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莫钦住在了凤栖殿。 烁臻不知去了哪里。而没有妖皇的命令,门外的妖侍和守卫也不敢轻易放人离开。 夜晚,少年躺在屋顶的琉璃瓦上,望着黑洞洞的夜空,不知在想些什么。 他实在受不了凤栖殿里的气味,只会让他想到某个人。于是便跑了出来。 听着外头妖侍们窃窃私语之声--- “陛下这回是个什么情况?庆功宴也不出席,把莫少主塞进寝殿里后就头也不回地跑去了藏书阁,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 “是啊,据说陛下已经在里面待了好几个时辰了,都还没出来。就连仙官大人请见都不予理睬呢。” “难道是转了性了?” “这谁知道呢......” 听着听着,莫钦不由得躺在房顶上睡着了。 第二天,他睁开眼,便看见了一双流光溢彩的紫瞳。细看进去,眼眸深处还能发现几许疯狂之色。 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余光瞥见一团金色的光团,下一刻就被人不容置喙地推进了他的嘴巴里。 只觉一团古怪的东西顺着食道滑了进去,似是融入了他的身体里。 莫钦陡然清醒,伸出手想要将那玩意儿抠出来。却被一只大手抓住了手腕。 回头,却见妖皇冰冷疯狂的一张脸,如同寒风中的冰渣子一般肆虐飞卷。 “你给我吃了什么?!”莫钦下意识地高声问道。 烁臻冲他露出一抹轻笑,淡淡地答道:“痴情花。”biqubao.com 莫钦心下大恼,想也没想,抬手就给了他一个巴掌。 烁臻却是不躲。 结结实实挨下这一掌,脸上笑容如同春风般和煦,却又那么微妙。 继续说道:“放心,我给你服下的是痴情花的花珠。而花体,在本座身体里。” 修长如玉的手指指了指,轻描淡写的,却透出几分舒卷的疯狂。 莫钦捂着心口,感受了一下。确认的确没有当初那股奇怪的心动感了。 抬头,却见男人俊美的面容上正冲他露出一个的表情。 不由得大声道:“你是不是疯了?!” 烁臻将他的手牢牢抓住,语气迫切中带着几分疯狂的狠戾:“我知道你恨我,恨我当初那般对待你,是不是?现在好了,本座就是当初的你。现在,你才是拥有花珠的人。你若死,本座便为你殉情!” 莫钦从未想过一向居高临下的妖皇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 他疯了,彻底疯了。 花珠的宿主若死,花体也会跟着死亡。也就是说,如果莫钦现在死了,烁臻也会立刻随他而去。 他明明就要飞升,干什么做出这种事情。简直就是把自己的性命也送给了莫钦。 然而,看着莫钦因为震惊而愣住的表情,烁臻却仿佛十分满意。 俊秀的面容上泛起一丝诡异激动的绯红,眼底流光溢彩,仿若散发着深邃的光。 将少年的手握住,放在自己的心口处,嘴里似是喃喃般低语道:“钦钦以前没爱过我也是没关系的。我会让你重新爱上我的......” “钦钦啊,你若是想报复尽管来吧。我就在这里,任由你怎么折磨。只是一点,我会证明,不管有没有痴情花,我都会爱你。不管是在凡界还是在这里。” 莫钦惊呆了。 烁臻也太疯了。 不计得失、不论生死,却是要用自己的性命牢牢绑住他。 他不愿,烁臻就用孔雀族上下的性命威胁。 还说“等到我飞升之后,就把钦钦一起带上天上的仙府居住,好不好呀?到时候,整个孔雀族都会受益。钦钦也是仙人了。” 简直是不可理喻! 莫钦没想过成仙,更没想过跟他在一起。 然而若是要取出花珠,自己就得承受八道酷刑。他才不干呢! 妖皇的目的很简单。 他赌莫钦还没有厌恶自己到宁愿受刑也要解除痴情花的地步。 一旦得逞,相当于让莫钦变相地接受了他。 这种念头让莫钦非常不爽,可又没有办法。 他不是不想解除痴情花。只是为了这么个人伤害自己,不值得。 两人就这样僵持了下来。 烁臻不让莫钦离开,还放出话去自己要娶孔雀族少主为妖后,等到飞升之时,随他一起登天为仙。 自下界飞升的人修妖修都可以带上一个人一同上天入住仙府。这也是为什么当烁臻即将飞升的消息传出后,那么多妖族赶着往他的后院里塞人的原因。 想做这么个“乘龙快婿”,白嫖好处。 然而后来却听说妖皇陛下谁也不爱,独独喜欢那位从天上下来的仙官。一面捶胸顿足、扼腕叹息之余也歇了心思。 现在却猛然收到妖皇大婚的消息,陛下要娶的竟是那位名不见经传的孔雀族的少主。 各族闻讯无不大惊,一个个羡慕嫉妒恨起来。 这些事情,远在栖梧山的莫钦什么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从那日烁臻发狂,把花珠喂给他吃后,就将他关在来了凤栖殿里,哪也不许他去,一副生怕他离开自己的模样。 举动作态哪像个登仙之人,简直就是只疯狗。 凤栖殿内,檀香缭绕。 莫钦被关在这里出不去,便每日安坐在桌前看书。 然而烁臻却不给他独处的机会。一有空就回来和他黏在一起。 一开始,莫钦还接受不了他如此大的转变。 从前的妖皇不是一心只爱慕洛宴,眼里也只有那高洁无尘的仙人吗?怎么突然看上自己这个不起眼的鸟妖了? 莫钦试过跟他讲道理,“陛下,在凡界的事情非我本心。用那种极端方式取出花珠,伤到了您的转世之身也实属我一时气恼的过失。既然您能找到痴情花,一定知道别的取出方法。等到解决这件事之后,您就把孟婆汤喝了,凡尘之事就当我们一别两宽,如何?” 烁臻却是讽刺地笑了笑,似乎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 “钦钦,事到如今你还不明白吗?我爱的人是你。哪有放手的道理!?我承认曾经我对洛宴产生过兴趣。可是如今,我已经爱你爱到能为你付出性命的程度!” “痴情花业已种下,你我此生再不分离。”男人的语气和神态那么坚定认真,不掺半分假意,更没有戏谑和玩乐。 莫钦皱了皱眉。 他冷冷道:“陛下,就算您这样说,我们之间也是不可能的。” “你忘了吗?当初,你为了讨好洛宴,数次将我的生死置之度外,当做把玩的筹码;为了讨洛宴欢心,把我的翎羽尽数拔去,害我修为大减;在接受了我的讨好、我的付出后,你依旧能毫不留情地把我许诺给旁的人。试问这些陛下觉得是能够一概不计的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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