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如果我要去下面了,我应该给我爸爸妈妈多带一些东西,毕竟我们一家人要生活在一起了。可是……我又不知道该给他们带什么。可能除了我自己可以做礼物,其他什么都不能给他们……我可真是没用啊。” 黎雅墨说着,擦了擦眼角的泪,“不过你们凌家的人有些话说的没错的,我确实是不幸的人,我死了不会有人记得我,除了我的好朋友,应该不会有人再给我烧纸了。大概……我天生就是这样,不该得到多少人的纪念吧。” “不会的,如果可以,你也可以不死的。”凌栖棠想到了叶星煜,“我认识萧氏集团的人,他们有最好的医疗设施,可以帮你的。” “可我没有钱啊。”黎雅墨笑了笑,离开凌家,她没有要一分钱。 现在的存款也不过只是够她的基础生活。 要做一个长久的治疗,其实是很难的。 黎雅墨就是因为知道这些,所以才开始放弃。 她不想让任何人为了自己的人生受伤。 “棠棠,听我说完吧,我是真的好孤单,想你们凌家的人听听我的故事。”黎雅墨请求着。 看到黎雅墨这样说,凌栖棠也不好再拒绝什么的。 她点点头,“好,你说,我一直都在的。” 黎雅墨指了指桌子上的橘子,“可以帮我剥橘子吗?生病的人,其实味觉丧失了很多,只有吃橘子是最好的。” 不少癌症病人,最后都是吃橘子来补充维C的。 这种东西,对他们来说,是最好的。 可是…… 凌栖棠却觉得现在这个橘子真的好重啊,重到她难以剥开。 而黎雅墨的表情也太让人心疼了,她实在不愿看到她有任何不高兴。 她想了想,然后才说:“好,我剥橘子最厉害了。” 凌栖棠安静的给黎雅墨剥橘子,而黎雅墨则继续讲着她的故事。 “我在墓地坐了一个白天一个黑夜。最后,我决定重新走过我跟凌文州以前走过的路。我的世界曾经一片灰暗,凌文州是我的光。我尝试着抓住过那束光,但事实告诉我,那束光不属于我。是我奢望了! 人们常说,一个人快死的时候,总会想要回到记忆中最深刻的那些地方。所以我也是啊……我想到了我以前的事,就去重新走我应该走的路了。 我是在离婚后第三天回到高中母校的。我站在校门外,学校的老师认出了我,她说学校要拆迁了,让我赶紧进去再看看。我回到我跟凌文州都坐过的教室,想起了当时我妈妈先去世的那一天。我趴在桌子上哭。班里有几个男孩嘲笑我是爱哭鬼,凌文州过来打走了他们。 阳光一般的少年坐在我对面,伸手擦了我眼角的泪,然后给我一个冰淇淋。他说,我们是好朋友,他会永远保护我。 可是,这个保护好短暂,从他哥出事后,这份保护就不存在了。我在母校周围的宾馆住了一周,想要去拍几张照片留念的时候,看到了凌文州跟姜云。凌文州嘲讽我,说我是不是想起来,我在这里拒绝他哥,害他哥出事的事。他说了狠话,说我这种人就算重走一次这条路,也一定会出事。 姜云也在一旁笑我,还故意炫耀,说我这样的人只能守活寡,不像她现在已经怀孕了。凌文州看着姜云在那里攻击我。我心痛万分,就想,如果他知道我快死了,还会不会任由其他人这样欺负我。 我开口怼了姜云几句,姜云就开始哭,凌文州骂我,骂的很凶。而这个时候,得了老年痴呆的数学老师从我们身边经过。他看着我跟凌文州,一下子高兴起来。 他拉着我的手,对我说,黎雅墨,你终于跟凌文州结婚了。你们的孩子几岁了?让我来教数学吗?凌文州明显的愣住了,而姜云就在一旁解释,对我阴阳怪气。 我不想忍着姜云,就故意说了我恶心凌文州什么的,这辈子我要是喜欢凌文州,我就死。 对,我会死很快就死,因为我爱凌文州爱的深沉。 凌文州果然因为我的话生气了,他也没有风度,也不顾及老师的身体状态,拉着我的手腕,说我是二手房,说不会喜欢我。” 二手房…… 凌栖棠是非常不喜欢这个形容词的,甚至她觉得凌文州很可恶。 怎么能用这样的词形容一个为了自己,委屈了那么久的人呢。 “是他不够好,是他不值得,你没必要为了这样的人痛苦,没必要为了这样的人,就无法原谅自己,让自己受苦。”凌栖棠忍不住说。 黎雅墨点头,“其实一个人的时候,我也会用你这样的话来安慰自己的。可女人啊,一旦在爱情中,就太容易迷失自我了。像现在的我一样,就很难明白自己真正该怎么做。因为我时间不多了……我不敢去拼了。” 暗恋永远不说出来的话,就不会受伤。 可说出来,就很难保证了。 这是她最不敢尝试,最不敢乱来的。 “棠棠,我想大概我一开始就错了。我一开始就不该这样。不该……去奢望感情,更不该去喜欢一个人。”biqubao.com 黎雅墨只要想到凌文州那冷漠的态度,就忍不住难受。 “你知道,我其实做了个很勇敢的事。就是我听到凌文州那样说我后,我勇敢的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然后警告他,不管怎么说我曾经是他的嫂子,让他尊重我,不要再用这样的态度对我了。 他冷笑着说,他叫我一声嫂子,我敢回应嘛。他还说我一直以来都不配在凌家,说我不爱他哥,我不敢给他们任何人回应。 我不敢回应,我也确实心虚,我不配,因为我的心里一直都住着不敢说出的感情。 我心情很不好的离开那个学校,我最后又去了我跟凌文州都住过的那个小区。你也知道的凌文州家里一直条件好,他们家的别墅很大,我家的小二层每次都要仰望他家。我看着看着,昏倒在这个仰望之中……” 黎雅墨说着,眼泪就在此落了下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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