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炮灰娇妻拿了首富剧本_第429章 生活步上正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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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家带口的,终于到了余穗那个小院的胡同口,余穗手里正拎着大包小包呢,胡同口的沈大妈从她屋里跑出来说话:“哟,余穗,这是你家里人来看你呀?”
  余穗:“是的,沈大妈,这是我娘,和我两个小外甥女,一起来给我看孩子的。”
  沈大妈:“哎哟,确实要人看啊,自从夏小娥不在,你家小汤圆都好久没出来溜大街了,他得多不高兴啊,来,你的信,我瞧着是你家夏小娥给你写的吧,上头写嫂子收。”
  “好,谢谢大妈。”
  余穗接了信赶紧走,心里直说,坏事了。
  可不,孙玉英立马追着问了起来:“哎,穗儿,那个女人说什么,夏小娥?哪个夏小娥?”
  余穗一边走一边跟孙玉英打马虎眼:“娘,咱们回家再说,哈,回家再说。”
  孙玉英还较真上了:“哎,我只是问你,哪个夏小娥,你不能直说。”
  “哦,哪个夏小娥?娘,你是认识哪个夏小娥吗?”
  “哎,二丫头,我可就是问你,到底哪个夏小娥?”
  余穗手里拉着余兰兰,脚步匆忙往前走:“娘,你看,余程!还有我家小汤圆!他们接你来了。”
  孙玉英抬头看了一下,果然是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子,冲她笑得流口水。
  孙玉英就把啥都忘了。
  一家人进了院子,各种欢聚自不必说。
  可等余穗把孙玉英的行李拎进原先夏小娥的房间,孙玉英跟进来看看房间,就说:“我知道了,李阿芬那个臭女人,一天天地说自己把女儿都送给你,也没捂热你的心,就是这么回事啊!夏小娥呢?她去哪儿了?怎么,你是怕我骂她,把她藏起来了?”
  余穗知道瞒不住,也不想再瞒,拉住孙玉英坐下,细细地把这些日子夏小娥的事情告诉了孙玉英,最后说:“娘,就是这么个事,这些日子,得亏夏小娥在,所以帮了我大忙,李阿芬确实招人厌,但夏小娥还是不错了,咱就不说了,啊?”
  孙玉英依然四处找:“你把她说得这么好,那她人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怎么就是没看见她呢?”
  余穗:“我送她去读书了,才十五岁的姑娘,不该总是荒废在家里看孩子。”
  “什么!”孙玉英声音大起来:“还送去读书?哦,她老娘在家把你骂得什么似的,还骂我,说我教唆的你不敬长辈什么的,你还给她去读书?那个贱骨头和她娘一下,绝对不是啥好鸟,你今天对她好,明天她就骂你了!”
  余程从房间外跑进来,帮忙余穗劝孙玉英:
  “娘,你在说什么呢?姐夫说了,有小汤圆的地方,不能说不文明的话,小孩子要学的,姐夫可是咱们家的恩人,那那那,我们盖房子、我读书,让你们来首都,可都是姐夫花的钱,不看僧面看佛面,你看在姐夫的面子上,也不要那么大声的说夏小娥嘛。”
  还别说,据余程这么一提醒,孙玉英倒是没再骂人,虽然还是很生气。biqubao.com
  余程又在一旁讲起余穗上次生病的事:“……得亏夏小娥来找我,不然我也不知道姐生病了,唉,娘,这李阿芬是挺烦人的,但是这个夏小娥吧,还行,倒真有不像娘的女儿呢,娘,你要喝水不?我给你倒去。”
  余穗早就偷偷溜走了,一会儿,听见余程给孙玉英倒了水,又开始给孙玉英洗脑,说上回夏小娥为了不烫到小汤圆,拿手去扶锅子的事。
  这么讲完,孙玉英再也没说什么了。
  余穗看着余程那弯着腰,殷勤劝老娘的样子,多少觉得这家伙有点奇怪。
  以前他自己还老怼夏小娥呢,现在倒帮着说好话了,年轻人的事情,还真是变化多端。
  晚上一家子好好地吃了一顿,余穗昨天就买好了菜的,做了好些孩子喜欢吃的丸子鸡排之类的东西,孩子们吃高兴了,一家子更是其乐融融的过了个周日。
  小汤圆有两个姐姐陪着,情绪特别高涨,晚上自然而然地跟着孙玉英睡了,一点也不再紧粘余穗。
  余穗这才拆开夏小娥的来信细看。
  信挺短的,但出现频率最高的,就是“好”和“有趣”这两个字:学校好、老师好、同学好,啥都好。
  这种绝对的报喜式信件,使她的每个字都透出愉快来,说原来读书这么有趣,原来学说话这么有趣,原来那些广播声音后面的人,一个个都是那么有趣的。
  随信有一张照片。
  余穗拿出来一看,嘴角不禁勾起来。
  照片应该是学校专门给夏小娥拍的证件照,黑白的,但是夏小娥穿着余穗买的连衣裙,梳了两条小辫子,脸上落出自信的笑来,眼睛清亮,神采飞扬。
  竟然很好看。
  余穗把照片放在房间桌子的玻璃下面,这才铺开信纸给她回信。
  告诉她家里都好,告诉她孙玉英来了,有人看孩子了,不需要太担心,在学校要好好读书,出入要注意安全。
  写到这里,余穗忽然想到自己今天在车站遇到的事情,觉得像夏小娥这样的小姑娘,要是遇到有人开车载一程这种事,可能会比较容易上钩,便特意地叮嘱夏小娥,一旦孤身在外头,千万要抵住诱惑,什么请你吃个饭、请你坐个车、请你看个电影,你统统都要提高警惕。
  这才算是把回信写好了。
  第二天,余穗还是带上小汤圆去托儿所。
  这是目前余穗和孙玉英商量了的结果。
  孙玉英刚来,带着余兰兰余果果,也是需要一段时间适应的,哪里买菜,哪里买粮,家里哪里需要洗洗刷刷,都是要去了解的。
  而且庆华的托儿所确实干净卫生,白天给小汤圆去练习社交,晚上回来有孙玉英带着,这样也比较平衡。
  日子一下子就上了正轨,有人帮忙,余穗自己的时间就多了出来,可以好好地读书了。
  就这么一晃半个月过去了,今天是夏小娥能回家一趟休息的日子。
  余穗想着,上回王四宝也帮着看了一天孩子,正好趁这个机会,带着大家一起出外吃一顿去,便让余程去叫王四宝一起来家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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