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余穗不怎么想和夏小娥亲近,但是,人家毕竟是能趴火车来的主,肯定也是知道该怎么跟人打交道的。 夏小娥洗好碗,扎着两只湿漉漉的手,看看身上的毛衣,没舍得往上擦,最终把水擦在头发上。 然后她小心翼翼地靠近余穗这边,看小汤圆:“这就是你和我哥生的小弟弟呀,真好看,这城里就是不一样,我们乡下的小孩,哪个不是流着鼻涕皴着脸,可是小弟弟的脸真好啊……” 她伸出手,想摸一摸,但最终停了下来:“太嫩了,我的手太粗了。” 余穗看了一眼夏小娥的手。 那手通红通红的,手背肿着,上面还有一块溃烂的冻疮,红红白白。 余穗心里紧了紧:“你手上都烂了?另一只呢?” 夏小娥的脸大红,把手往后一背:“我没事,我不摸他脸就是了。” 余穗:“我问你,只是想知道,你的手什么情况?如果很严重,等会儿我带你去医务室看一下,碗什么的你也不要再洗了。” 夏小娥局促地站着,低下头。 余穗看看天色,回房间给孩子裹了斗篷,自己也穿了大衣,还把一件棉袄和围巾递给夏小娥:“穿上,我带你去医务室。” 夏小娥不接衣物:“不,我不去。” “为什么?” “就是个冻疮,还要看赤脚医生的吗?那不是平白花钱?不用的。” 余穗拿着棉袄的手又伸了伸:“这边医务室不花钱。” “这样啊,那,好吧。” 夏小娥穿上了棉袄,跟着余穗出门。 路上,余穗说:“你手就算好了,也不要摸小汤圆的脸,小汤圆对气味很敏感,也不喜欢不熟悉的人碰他,会哭很久。” 夏小娥的脚步顿了顿。 余穗:“你是不是觉得,我在找借口?” 夏小娥:“这么小的孩子……懂什么呢?” “小汤圆很聪明的。其实谁喜欢别人来摸脸呢,你喜欢吗?”余穗说着,伸手就去碰夏小娥的脸。 夏小娥本能地躲开。 余穗:“看!你也不喜欢!” 夏小娥眨巴眨巴眼,没再说话。 医务室在后勤处的旁边,军医很温和,很耐心地给夏小娥清洗了伤口。 余穗这才发现,她另外一只手烂得更严重,有两个地方都烂成坑了,就问:“你脚上有吗?” 夏小娥很轻的点点头,但马上摇摇头:“没事,不要紧,会好的。” 余穗就问军医多拿了一份药给她:“我当你害羞,但该治还是要治的,这个你回去以后自己擦吧,这边的药非常有效,擦上三四天就好了,不会有人看见。” 夏小娥接了,就一直低着头。 回到家里,余穗就催她:“你去刚才换衣服的那个房间睡。被子都是干净的,如果觉得冷,去厨房拿热水灌一个热水袋。等你哥回来通一通炕,晚上就热了。” 夏小娥惊讶地看着她:“大白天的,你让我……睡觉?” “对。你这几天估计没睡好。去睡吧,顺便自己给脚擦上药就行,小汤圆也要睡了,没事别来喊我。” 余穗说完就回了自己房间,不再管她。 傍晚时分,夏凛生回来了,直接进了余穗这边房间。 脸色不好,隐隐怒气。 余穗:“给我娘打电话了吗?” 夏凛生点点头,在余穗炕边坐下:“夏小娥呢?” 余穗:“我让她睡觉去了。偷坐三天三夜火车,肯定没有好好睡的。还有,她手上脚上都是冻疮,我带她去医务室洗了伤口擦了药,我中午不知道,让她洗了碗,接下来就不要再叫她洗了。先告诉我,我娘怎么说的?” 夏凛生叹了口气:“我打去,没让娘来接电话,我让周书记喊姐接的。” “然后?” “她考上了。” “好事啊!”余穗高兴起来,从炕上坐起来,眉眼俱开:“看你这表情,我姐肯定没考到首都吧?” 夏凛生勉强地扯了扯嘴角:“这是好消息。但是,也有坏消息。” 余穗瞪他:“我说你能不能一气儿说话!” 夏凛生忽然抱住余穗:“穗,对不起,是我给你添了麻烦。” 这倒是把余穗给整懵了:“你怎么了?是不是我家里出什么事了?” 夏凛生轻轻拍着她: “不不,你别紧张。是这样,我打电话回去,让邹书记小声些,把你姐叫到大队。邹书记你知道的,很会做人,就假装去问考大学的事,把姐姐叫了来。然后我就又打电话过去,她第一句话就问我,你考得怎么样? 我就觉得奇怪了,难道他们没有接到你写的信?你姐反过来问我,‘什么信,家里没收到,正担心你们呢!’我就说了,你半个月前就写信回去了,一直等他们的回音嘛,这个时候,我心里就开始怀疑,你那个信,估计是被我爹那边拿了! 因为信既没有退回来,也没有回音,只可能是丢失或者被人冒领,当然,因为夏小娥来了,我觉得冒领的可能很大。” 余穗一下推开夏凛生的手:“让邹书记查了吗?” “查了。” “是谁拿的?” “李阿芬。她到大队找人的时候遇见邮差,就说她是你婆婆,拿走的。” 余穗深呼吸,再深呼吸:“呼!我就说呢,无缘无故的,夏小娥跑来这里做什么,原来是这样!那你怎么跟我姐说的?” 夏凛生看余穗气得不轻,只能先道歉:“对不起啊,老婆,我也不知道,李阿芬会做这种事。” “夏凛生,你是你,李阿芬是李阿芬,你不要替她道歉,我现在只想争取时间处理好这个事。现在你先说,我姐姐那边怎么打算。” “你姐考了沪上的师范学院,她说你弟弟倒是考上了首都的大学,叫什么……哦,人民大学。你姐说,也不知道学校好不好,反正你教他填的,就录取了,学什么……会计,不不,统计,统计!” 余穗的脸色露出些笑:“能考上人民大学,很不错了。” “嗯,是不错,一家两个大学生,他们还不知道你考上呢,就算这样,我听邹书记的口气,也是说整个公社都稀罕得很,姐弟大学生厉害了,好多人到余家湾参观,这些天咱娘忙得不得了,还有人要求娶咱大姐,也有好些人忙着给余程做媒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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