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穗肯吃,夏小娥就很开心,笑着说:“你肯吃就好,王大哥一定也很开心,他说他今天来了我们这里好几次,敲门没人应,急死了,后来我跟他说你好些了,他才放心。” 夏凛生忽然皱眉:“小娥,那谁啊,你大哥大哥地叫?” 夏小娥:“是我们老家的人啊,大嫂的同学,庆华的。” 夏凛生探头出去看看。 王四宝和余程在外间屋里说话,手里抱着几本书,那站着的样子,瘦弱却很有书卷气。 夏凛生不知道怎么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回进来瞪了夏小娥一眼:“再怎么都不是自己家人,你竟然还叫他煮饭?” “我们是老乡啊,大哥,是我手不能做,所以他帮我,不是我说让他做的,是他主动帮我,你看我的手!”夏小娥不禁让哥哥伸了伸自己那只烫伤的手。 夏凛生抿了抿嘴,还是不高兴:“你说你一个姑娘家,怎么随便让人进我们家煮饭什么的,这不行啊,赶紧让他走。” 余穗都听不下去了,连忙出声:“哎,你说什么呢,那个就是王四宝,余程同学,当初还是王四宝帮忙给余程补习,余程才能考上大学的,不然呐,他只知道玩,哪里会好好读书。我对王四宝像对自己家弟弟是一样的,都是很熟悉的,没当外人,你可别瞎说了。” 夏凛生抿抿嘴,没再说夏小娥,但很是嫌弃地把饭菜又端了起来,还说:“这种东西你不想吃吧?我帮你去重新煮点,很快的。” 余穗还没回话了,这家伙就端着饭菜出去了。 余穗无奈地摇头,和夏小娥说:“这会儿快十点了,你跟王四宝说谢谢他,让他和余程早点回去,不然宿舍估计要熄灯了。” 夏小娥马上去了。 一会儿,余程敲门进来,把几本笔记本放在余穗床头:“姐,有姐夫在,我就放心了,这些是王四宝帮你抄的笔记,我们先走了。” “好,你快回去吧,跟王四宝说,过几天我好了,请你们吃饭。” “行。” 余程走了,余穗马上拿起笔记本来看。 非常整齐清晰的笔记,比自己上课记得还好,还给分了科目,每一课一本笔记,重点都标出来,连教授布置的功课,王四宝都给做了一些回答方向。 这得花不少心思才能做到啊。 亏的有王四宝,这样一来,缺的课都能补上,功课也不会做不出来。 余穗很开心地看了起来。 虽说她心里觉得自己来庆华读书,最终只是想要一张文凭,但骨子里她不是爱服输的人,作业什么的还是想要做好。 夏凛生进来的时候,就看见余穗手里捧着笔记,看得认真。 他把半碗面递过来:“给你煮得软了点,也不多,很少盐的,快吃吧。” 还别说,夏凛生煮东西的手艺是不错的,面上铺一个荷包蛋,半生熟的那种,就算感冒都能闻见香味,余穗就把这碗面给吃了。 有了夏凛生的照料,余穗安心养病,连孩子也不用管了。 白天,夏凛生会载着夏小娥和孩子去找能喂母乳的妇女,晚上就喝奶粉,避免和余穗接触。 三四天下来,余穗顺理成章地断了哺乳。 而小汤圆,因为生病,食欲有些减退,又喝了几种奶,竟然自然而然地,也不再依恋余穗这头唯一的奶牛了。 接下来的几天,夏凛生这个父亲天天带着他出去溜达啊,玩啊闹的,分散了很多注意力,就算没有喝到母乳,他也不再哭闹了。 平稳过渡了母乳期。 就很神奇。 而且夏凛生会煮饭会做家务,连带着夏小娥也能养伤。 小姑娘每天也很开心,跑进跑出给余穗拿拿东西,脸上都是笑意,每天使劲儿逗小汤圆,很快,家里恢复了孩子那特有的纯真笑声。 这日子真好啊! 余穗的心也觉得安宁,甚至暗自想着,要不然干脆让夏凛生转业算了,这父亲和丈夫的角色,他做得非常好呢。 安然快乐的时光过得特别快,似乎只是一闪,几天就过去了,在这样的日子里,却也会有那么一点奇怪的时刻——每次王四宝来送笔记的时候,家里会突然安静一下。 余穗曾在房里听见夏凛生用特别沉稳的声音跟王四宝道谢:“非常感谢,你姐说了,亏得有你这个弟弟,不过,我没听见你喊我姐夫?” 然后是王四宝紧张地喊着“姐夫”,就告辞了。 还有一天,余穗听见夏凛生跟王四宝说:“你这样也怪麻烦了,要不这样吧,明天你把人家的笔记拿来,我自己抄,你姐的事,我作为姐夫才是应该做的,不能总是麻烦你啊。” 王四宝说:“不麻烦,不麻烦”,然后走了。 余穗在房里翻白眼。 你就说这男人干啥呀,他是以为别人听不出来是怎么滴,天天宣誓主权烦不烦啊! 后来余穗就自己出去和王四宝打招呼了: “四宝,明天你不用帮我送笔记了,我明天上学了,这些天谢谢你,大后天星期日,你帮我去喊余程一起来,我带你们去吃烤鸭。” 王四宝:“不用不用,姐。” 夏凛生硬生生杵过来插话:“对,不用姐,姐夫我请!” 后来王四宝走了,余穗把夏凛生拉进房间严刑拷打:“你干什么呢,逮住王四宝就说我是他姐,你是他姐夫,你是怕人家不知道还是怎么滴?” 夏凛生梗着脖子:“是啊!我是怕他搞不清楚状况,防患于未然啊,你是没看见,我第一次看见他,他就是在跟小娥打听你好点没有,哟,把他急得,那小眼神,分明就是喜欢你!” 余穗气得捶他:“你说什么呢你,人家就是把我当姐姐,哪里来的喜欢我!” 可是夏凛生坚定地保持自己的观点:“老婆,我别的事迟钝,但是人家喜不喜欢你这点我可不迟钝,我一看他的样子,我就知道他喜欢你!” “不可能!你别疑神疑鬼的!小娥还在屋外呢,你最好给我说话注意点!” “你也最好给我注意点,那个小子真的喜欢你,别到时候跟我说,哦,他说喜欢你了,你很尴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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