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凛生说完这些,和余穗两个人对看,都有些无奈地笑了起来。 气氛好了很多。 余穗:“你跟姐姐说了孩子的事吗?” 夏凛生:“我说了,我说要不然就是把两个外甥女接在一起,大姐说这个事还得问娘,看娘有什么打算,娘现在就是在家愁余程杂费生活费的事,虽说学费不用,但家里也算过账了,出门在外哪样不要钱?路费、饮食、杂费、住宿费几样加起来,一年花个百儿八十总是要的。 我马上就提了,要是娘能帮我们带孩子的话,余程读大学的费用我这边出,顺便把姐姐俩孩子捎上。大姐很不好意思,还是说等她回去问了娘再答复。我跟她说好了,明天下午两点再通一次电话。” 余穗点点头:“你说得很对。要是娘去首都,我和余程能汇合,姐姐的两个孩子带上,挺好的。这样吧,明天下午我去邮局给姐姐打电话好了,我和她直接决定。” “也行。”夏凛生始终关注着余穗的情绪:“那,你看,小娥的事情怎么处理?” 余穗苦笑了一下,但终究不想因为这个事情迁怒夏凛生: “我该说什么?李阿芬那种人,私拆我的信件,我都可以去告她!当然,我忙得很,不可能真的去告她,但她这样做,我肯定连她女儿一起讨厌。 再说了,我要人帮忙,我找个有经验的保姆不好吗?我干嘛要找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来看我唯一的儿子?我是没有钱还是喜欢找罪受?李阿芬真是异想天开!你怎么处理夏小娥,我不干涉,反正我不会要她来带孩子就是了。” 夏凛生点点头:“我知道了。一会儿我跟她说,让她在这儿休息两天,然后就给她买票送她回去。” 余穗还得提醒他:“老夏你别忘了,她来时,我们不知道,路上出什么事跟我们无关。可这要回去的话,没人送一下,要是出了什么事,可都是我们的责任,这辈子都是要赖在我们身上的责任。” “……”夏凛生一阵沉默,许久才说:“我明白。我会想办法。” 余穗便也没再多说了,毕竟两人还得准备晚饭。 厨房里,夏凛生抱着儿子,余穗正在炒菜,夏小娥出来了。 良好的睡眠后,她看起来精神奕奕,但看见夏凛生在,就有些心虚地往门后躲了躲。 夏凛生手里抱着孩子,不好大声,指着外头的凳子,态度冷硬:“你来这儿坐下。我要问你话!” 夏小娥没敢坐,主动说: “大哥,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都告诉你。是这样,我娘她去大队,听见邮局的人说有北方来的信,她就偷偷拿回了家里,让咱爹看。咱爹看了,知道嫂子考上了大学,让亲家跟去首都带孩子,他们就说你们心里只有余家,没有我们夏家。这种能去首都的好事,怎么就不知道跟我们说呢? 咱爹还说,大哥是大官,大嫂成了大学生,以后就也是干部了,你们家里好吃的东西怎么吃都吃不完,钱也多得用不完,但你们就是没有一点想着我们,任凭我们在老家过苦日子,不孝得很。 他们两个骂了你们很久,最后,娘说,也是没办法,你们离得远,我们就算想要沾你们便宜也沾不上,但是也不能便宜了孙玉英,那个信怎么也不能给孙玉英知道,这样孙玉英就去不了。 娘又说,上头不是写了时间吗?既然赶时间,就让我来,而且娘的意思是,让我来也是讨好大嫂的意思,说大嫂凶得很,随便欺负不了,硬的不行还是来软的,要我来你们这儿帮忙干活,凡事勤快些,还让我饭要少吃。 其实我不愿意来的,我没出过门。我跟大嫂咱虽说一个大队的,但也不怎么熟悉。我娘又几次说大嫂凶得很,我也很怕。但是我娘……她非要我来!不然,她就要我去瘫子赵家学裁缝。我听人说过,瘫子赵很恶心,要学徒给他端屎端尿,想来想去,总是来大哥大嫂这里要好点,我就……只好先答应了。” 夏小娥说这段话,流利得很,丝毫没有要帮她爹娘隐瞒什么的想法,同时也基本能证明,她没撒谎。 余穗静静观察着,觉得这姑娘似乎比她那个老娘头脑要拎得清那么一点,至少知道,这种时候,不再站在母亲的角度说话,就很明智了。 而且,瘫子赵的事,余穗也听余禾苗说过。 这个人是下半身瘫痪的老男人,但裁缝手艺却非常好,以前的裁缝大部分靠手缝,少部分也可以用手摇缝纫机,所以他虽然残疾了,但方圆几十里的人都爱找他做衣裳,所以是这个贫苦的年代里为数不多过得非常滋润的人。 瘫子赵没有结过婚,收学徒也不需要像别人家那样,非得帮工三年五年,还要奉上各种重礼才给教,他只要学徒能照顾他吃喝拉撒就行。 在这年代,光这一点,就成为了很多人家愿意把孩子送去学艺的原因。 而且大家认为,他是个瘫子,所以没有干坏事的能力,家里有女儿要学裁缝的,大部分会选择送到他那儿去——既能少花钱,也相对安全。 但余穗听余禾苗提起过,这个人其实非常坏,他总是招收十几岁的小姑娘,并且会用各种隐晦的手段欺负小姑娘,但十几岁的女孩大多心智不够成熟,又要脸面,就算受了些欺负也不好意思说。 瘫子赵很坏很恶心的事,便只流传在要好的小姑娘小媳妇之间。 而大人们,只看到在他那儿学手艺能早点出师自己赚钱,一直把他当大好人呢! 这不,夏凛生一听夏小娥的话,马上说道:“去跟瘫子赵学手艺有什么不好?至少跟着他学的,不需要花钱,很多人也都出师能赚钱了,你倒会推脱,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给他端屎端尿,那不是应该?你就是懒吧?” 夏小娥急了:“大哥,我不懒!家里的家务活都是我干的!要不是这样,娘会叫我来?还不是早就叫二哥来享福了?她就是要讨好你,才让我来给你们干活的!所以我不懒!我们家我最不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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