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好好立功,我不会辜负每一位将士!”刘封看大家的神色,忽然心中一动,站起身来,轻扶桌案,缓缓言道:“等取了洛阳之后,吾当在南门广场之外,建立‘英雄纪念碑’,为我大汉捐躯之人,无论官职大小,尽皆刻名其上,供后人瞻仰!” “殿下,这……”徐陵反应最快,一句话,说得他怦然心动,如果能因此名垂青史,谁能不激动? “妙,果然妙,哈哈哈!”魏延顿了一下,也明白过来,抚掌大笑道,“有次奖励,我大汉三军之众,当精忠报国,万死不辞!” “嘿嘿,除此之外,我还有许多方式激励三军,甚至掌控天下舆论,”刘封嘿嘿一笑,缓缓坐下来,明亮的目光中透着狡黠,神秘言道,“平定洛阳之后,我要开设一家报馆,杂志、报纸,都该派上用场了!” “什么报?”赵广瞪大了眼睛,他和刘封相处最久,知道他脑子里稀奇古怪的东西最多,这从未听过的东西,勾起了他的好奇之心。 “掌控天下舆论?”杜预却并不关心刘封说的报馆是什么,一下子便抓住了重点,皱着眉头若有所思。 “一切都是将来之事,还是先讨论眼下洛阳之战吧!”刘封摆摆手,却不细说,这东西只有做出来了他们才明白,几句话难以说明。 汉代的造纸业虽然不算发达,但经过蔡伦改进造纸术之后,东汉又有佐伯改进了工艺,他造出来的纸厚薄均匀,质地细密,色泽鲜明,人们称之为“左伯纸”。 刘封早在取下长安之后,便派人到中原寻找佐伯后人,将其家人全都接到到长安,在工坊内大批造纸,有了官方支持,左伯纸如今已经在蜀汉地域内大量使用。 由汉茗商号运到魏、吴境内贩卖,甚至到了西域等地,都大受欢迎,而且是数十倍的价格,一年前已经逐渐成为商号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仅次于茶叶、丝绸和蜀锦。 见刘封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徐陵很明智地转移了话题,剑眉微蹙,言道:“乐琳乃是名将乐进之后,此番为前军,初次带兵便失败,定然心有不甘,庞会又心胸狭隘,睚眦必报,我料这二人必来劫营,不妨将计就计。” “嗯,我正有此意!”刘封微微点头,提起庞会,不由双目微凛,此人可是为了报仇,残杀关羽后代的人,留下必定是个后患,要尽早除掉。 其实传言庞会在随军灭蜀后,找到关羽后代杀尽,令诸多后人唏嘘,这个说法是存在争议的。 樊城之战之后,关羽俘虏庞德,见他与自己本领不相上下,对庞德十分敬重,劝其归降,并且晓之以情,这对当时威震华夏、睥睨一时的关羽来说,是极为不易的,要知道此时的关羽连孙权都不看在眼里。 庞德在战败被俘之后,关羽以理劝降,其却辱骂关羽以及刘备,但关羽在遭到庞德的辱骂之后,亦然善待了其尸首,可谓仁义,不失大将之风,也是对对手的尊重。 关羽虽然是斩杀庞德,但二人各为其主,均服从于国事,并无任何私仇。庞德可谓为国事而死,二人并无私仇,庞德降则收纳,拒则斩首,这是战争规则,关羽并无过失。 庞会所为可谓极其凶残,且不论关羽并不能算作其仇人,就算关羽的的确确是杀父仇人,他本人早已归于尘土,杀其手无寸铁的后人也非英雄所为。 不管庞会是否如历史上那般杀尽关家后人,但刘封知道这一次他是没有丝毫机会了,之所以决心要除掉此人,是因为他仇恨之心太重,从走马换将之时偷袭杜预便能看出来,这样的反复小人,是最大的不稳定因素,留之必有后患。 “大哥,我们什么时候去青冈峰?”关索已经迫不及待了。 刘封回过神来,笑道:“我写一封书信给孟婉儿,你和士载带领本部兵马连夜赶往陆浑山,先与孟家人联络之后再进山,不得泄露踪迹。” “遵命!”关索和邓艾同时领命。 “传令三军,各部休息一日,今夜如何防备,就由徐军师和杜武库二人商议而行吧,各部兵马由文长将军调度。” 关索走后,刘封伸了个懒腰,也跟着离开了中军大帐,这一段时间,他已经开始享受当个甩手掌柜的惬意,这可是当年自己的梦想之一。 ****** 乐琳匹马返回营寨,沿途上又集合了近百名逃兵,到了大营,庞会还未回来,又派人前去寻找,独自在帐中忧闷不已。 虽然侥幸逃过一命,但乐琳并无半分喜悦,初次带兵,却遭此大败,回归本部之后,肯定会被其他人耻笑,此事在曹爽、曹宇乃至夏侯楙身上,都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了。 随着武帝、文帝先后驾崩,老一辈的武将也已经凋零殆尽,作为名将之后,乐琳等人的压力更大,世人不但会拿他们与父辈相比,同辈之间也会互相评比。 夏侯楙在西凉兵败,沦为笑柄,曹宇在并州败于刘封,更是朝中上下人人指责,不久之后,曹爽也在徐州失利,魏国上下纷纷怀念老臣老将,都道青黄不接,虎父犬子。 夏侯楙苦学三年,再次拜将领兵,乐琳从扬州战场调回来做了先锋都督,意气风发的同时,也有担忧,蜀军如今其实无俩,能征善战,要是赢了,或可一战成名,要是输了,则沦为与曹爽等人一样,成为别人的茶资笑柄。 越害怕的,往往就越会发生!biqubao.com 乐琳此刻的心绪,纷繁杂乱,甚至连军中之事,都不想理会,交给各部自行管理,早上庞会已经将此处消息报知夏侯楙,等大军前来接应,不知该如何应对那些人鄙夷的目光。 “将军,庞将军回来了,身受重伤,非要见你!”就在乐琳心潮起伏,忧心忡忡的时候,亲兵掀开帐帘,前来复命。 乐琳深吸一口气,收起心事,起身道:“伤势如何,快带我去见他。” 亲兵答道:“肩胛脱臼,已经接好,只是内脏震伤,恐怕要将养数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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