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太子_第四百二十一章 人尽其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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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多时,集结了三四千人马,许多士兵的战马都找不到,荼蘼宝不敢耽搁太久,要是等到天亮,蜀军再有援军来,可就真的有来无回了。
  带着残兵败将,匈奴军狼狈退往蒲子,而李歆在山上看到匈奴大军走后,带兵堵住西门,将逃出来的许多匈奴兵斩杀,命人在西门也放起大火,才往蒲水行进。
  匈奴兵走走停停,后面跟上来的士兵越来越少,到了四更时分,人困马乏之际,终于来至蒲水边。
  黯淡的星光之下,只见水光粼粼,而且河水也不算深,人人都纷纷下马,钻入水中,大火之后见到清凉的河水,都钻入河中喧嚷起来。
  荼蘼宝和贾清也来到上游,也顾不上脱靴直接进入河水中,沁凉的舒爽让他心头的火气暂时减弱许多,只是望着远处还火光大盛的长寿,心中无比沉重,不知道能逃回来的士兵还能有多少。
  正呆愣之时,忽然隐约听到上游有闷雷之声,荼蘼宝悚然一惊,下意识地起身向西看去,刚要开口警戒,却又觉得不像马蹄之声,他对马蹄声太熟悉了。
  正疑惑之时,猛然看到上游河水奔腾而来,水势滔天,荼蘼宝脸色大变,嘶声大吼道:“快,快跑,有水——”
  但他的喊声早被水声和士兵的喧哗声淹没,只有少数士兵发现不对劲,纷纷上岸,但大多数都被溺于水中,匈奴兵大多不会水,淹死者极多。
  荼蘼宝仓皇来到岸边,再找贾清的时候,已经被冲散,不知去了何处,只好自顾逃命,往望水势慢处逃走。
  来到蒲川渡口,立足未稳,只听喊声大起,岸边出现一支兵马,正是在这里埋伏多时的孟琰。
  荼蘼宝大惊,还不等他冲击,迎接他们的却是一波密集的弓弩,等到士兵大多从马上射落,才纵马杀来,而就在此时,李歆和埋伏在另一侧的柳隐也都杀出。
  柳隐纵马上前,一刀将慌乱无措的荼蘼宝斩于马下,不多时句安也带兵赶来,仓皇逃窜的匈奴兵根本无从抵挡,被杀得毫无还手之力,逃脱的不超过千人。
  ……
  长寿大战的消息传到昕水,刘封闻报暗自吃惊,虽然他对柳隐寄予厚望,但没想到竟是如此厉害,简直是文武俱全的大将。
  按照刘封的意思,是让柳隐带兵到通天山寻找有利地形埋伏,就算不能灭掉匈奴主力,也能拖延时间。
  等他们通过通天山的时候,也疲惫不堪,那时候这边战事也差不多了,正好可以两面夹击,解除对离石的威胁。
  但他想不到的是,柳隐居然胆大心细,到了长寿之后,临阵改变计划,竟将匈奴主力悉数歼灭,对付十倍于己的兵力,可不只是书信中寥寥数语那么简单。
  大破匈奴南部主力,诛杀头领荼蘼宝,如此重大的功劳,柳隐只用了几句话,并没有表功炫耀之意,当真是大将之才。
  “不想柳将军竟能如此用计,吾等佩服!”令狐宇等一众年轻将领听了哨马叙述经过,一个个满脸慨然,彻底信服。
  “家师能有今日之功,全仗燕王赏识,属下替家师谢过殿下!”句扶迈步上前,向刘封深施一礼。
  他心里最清楚柳隐的抱负和志向,奈何一直没有领兵的机会,都只是县令或者郡守,打理内政,如果不是刘封,哪能有此大胜的机会?
  “吾等都为振兴汉室奔走天下,诸位务必都要尽力,”刘封扶起句扶,拍着他的肩膀,环视众人,“我早就说过,不拘一格降人才,只有人尽其能,方能成就大事,以后只要是有一技之长的,大家都可尽力推荐,无论年龄,职业,甚至……性别,本王一定量才录用!”
  “是!”众文武齐声答应,目光熠熠,连柳隐这样大器晚成的人都能被发现,他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
  “呃——大哥,”就在大家各自想着如何提升本事的时候,赵广凑过来问道,“你方才所说,那个‘职业’是什么?”
  “职业?”刘封一怔,汉代难道没有这个说法么?摸着下巴思索片刻,笑道,“就是三教九流、五行八作,不管什么身份的人,都可举用。”
  句扶等人虽然还是没有听太明白,但还是知道刘封的心思,个个点头答应。
  赵广还要再问,忽然亲兵来报何鑫求见,刘封命人将其传入,走进来的是一位三十上下,唇上留着一撇髭须的中年人,国字脸,气度沉稳。
  何鑫是南阳新野人,大将军何进的远支,何进成为大将军之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对族人格外照顾,但被诛杀之后,家道也从此中落。
  他这一脉早年也曾受到何进照顾,不过毕竟是远支,并未入朝为官,而是以仅有的一些资本经商,十余年之后,反而成为了新野的望族。
  作为何家年轻一代的翘楚,何鑫最爱红顶商人,最以陶朱公为偶像,行走天下,一次西域之行认识了同乡邓崴,两人一见如故,在邓崴的举荐下正式加入汉茗商号。
  三年时间,何鑫便用自己的能力征服了无数人,如今已经成为雍、凉一带到长安这一条商路的总负责人,与汉中、成都、南中以及荆州两条商路不相上下,成为朝中最主要的经济支柱。
  “属下何鑫拜见殿下!”何鑫走进来之后,向刘封行礼,面对这个比自己年轻几岁的燕王,何鑫十分钦佩,尤其是行走西域商路这几年,对刘封的了解越多,越觉得这是个真正的奇人。
  “三金亲自来此,莫非是收买匈奴奴隶遇到困难了?”刘封对何鑫各方面都十分满意,唯独觉得他的字取得实在是太俗了,不过对于爱财如命的何鑫来说,却最喜欢三金这个字。
  “这倒不是,”何鑫摇头道,“自河东调兵以来,各处城池、县衙都盘查甚紧,尤其是我们汉茗商号,外来之人甚至不能自由出入,这一月间买了一千多匈奴奴隶,再无法继续了,特来向殿下汇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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