安全部被杀,无一幸免。
  沈栋朝着一楼的落地窗射了三枪,玻璃粉碎,沈栋大踏步走了进去。
  “砰砰砰”
  林怀乐双腿微曲,目光死死的盯着沈栋,不住的扣动扳机。
  沈栋左躲右闪,朝着林怀乐开了两枪。
  仅仅是这两枪,林怀乐的手臂和大腿便被击中了,手中的枪掉落在地,人也跪了下去。
  沈栋走到他的面前,枪口对着林怀乐的脑袋,道:“有什么要说的吗?”
  林怀乐道:“我早就想过自己会有这一天了。只是我想知道自己死在了谁的手中?”
  沈栋冷冷的说道:“这个问题,你还是去地狱问吧。”
  “砰”
  林怀乐眉心中弹,倒在了血泊中。
  杀了林怀乐,沈栋立刻退了出去。
  他知道林怀乐还有一个儿子,但沈栋不是滥杀无辜的人,所以他儿子是死是活,沈栋并不在意。
  “多长时间?”沈栋问道。
  小庄一脸崇敬的看向沈栋,道:“五分三十六秒。栋哥,您若是混杀手圈,我敢说您绝对能超过o,成为亚洲第一。”
  沈栋没好气的说道:“为什么不是世界第一?”
  小庄耸耸肩,道:“我不知道世界第一杀手是谁。”
  沈栋直接无语。
  回去的路上,沈栋看了一下自己的善功值。
  好家伙,杀了林怀乐后,他的善功值竟然突破了一百五十万。
  一个林怀乐竟然能顶得上两个本叔,这样沈栋不得不好奇这家伙到底做了多少坏事。
  丝毫没有犹豫,沈栋直接将自己的炒股能力提升到了顶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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