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请自重,我真不想代替陛下呀!_第1050章 愤怒的姬伯常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道莲三十二重天。
  陆小瑾在陆家和补天阁天骄们的护法下,成功冲击到了尊者境。
  共计用时三个时辰多一刻。
  数个时辰后,陆陆续续一些陆家和补天阁与陆小瑾一同开始冲击尊者境的天骄们,也正式踏入尊者境。
  同为尊者境亦有强弱,主要看在化神境的底蕴有多少。
  陆小瑾等人冲击为尊者境之后,又帮助有资格冲击尊者境的同门或同族的天骄们护法。
  能踏入道莲秘境之中,几乎都是化神境巅峰的天骄。
  在其他道莲天,亦有人冲击尊者境。
  基本上冲击尊者境的修士们,身旁都有人护法。
  但也并非绝对。
  有的实力强横无匹的散修,信不过他人,自己一个人冲击尊者境。
  与此同时,在各处道莲天,都开始下起了雨。
  雨滴冰寒刺骨,似乎在告诫着众人什么。
  在赵无疆构筑莲身时,第十四重道莲天,李纯钧正在挨揍。
  第十四重道莲天,剑道洞府内。
  李纯钧被剑圣追着打。
  剑圣背负双手,优哉游哉,一柄柄飞剑自动施展着各种剑术,向李纯钧刺去。
  一开始李纯钧还能够抵抗,甚至能从飞剑中参悟出不少剑术,得到不少剑道感悟。
  但随着飞剑越来越多,蕴含的剑道愈发驳杂,李纯钧逐渐坚持不住,愈发狼狈,到现在浑身是血。
  “你想学青莲剑歌,只需要参悟出这处洞府内所有的剑剑身上所蕴含的剑道,本圣就将青莲剑歌教给你!”
  剑圣眉目威严,但眸子含笑,他在李纯钧身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倒不是什么同样的剑道天才之类的。
  而是性格。
  死要面子活受罪,明明可以白白获取,偏偏要自恃傲气。
  “我将这处洞府全部的剑都参悟,那不得等到道莲秘境都关闭?”李纯钧一边躲闪,一边愤愤。
  “那是你的事。”剑圣笑了笑:
  “若是关闭了,你就留在此处陪本圣吧。”biqubao.com
  青莲剑歌,他从未想过藏着掖着。
  就如同这处洞府满地的剑一样,谁有本事,谁能拔起就是谁的。
  而青莲剑歌,只要李纯钧一开口,如赵无疆一样,他就直接给了。
  毕竟在他眼中,李纯钧也是一位剑道奇才,在剑道上的造诣和天赋都极高。
  偏偏李纯钧要加一句,需要什么条件?
  剑修需纯粹,想拔剑就拔,想要就拿。
  ————
  姬伯常除了没有打开那尊棺椁,几乎找遍了整座古墓。
  虽然他大概已经知道结果,但是还是抱有一丝侥幸心理。
  可他终究失望了,没有感受到任何让他姬家血脉有感应的东西,除了他在那尊天鼋大龟镇墓兽的面前。
  可那显然不是。
  果然如他猜测的一样,伪装成赵无恙的某位他的好哥哥或是好弟弟,将他截胡了。
  不然,何以打开墓府大门?
  他看过了,这座古墓,除了荒古年间轩辕氏的血脉,就只有有虞氏的血脉可以打开这处古墓了。
  而有虞氏,消失在了岁月中。
  轩辕氏,演变成了现在的大周仙朝皇室姬家。
  如果赵无恙不是大周仙朝皇室中人,怎么可能打开这处古墓?又怎么能够寻到他不灭身的破绽?
  赵无恙铁定是他某个弟弟或某哥哥,将他截胡,将他功劳强去,甚至还要与他夺嫡争储。
  姬伯常杀心愈来愈重,他本就打算杀掉赵无恙和赵无量了,现在好了,他又多了个理由,更不需要再在乎什么兄弟之情谊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2_162105/69241784.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