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余程一个人回来了。 他说:“姐,四宝他不能来,学业特别忙,但是给买了一些水果给咱娘,说是咱娘来了,他没来看看。你看这几个大苹果,就是他非要到学校门口的店里买的,他非给我拎回来。” 余穗看了看,苹果不算大,甚至都不怎么新鲜,但估计也得一块多钱:“他哪来的钱啊,真是的,行吧,一会儿吃饭给他带一份过去,叫他以后不用买,都是自己家人,没必要客气。” 等到夏小娥回来了,余穗带着一群人出去饭馆吃了一顿,单独叫了半个鸡,用油纸包了,让余程回去的时候给王四宝送去。 夏小娥主动说:“嫂子,我去送吧,正好我有些学习上的问题想去问问王大哥呢。” 余程的头“刷”一下转向夏小娥:“什么问题?你不问我,非问他?” 一个来月不见,夏小娥白皙了很多,再加上在学校跟各种播音员在一起的影响,行为举止间文静内敛许多,倒非常有都市淑女的样子。 此时,她理了理腮边的头发,偷偷看了眼附近的孙玉英,却没回答余程的话,只凑到余穗身边小声说:“嫂子,我只是想提前离开,让你们一家人说说话,我没别的意思,你让我去吧。” 余穗倒是能理解她。 孙玉英吧,虽然经过余程不断地给洗脑,短时间上可能不再讨厌夏小娥了,但是行为上,却还没做到一点芥蒂没有的喜欢夏小娥。 就说这一起出来吃饭了,孙玉英也不怎么搭理夏小娥,路上夏小娥一口一个亲家大娘的喊着,孙玉英却只是鼻子里出气;吃饭的时候,也不带看夏小娥的;夹个菜筷子遇到了,也是赶紧夹了,闷声吃自己的。 这让夏小娥陪坐着,也确实有些尴尬。 余穗点了头:“行,那你去,路上小心些。” 余程马上也跟着站起来:“都天黑了,你要是非要去,我陪你去吧。”说完,也不管余穗同意没同意,拎了东西就走。 反倒是夏小娥,在余程身后跺脚,还对着余穗委屈地撅了撅嘴。 余穗摆摆手:“得了得了,这样也好,天确实越来越黑了,我也不放心,余程送你比较好。” 身后,孙玉英重重地呼出一口气来。 余穗回头去看,孙玉英一边把一口鸭肉粥给小汤圆喂进去,一边说:“可算走了,我是真有点不习惯。” 余穗:“娘,你不习惯什么?” 孙玉英:“不习惯夏小娥是这样的。我印象里,夏小娥又黑又矮,头发黄苍苍、乱糟糟的,但是今天我在院子里带小汤圆走路呢,她走过来喊我大娘,我都不敢应,心想这是谁啊,哪个时髦的城里人,却原来是李阿芬的女儿,哎哟,一点也不像了,这到了大城市,真是不一般,你看看她穿那裙子,一板一眼的,你都没这么穿过吧?” 余穗微笑:“所以娘,你不理她,其实是你不习惯,不是不喜欢?” “嗐,喜不喜欢的,我也没有那想法,我就是觉得她坐在那儿一本正经的,我瞧着怪陌生的,都不习惯说我们家乡话了。” “小娥学的是播音,那人家学校老师还教怎么坐怎么走路呢,但人家不是一口一个大娘地喊你了嘛,你就大大方方面对人家就行了。” “唉,不行,说不出来的奇怪,我瞧着她,总觉得我话说多了,她会看不起我似的。” 余穗有些好笑。 估计夏小娥都想不到,自己一出场,把孙玉英都给镇住了。 而余程,拎着一大包吃食头前走着,时不时地回头看看夏小娥。 初夏的风吹起夏小娥的裙角,夏小娥脚步轻盈,但她走出饭店后,就开始偷摸着想拐到一旁的胡同去。 余程:“哎,夏小娥,你干嘛?往庆华宿舍是这边走。” 夏小娥:“你要去你就去吧,我不去了。” “那你去哪儿?” “你管得着吗,真是的!” “哎,夏小娥,我是为了你的安全你知不知道?什么态度你!”biqubao.com “我什么态度?本来我自己要去的,你非要去,那我让给你去,你又说我态度有问题,我看是你脑子有问题。” “你!夏小娥,别以为你学了播音就了不起了,怎么这么不讲理呢,我是看天黑了,你一个女同志不安全,再说了,你去找王四宝,他们那边宿舍都是男的,你就不尴尬?别人还以为你是王四宝的谁呢?” 夏小娥越发生气了:“你怎么胡说八道你,我不过按照嫂子的吩咐送点东西,怎么就是王大哥的谁了呢。” 余程声音比她还大:“王大哥王大哥的,我也比你大,也是你哥,怎么没见你叫我哥?” 夏小娥对他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你!那我先回家去了。” 余程追过来:“哎,你不去了吗?” “不去了。你自己去。” “你……真是的!” 余程看她真的向余穗家里的屋子走去,才没再说什么,默默地跟在身后。 夏小娥走不了两步,回头看见余程,站住皱眉:“你怎么又跟着我呢?” 余程:“你别说这种没良心的话,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这些胡同里错综复杂,这会儿路灯还没亮,万一有个人窜出来,可不吓人?反正同一个方向,我先送你到家里再说。” 夏小娥瞪着他。 余程:“瞪什么瞪!” 夏小娥:“你娘欺负人,你也欺负人!” 余程:“我……我娘怎么欺负人了?” “怎么没有,我喊她她也不理我,我要夹菜给小汤圆她也不让,我就回来一天,也不给我抱小汤圆,你娘到底哪里看我不顺眼?” “你这瞎说啥呢,她就是,就是,唉,我说夏小娥,你娘天天到我家骂人的事你不知道啊?我来首都上学之前,就遇见你娘跑到我家附近来骂人,还是我劝走了几次,后来我出来读书了,你娘还是到我家去骂,我娘为了给我们家几个大学生长脸面,愣是没跟你娘对骂,那你说,你娘这么不讲理,她今天看见你,能开心能喜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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