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封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到了父母,昔日的战友,还有无数亲朋好友,甚至觉得自己从卷入洪流的那一刻起,来到汉末乱世,他就一直在做梦。 梦里最清晰的,莫过于诸葛果那张清丽无暇的面容,那是画中走出来的仙子,来自九天的神女,眼前这双忧郁而又担心的眼神,是如此真实。 “将军,你醒了?”朱唇微启,他又听到了那天籁般的声音。 “我是不是在做梦?”刘封呓语着,害怕这场梦就此结束,他真正睁开眼睛的时候,会躺在医院的特护病床上。 “将军,将军?”诸葛果看刘封神色迷茫,焦急起来,两行清泪直落而下,“你不是做梦,是真的,你没有死。” “不是梦?”刘封回过神来,正准备起身,胸口传来一阵剧痛,不由倒吸一口冷气。 “将军,你别动,伤口还没好。”诸葛果小心地拉着被子,一脸关切。 “我这是在哪里?”刘封回忆着先前的事情,自己误闯闺房,被诸葛果刺了一件,怎么也想不到这个楚楚动人的女子竟会有如此身手。 “就在我家中,”诸葛果似乎也想到了什么,俏脸绯红,起身道,“我去叫母亲来,你都昏迷三天了。” “三天?”刘封吃了一惊,忙问道,“快快快,华佗先生来了,你快带伯松去诊治,他一定能治好伯松的病。” “华先生早就来过好几趟了,你自己还是好好养伤吧。”门口传来黄月英温婉的声音,正端着一碗粥走进来,失笑道,“你看看你,命都差点保不住了,还想着伯松的事情。” “叔母!”刘封一阵尴尬,忙解释道,“我去后院本来是找伯松的,没想到……” “好了,你也不用解释,我们都知道了。”黄月英放下碗,瞟了一眼诸葛果,“你这丫头,平时杀鸡,你都不敢看,刺子益的那一剑,倒是下手够狠的。” “母亲,我……”诸葛果一阵焦急,垂下头潸然欲泣,刘封在她换衣服的时候闯进来,作为女人的本能她自然要反击,但这种事,怎么能和别人说? “叔母,只管我太鲁莽了,不怪果儿。”刘封忙解释。 “我也只是说说而已,华先生说再偏一点点就要刺中心脏,神仙也难救了,”黄月英也有些后怕,“要是你真有个什么闪失,我可怎么和主公交代?” “叔母放心,我这人命大得很,嘿嘿!”刘封心中暗自庆幸着,要是这次死在诸葛果的剑下,他是该庆幸还是该遗憾? 功名江山和美人恩,到底哪个重要? “虽然是你误闯,但毕竟是果儿伤了你,你这个伤没有两三月是好不了了,回去也没人照顾,就先留在我家中吧。”黄月英端过碗来。 刘封哪里敢让黄月英伺候,忍着痛坐起来,自己端着碗喝了粥,心中虽然窃喜,但还是有些后怕,看了一眼诸葛果问道:“军中还有许多事要处理,我留在这里,恐多有不便,叔父他也不会答应。” “这就由不得他了,”黄月英这次却很有主见,嗔怪道,“你这次重伤,连主公都来了两趟了,夫君要是还这么不近人情,就不怕惹人议论?” 能留在诸葛亮府中,自然是刘封求之不得的,心中窃喜,嘴上问道:“不知伯松的病情,华先生是如何说的?” “虽然难治,但还有办法,”黄月英轻松笑道,“神医就是神医,已经开了几副药,有几味罕见的药草,夫君委托人去寻找了。” 听到诸葛乔的病有药可救,刘封终于放心,这也是个杰出的人才,能和诸葛恪相比的人物,再有诸葛亮调教,前途不可限量。 “华先生可曾说过家师的病情如何了?”另一个让他记挂的,就是法正了。 “孝直的病好像要严重些,”黄月英眉头微蹙,“华先生说先要调养一段时间才能用药,否则会有性命之忧。” “只好能治,就有好转的机会,”刘封暗自叹息,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改变了许多,也不奢望所有的事情都顺遂自己的心愿,诸葛乔能够治疗,他已经很满足了,“伯松的病能治好,我军中又多了一位栋梁之才。” “都伤成这样了,还想着国事呢,”黄月英笑骂道,“你也该关心一下自己了,你看关平都成亲了,你的婚姻大事,也该提提了。” “呃……”刘封一怔,黄月英的话题转得太快,不禁抬头看了眼诸葛果,对方目光躲闪着,借着端碗转过身去。 黄月英看在眼里,笑道:“孔明给华先生看了五石散,说那东西是一种毒物,会使人产生幻觉,长期服用会导致瘫痪,虽然减少了一些剧毒之物,但绝无好处,孔明对昆仑山那几个人颇有微词呢。” “真的?”刘封眼中露出光彩,诸葛亮对古山居士等人的不满,就是自己的机会,不由嘿嘿傻笑起来。 “行了,你好好养伤,我还要去工房里看看连弩,这段时间有什么问题我们还正好可以讨论,”黄月英起身,对诸葛果吩咐道,“你若是睡不着,就让果儿陪着,弹琴给你听听,她的在音律方面还是极有天赋的。” “公子,你今天想听什么曲?”诸葛果自幼被人照顾,哪里会照顾别人,黄月英走后,显然又乱了手脚。 “先不听了,蜀道难不太适合古琴,等我以后想些更好的词给你谱曲,”刘封眼珠一转,计上心头,脑海中浮现出无数风花雪月、佳人才子的绝唱来,“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公子还会讲故事?”诸葛果有些意外,好奇地点点头,挪着凳子坐到床前,“我可不想听修仙成道的那些,还不如民间那些故事好听。” “我怎么会给你将这些?”刘封失笑道,“我给你讲的这个故事,名叫《西厢记》。” 讲这些故事可比改造武器什么的简单多了,虽然刘封的学问也只是半瓶水,但现在用来却足够了,信手拈来,这么好的机会,刘封怎会放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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