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栋叹了口气,道:“原来如此。既然你不愿意投降,那我只好...” 话音未落,满身是血的张欢突然跑了过来。 “栋哥,刚刚接到消息,本叔死了。” 沈栋一愣,惊讶的问道:“你不是没有找到他的住处吗?他怎么会死?” 张欢道:“本叔住在了荃湾的一栋别墅中。一个杀手冲了进去,只用一把手枪,便杀了二十四个保镖,本叔的头被他给割了下来,应该是为了领钱。” 沈栋皱眉道:“那些保镖手里有枪吗?” 张欢点点头,道:“每人一把。” 沈栋道:“1vs24,全胜。港岛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么厉害的枪手?” 苗大力难以置信的问道:“本叔真的死了?还是说你们在骗我?” 沈栋好奇的说道:“如果是真的,你会怎么样?” 苗大力毫不犹豫的说道:“我投降。” 沈栋乐了,道:“为什么?” 苗大力道:“东星贩卖白粉,这是我们习武之人最深恶痛绝的。但是没有办法,本叔的恩情,我必须报。如果他真的死了,我自然愿意投降,换我这条命,同时离开东星。” 沈栋问道:“你不想为本叔报仇吗?” 苗大力道:“不想。我之所以没有做本叔的保镖,就是因为看不惯他用白粉害人。有时候,我都恨不得把他杀了。对方这么做是为民除害,放在古代是大侠所为,我对这人只有敬佩。” 沈栋哈哈大笑,道:“苗大力,你心怀大义,能够看清大是大非,这一点非常不错。你现在可以回去了,等本叔的头七过了,你再来找我。” 苗大力狐疑道:“你卖不卖白粉?你若是卖,最好把我立刻杀了,免得将来我忍不住对你动手。” 沈栋莞尔道:“你投靠我,正好可以对我实行监视。一旦我卖白粉,你直接把我杀了,不就完了吗?” 苗大力道:“这倒是。好,栋哥,多谢你不杀我,我走了。” 沈栋挥挥手,道:“去吧。” 苗大力走后,吉米道:“栋哥,他还会回来吗?” 沈栋道:“我相信他一定会回来。” ...... 在沈栋与东星打架的时候,阿华正在荃湾与洪兴的人对峙。 他的身边站着夏侯武、封于修、王哲、陈辉等一众高手。 望着大天二背后的基哥,阿华莞尔道:“基哥,我们这才退出洪兴两天,怎么连阿南、大飞的头马都排在你们前面了,你们这是怎么混的?还是说蒋天生压根儿就看不上你们?” 对于蒋天生把大权交给大天二、灰狗、生番三人的决定,基哥这些老牌扛把子心中是非常不满的,面子上更不好看。 但在数千小弟面前,基哥表现的很是大气,道:“我们的年纪已经不适合做这种冲锋陷阵的事情了。大天二、灰狗他们年富力强,蒋先生用他们完全是知人善任。这也说明没有了你和阿栋,我们洪兴依然不缺人才。” 阿华竖起大拇指,道:“明明心里已经气的不行,嘴上却依然满是大义。基哥,我真是服你了。” 大天二道:“挑拨离间这一招,对我们没多大用处。华哥,蒋先生一直非常器重你,要不然,也不会升你做扛把子。若是你肯弃暗投明,我相信蒋先生一定会既往不咎,并且继续重用你。” “重用?” 阿华嗤笑一声,道:“大天二,你能说出这番话,说明你也是个人才。可惜,跟错了人。你知道我为什么宁愿去做栋哥的管家,也不愿意做这个扛把子吗?答案很简单,栋哥是真心把我当兄弟,而蒋天生只是在利用你们而已。” 说到这里,阿华大声说道:“洪兴的兄弟们,你们应该都听说过吧?凡是跟着栋哥的兄弟,每个月都有两千到一万不等的月薪。我告诉你们,下个月我们兄弟们的最低月薪将会达到四千。这样的事情,蒋天生能做到吗?” “还有,凡是战死的兄弟,每一个都会有三十万港币的安家费,同时由公司负责他们家中的就业问题。老人孩子若是在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也会由公司出面解决。这两年我们死了几百个兄弟,他们现在的家人都被安排的妥妥当当。我们为什么愿意为栋哥卖命?就是因为我们后顾无忧,我们知道栋哥一定会照顾好我们的家人。这样的事情,蒋天生能做到吗?” “再告诉你们一件事,过段日子我们腾飞集团将会隆重成立。届时所有的兄弟都会成为港岛白领。栋哥已经决定,就在那一天,六千多个兄弟都会领到最低两万港币的红包,而那些死去兄弟的家人会领到五万港币的大红包。这样的事情,蒋天生能做到吗?” “我告诉你们,他永远做不到。大天二,你让我回洪兴,就是要把我从天堂拉到地狱,我若是答应,那跟个傻逼有什么区别?” “洪兴的兄弟们,我们不想跟你们打架,因为我们毕竟是同出一门。要知道你们一旦死了,最多能够拿到十万的安家费。若是缺胳膊少腿,治好之后,连个安家费都没有,将来全家人都得饿死。” “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情况,我们栋哥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等。” “我们知道四大社团已经联合了起来,从各个方向攻打我们的地盘。” “若是其他三大社团胜了,你们不用动手,我们会立刻撤出荃湾,把地盘全都让给洪兴。” “相反,若是其他三大社团败了,那就请你们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免得白白送死。” “大家觉得怎么样?” 阿华的这一大段话是他和沈栋一起想出来的,打的是心理战。 若是没有用,大不了跟洪兴大打一场,反正也没有任何损失。 相反,若是发生了作用,那对沈栋的好处就太大了。 到时候,其他三个帮忙的社团都或多或少遭到了损失,唯独洪兴这个东道主却连跟毛都没有掉,这简直就是把他们当成了傻子,以后肯定不会有人继续帮洪兴。 沈栋退出洪兴的问题,也就彻底解决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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