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在简欢挑三拣四的时候,娄枭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偶尔笑骂她句,‘娇气死你得了,要不要我给你供起来?’biqubao.com 但此刻,简欢抚摸着墙上色彩恰到好处的点缀,踩着她念叨过的实木地板,涩意涌上心头。 她知道娄枭是不会在意这些小事儿的,之前他几乎都是睡在日蚀,休息室简单的不能再简单。 可是他还是找了这样一个地方。 她不是豪门长大的,比起冷冰冰的郊区别墅,她更喜欢这种身处市区的热闹。 最好周围有商场,楼下有小吃街,吃完了就到附近的公园里散步。 度过最寻常的一天。 这些,她没有说过。 可此刻,都一股脑送到她面前。 她面向墙没回头,“你,什么时候买的这里。” 这样的地点,这样的装修布置,总不会是朝夕的功夫。 娄枭看着“面壁思过”的小人,觉得她掩耳盗铃的功夫真是越练越纯熟了。 以为不看他,就可以不动摇? 握住她紧缩的肩膀转过来,抬起她不愿仰起的小脸,戏了句,“从我知道你是个娇气包开始啊。” 眼睫被眼里含着的泪光濡湿。 其实谁不娇气呢? 谁不喜欢舒舒服服的,凡事都顺心随意。 奈何人活一世,有太多的身不由己,忍气吞声。 能够自保存活已是奢侈,更别提挑三拣四。 原来娄枭说她娇气的时候,她总是不服气。 她明明一直在兢兢业业的卖力讨好他,怎么到头来,还要说她娇气。 可此刻,看着一个一个按照她喜好布置的角落,她才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对的。 她跟着他,的确变得娇气了。 在宫家时,她是背负罪孽的司家女儿,受尽折磨,只为平息宫家怒火。 在简家时,她要缩在简四小姐的壳子下报恩,物尽其用。 哪怕嫁进娄家,她也是不能行差踏错的豪门儿媳,未婚夫当着她面把女人带回来,她也要笑脸相迎。 唯独跟娄枭在一起的时候,她才是自己,才有七情六欲。 原来她总是觉得娄枭恶劣,非要看她因为那些他带来的风波或是生气恼火,或是撒娇卖乖。 可回头想想,那些时刻,才是她真正以自己活着的时光。 才像个活人。 “怎么?高兴哭了?” 指腹擦过眼尾,简欢才发觉自己泪如泉涌。 她很想抱着他哭一场,说她明白了,说她真的很喜欢这个家。 可是那种感动刚要破土而出,就被仇恨的罩子封闭。 有个声音在质问她,你怎么能爱上导致你爸爸死亡的罪魁祸首? 你对的起爸爸二十年来的疼爱吗? 爸爸的在天之灵看着你这样,一定会恨你。 爸爸…… 简欢眼里的痛苦挣扎落入男人的眼中。 止不住的泪被男人一次又一次擦去,“很难受?” 答案是肯定的,她整个人都在发颤,明明没有任何外力,她却像是被四面八方的力道拉扯,苦不堪言。 额头被抚了抚,“难过就不想了。” 转着她的肩膀让她看向四周,“你看,这是你喜欢的家。” “是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家,以后你的家,就是这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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