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太子_第一千三百六十六章 大吴六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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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高气爽,改换天日的江东,更觉天空明媚,阳光灿烂!
  平定江东,对刘封乃至整个大汉来说,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从此三足鼎立之势将不复存在,人人都看到汉室再次中兴的趋势。
  但这两天的刘封却忙得焦头烂额,新得江东的喜悦马上就被繁杂的事务所淹没,一日时间,各地公文和需要整改的书册、户籍等等就在书案上堆了整整三尺来高,看得刘封头皮发麻。
  眼下军中还没有一个人能够决策所有的政令,凡事都需要向刘封禀告取决,这对于做惯了甩手掌柜的麒麟王来说,简直比带兵打仗还要辛苦。
  整整一夜没有合眼,五更敲过,鸡鸣三遍,还有一摞公文等待着他批复,这让刘封切实体验了一把日理万机的酸爽。
  这并非他多么勤勉,多么任劳任怨,都是被逼得无奈,辛辛苦苦十余年的努力,眼看就要修成正果,如果他不想一切付诸东流,就必须要咬着牙撑下去。
  这时候他才忽然理解朱元璋为什么那么勤政,乃至历朝历代的开国功勋都任劳任怨,因为只有他们懂得这基业来之不易,这是他们一生之心血,岂能再历经千辛万苦之后功亏一篑?
  非是他们不喜欢享乐,而是有些身不由己,如果你不想自己挣下的基业又眼睁睁看着毁去,就必须要继续向前。
  任何一条路,只要踏出去,就像一艘出航的战船,人在其上,身不由己了。
  一束阳光照进窗棂,刘封眯了眯眼睛,揉着额头站起身来,不知不觉一夜过去,不禁摇头失笑。m.biqubao.com
  这两天算是他到了这个世界之后最充实的夜晚了,即便在成都刘备等人还活着的时候,他都没有如此辛劳过。
  “殿下,吴郡韦弘嗣求见!”陈寿在门外已经等了半个时辰了,终于等到刘封看完最有一道公文。
  “这又是哪位?”
  刘封伸着懒腰,浑身的骨骼发出爆豆般的声音,取过桌案上的葡萄汁喝了一大杯,马上觉得神清气爽,疲惫之态尽除。
  “此人乃东吴三朝重臣,笃学好古,博见群籍,有记述之才。诸葛恪曾上表荐其担任太史令,与华覈、薛莹等撰写《吴书》,已成大半。”
  陈寿回答着,眼中却有吃惊之色,刘封已经连着两夜没有合眼,竟丝毫不见倦态。
  虽然他翻越卷宗总有不耐烦之色,甚至有些字还要侍从帮忙辨认解读,但只要天明之后,马上就神采奕奕,实在让人称奇。
  要不是陈寿常伴刘封左右,真要怀疑麒麟王是不是故作姿态,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睡觉去了。
  “太史令?”刘封眉头微皱,忽然笑道,“看来承祚是遇到同行了啊,怪不得……请他进来吧!”
  这两天想见刘封的人都排队排到城外去了,刘封哪有时间接见他们,都让陈寿接待打发了,只有少数特殊的才会带来书房。
  陈寿虽然没听过“同行”这个词,但也猜了个大概,忙道:“属下虽久慕韦太史之才,却绝非因此便带他来见殿下,乃是因他带了学生孙休前来,故而才来向殿下请示。”
  “孙休?好,都带进来吧!”刘封点点头,孙休是孙权第六子,孙亮的兄长,东吴第三位皇帝,只可惜现在没这个机会了。
  孙休在位期间,颁布良制,嘉惠百姓,十分重视教育和农桑,倒也算一位明君,只可惜用人不明,在位时间也太短,对东吴已经危亡的局面没有多大改善。
  很快陈寿便领着以为满面胡须,相貌儒雅的老者和一位十余岁的少年走进来,那少年面容消瘦,目光倒也沉静,随着老者一同行礼。
  陈寿向刘封介绍二人,老者是东吴名士韦昭,字弘嗣,吴郡云阳人,少年便是孙权之子孙休。
  刘封示意二人落座,问道:“不知先生到此,有何贵干?”
  韦昭抱拳道:“吾二人知麒麟王繁忙,冒昧搅扰,着实惶愧,然有一事,却不得不向殿下禀告。”
  刘封笑道:“不妨事,先生有话请讲。”
  韦昭看了一眼有些拘谨的孙休,目露溺爱之色,言道:“黄武五年,吴帝采武昌铜铁锻造兵器,有剑千口、刀万口,长三尺九寸,又以其精粹精华铸造宝剑六柄,命为‘吴六剑’,取名白虹、紫电、辟邪、流星、青冥、百里,不知殿下可知此事?”
  刘封眉毛一挑,摇头道:“这倒不知!”
  韦昭言道:“白虹、紫电宝剑为吴帝所佩之外,其余四把赐予解烦、敢死、无难、马闲四部都督,待其解散之后,这四把剑便存于武明殿。吴帝崩,孙峻将此六剑悉数带出宫殿私藏,现藏于全公主府中,吾二人连夜取出,特来献宝。”
  “哦?”刘封想不到韦昭竟把孙权的佩剑给找到了,不禁有些高兴,点头道:“二位有此心意,本王在此谢过,吾素知先生之才,《吴书》还要有劳先生继续撰写,不可半途而废。”
  韦昭想不到刘封会如此大度,忙起身抱拳道:“遵命!”
  刘封知道韦昭既然带孙休前来,更主要的还是想为孙休谋个好前程,孙亮因为是皇帝封为公爵,孙休至今还未有封赐,他做老师的自然也会跟着急。
  孙休在历史上的表现还算不错,但现在年龄尚小,其他人的安排要等到长安的圣旨下达才能任命,先安抚他们,叮嘱孙休好好跟着韦昭学文,将来必有用处。
  得了六把神兵利器,刘封自然开心,陈寿送走二人回来之后,便将六把剑也一并带到了书房。
  刘封并没有急于查看,问陈寿道:“这六把剑若非韦昭知晓,恐怕又要落于旁人之手,韦昭为何不自己来献宝,反要借孙休之手?”
  陈寿叹道:“韦弘嗣言此物乃是孙家所有,他若献之,即是以主之物为己功,其不耻以此邀取富贵,故带孙休来,一来可不使宝物蒙尘,而来也是为孙休请功也!其处事如此周全,着实令人钦佩!”
  刘封摇头失笑道:“这韦昭倒也是个忠心缜密之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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