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头冲过乱军之中,巴隆身上中了几箭,但都不是要害,不由暗自庆幸,比起保住性命,这些皮肉伤算不得什么。 就在巴隆回到山谷口,刚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忽然前方一阵鼓响,从山坡后杀出一队汉军,当先一人横枪立马,面如冠玉。 “啊?你……”巴隆在马上脸色大变,看着眼前的人有几分恍惚,狠狠甩了甩头。 埋伏在这里的正是关海,看这人的神情便知道他认错人了,枪指着对方大笑道:“狗贼,你逃不出本将的手掌心。” “啊——”巴隆没有认出关奎二人的差别,惊慌之下只以为是同一个人,想不通对方是如何跑到他前面的。 此时手中没有兵器,前方道路被堵,怪叫一声又折返回了山谷中,此时汉军已经停止放箭,从两边山上冲杀下来,龟兹军溃不成军,被杀得毫无还手之力。 巴隆催马狂奔,忽然前方一马疾驰而来,正是刚刚追他的汉将,不由浑身一颤,急忙调转马头,才走了几步,又见那人就在前方,惊得无以复加,惶恐无措。 “受死吧!”就在巴隆惊愕之时,身后传来一声爆喝,马蹄声响,等他惊慌回头的时候,一道黑影到了近前,依然是那张脸,挥刀斩下。 “魔鬼……” 巴隆眼睛瞪大,怎么也想不通这人身法为何如此之快,慌乱之下来不及闪避,被关奎一刀枭了脑袋,尸体轰然落地。 关海催马追到,将巴隆的脑袋挑在枪尖上,催马在山谷中奔驰厉喝,那些龟兹军虽然听不懂他的话,但看到巴隆的脑袋,彻底放弃抵抗,纷纷跪倒在地。 傍晚时分,巴隆带来的五千兵马全军覆没,被杀死过半,俘虏两千余,没有一兵一卒逃脱。 周处命王征带着一千俘虏清扫战场,其余人马返回营中,埋锅造饭设宴庆功,由班楼带着精通龟兹语的士兵审问俘虏,打探敌情。 两场大胜,出征的士兵都立了功,加上缴获许多物资,犒赏的资源充足,营中一片欢腾,虽然饭食有些简陋,也缺少美酒,但所有军卒都十分满足,对于出征将士来说,没有什么美味能比得上胜利的喜悦。 满营欢庆,周处几人巡视一圈,鼓励各营将士,班楼也早已审完俘虏,众将聚在中军帐中商议军情。 班楼言道:“石城尚有两万敌军,只可智取,不可强攻。” 周处笑道:“守将尼曼莎死了丈夫,必定急于报仇,只需将她诱出城来,破之不难。” 班楼点头道:“周将军与我不谋而合,尼曼莎性情暴躁,向来蛮狠,明日将巴隆的脑袋挂在阵前,定能激其出战,伺机破城。” 王征言道:“明日行军,还需谨防龟兹沿途设伏,末将愿为先锋,沿途探路。” 关奎和关海也抱拳道:“我们二人可作接应。” 周处笑道:“好,就如此部署,明日五更造饭,天明出兵,若能顺利拿下石城,我们就比大将军先一步杀入龟兹境内,此处距离延城不过两百里,龟兹必定震动。” 关奎抚掌大笑道:“好,最好我们先拿下延城,捉了龟兹王去见大将军,那才够风光。” 连胜之下,三军士气正盛,众人都意气风发,期待着接下来的战斗。 第二日汉军从阿克苏河出发,王征领兵先行,一路多派斥候谨慎查探,知道望见石城,却不见沿途有伏兵,看来尼曼莎是打算死守石城了。 周处将人马分作三队,远远下寨扎住阵脚,带着班楼等人乘马至城下观察,这石城原本是姑墨的王城,城池还算高大,用天山上一种质地坚硬的白石砌成。 石城北面靠天山,南面是大片的沼泽荒滩,芦苇沙柳密布,城前开凿一条护城河,引天山之水贯穿而过,河流不断注入下游的沼泽,将石城完全护住。 周处沿河看了一遍,河上只有一座石桥,如果强攻石城,石桥上必会先受到弓箭手的攻击,在桥前叫阵,城上龟兹军张弓搭箭严阵以待,不见有人出城应战。 无奈退回阵中,周处言道:“尼曼莎不肯出战,大概是还不知巴隆已死,可能还在等候消息,若将其人头挑出,必会出战。” “兵临城下,速战速决,”班楼点头道:“城南三四里皆是芦苇柳树,此处可以埋伏,可命一军在此埋伏,待尼曼莎追杀出城,可截断桥头,逼其向此处逃走,一战可定。” 周处与班楼略作商议,旋即对关海传令道:“你先领一千军从山后绕道,至城南沼泽地,伏于其中,看尼曼莎从此经过,让过前军,拦腰截杀,杀散其后军,再与前军会合杀之。” 关海领命去埋伏,周处又命王征领轻骑于左翼准备,吩咐道:“稍后关奎挑巴隆首级去诱敌,引尼曼莎过桥,王将军立刻冲到桥头截断其归路,勒兵于桥头,尼曼莎不得回城,只能往南去追关奎,便可大功告成。” 二将也去准备,周处调遣中军准备随时冲锋,各营安排已定,其余兵马由班楼指挥,在后方观战调度接应。 尼曼莎昨日派丈夫巴隆攻打渡河的汉军,全军出去一夜不见回还,也没有一人前来报信,以为巴隆是出去迷路了,在城中大骂不已,她根本没想到巴隆中伏被斩,即便是受到汉军伏击,五千人总有人能够逃回来吧? 在石城等了一夜消息,天明时分才觉得不对劲,正打算派人去打探消息,守军禀告汉军已经快到城下,尼曼莎大惊,更恼恨巴隆延误战机,从东门派人去找人,一边传令严防死守,不可出战。 不多时城外鼓声大作,士兵神色惊慌,禀告道:“右将军,大事不好,骑君大人他……他被汉军杀了。” 哗啦啦—— 尼曼莎正吃着粥饭,闻言手中的碗掉在地上,凸出唇外的大板牙十分狰狞:“消息准确吗?” “千真万确!”守军不敢抬头:“汉军正挑着骑君大人的脑袋,在城外骂战呢……” “来人,备马!”尼曼莎杏目圆睁,拍着桌子站起身来,火速转往后堂准备战甲兵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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