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厂只有一个人的话,就算再努力,一个月也就印个千多份。 但那个努力,是以韩多米的时间为代价的。 这就不太好。 余穗转头去和乌苏商量:“干妈,你们的族人,除了你,算是识字也见过世面的,还有别的人也能识字吗?” 乌苏斜眼看余穗:“你把我们当什么了?我们又不是山顶洞人,当然有识字的了,当时我们也是跟着林区知青们一起读书的嘛。怎么了呢?” “我是这样想的。干妈,你作为你们族里的大祭司,肯定也是要帮着族人出头的是不是?要不你总是关心那些老人有没有糖有没有盐吃嘛,对吧?” 乌苏:“当然。你到底要说什么?” “我想知道,你就不为你们族里的年轻人打算吗?” “我也想啊,但是年轻人的事,我怎么打算?他们还是得跟着林区出工。” “出工好吗?” “能有什么好不好的,就是能拿到工分钱换一点粮食罢了,现在又不许我们打猎和伐木,只能跟着林区干啊。” “要是我有城里的工作岗位,能帮你解决三个年轻人,一个月至少三十块工资,你有没有人推荐?” 乌苏瞪大眼:“真的?城里的工作?三十块?” 这表情,让余穗更有信心了:“当然是真的,我不是承包了一个小工厂吗?我是厂长哎,这点权利没有?” “哎呀太好了,太好了,我有啊,我们族里的年轻人有的啊,只要三个吗?我有六个!” “暂时只要三个,做得好了,以后如果需要,优先考虑你的族人。不过,干妈,我有条件。” “什么条件?” “我可以招收你的三个族人来城里赚工资,但是,你得帮我再带两个月孩子,当然,我也付你工资,六十块一个月,再加三十斤米。” 乌苏张着嘴看着余穗。 不愿意?余穗便又竖起两根手指头:“一个月再放假两天。” 乌苏瞪眼:“这是钱的事吗?” 余穗:“……”完蛋了,钱打动不了,这是最麻烦的。 “那干妈你提,你只管提,你要什么条件?” “不就是看孩子吗?你都帮我的族人安排三个人来城里了,我还要什么工资?这么好看的孩子,我的继承人,我还要什么工资?不用的啊。不过,米我要。” 余穗:“……”草率了。原来真不是钱的事。 但余穗还是铁了心要付钱,就说可以把工钱折算成米,每个月找车子给乌苏送回去。 乌苏非常高兴,但确实也提了要求:“行了,我知道你是诚心的,这次我先要了,你把我和米送回去,我马上带人来城里,但是,我想把小汤圆带回去族里,给族老们看看,不然我总不在,大家也会有怨言的。” “这……” 余穗犹豫起来。 乌苏一直看着她,等她回答。 余穗:“干妈我跟你说实话,你现在就算是我亲娘,我都不能放心你把孩子带走,但是我知道你比我还疼孩子,这样吧,你把你的大祭司的行头全部留在这儿,我就答应。” 你要我两个月的宝贝,我要你祖宗留下的东西,不过分吧? “可以。你的想法我懂。那就这样。”乌苏非但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还主动马上去自己房里,把她那套大祭司的行头拿出来,交给余穗:“就是你得好好收着,别弄坏了。” 余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赶紧捧着进了自己的房间。 但心里的好奇不断冒泡泡。 乌苏这些东西,真的是他们老祖宗留下来的吗? 好奇心压不住了,余穗就带着这些东西进了空间。 她先把那件带着繁复花纹的袍子,还有那个面上看着狰狞、底下却有玉质感的面具,放在空间的正中央,再慢慢放别的东西。 但很快,电子屏幕上出现了价格。 嘀嘀嘀! 清早期正萨满教金绣法袍,103万; 先秦时期白玉面具,1335万…… 余穗还在摆东西,不过是抬头一瞥,看见了前面两项的数字。 啥玩意儿?多少个万? 都没敢看清,给余穗吓得,脑子里嗡嗡响,赶紧卷了所有东西逃出了空间。 不敢玩了。 万一没等她东西全部摆好,不小心全部给售出了,她可怎么换回儿子啊。 吓死人了。 真想不到,这些东西这么值钱。 娘哎,乌苏真的不是骗人的,这可真是很老很老的祖宗传下来的了。 余穗一边擦着汗,一边仔仔细细地把卷出来的东西重新放好。 一百多万的衣服,要怎么折才好,不不不,这个面具……一千多万的古物啊!biqubao.com 好家伙,余穗现在手里把面具拿着,都开始手抖了! 得了,先摆炕上,到晚上她自己睡地下也行。 余穗把东西都放好,就打电话给燕子嫂,借了一辆卡车,直接能开到家属大院的。 米粮、糖、盐这些东西,余穗早就准备好了,又添了一点耐放的火腿之类的东西,让乌苏先搬出去,再回来抱孩子。 乌苏非常高兴,搬东西是急急忙忙的,但抱孩子就很谨慎,走几步就要看看,围巾有没有给围好,会不会被风吹到,最后缓缓地坐进车里:“放心吧,天黑前我一定回来的。” “没事没事,你比我还爱孩子,我不担心。” 余穗嘴上这么说的,心里忐忑得很。 倒不是她为了拿点东西把儿子押出去,而是她仔细想了又想,不管她以后考不考试,读不读书,她都不能把所有的时间都留给孩子。 她需要事业。 事业才是女人的春药。 但先得帮孩子找到一个认真负责的保姆才行,目前来看,没有比乌苏更好的了。 既然这样,就要信任乌苏。 这次的事,是一个机会,跟乌苏建立更好的关系。 当然,她已经和燕子嫂嘱咐好了,一定让卡车司机把去的路线摸清,东西给人搬到家里,了解到所有的动向。 那么,孩子给乌苏带一天,也是可控的。 就是心里依然会不安。 余穗在家里团团转,除了跟韩多米说好接下来会招人,让他负责培训之外,剩下了的时间根本没法专心看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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