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炮灰娇妻拿了首富剧本_第327章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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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女俩说了一会儿体己话,家里就开饭了。
  余穗怕孙玉英听见自己称呼乌苏干妈会不高兴,就提前先找了些借口,解释了一下,说自己不过是因为乌苏没有了孩子,又总是肯帮忙她,而且以后要是回北方生孩子,乌苏也可以帮忙。
  孙玉英一听这个原因,果然立马就不介意了:
  “也对,你说你以后在北边生孩子,我又没法去照顾你,要是有个当地的人帮忙确实不错,那成,我一定好好的招待这个女人。不过这个女人长得怎么有点怪怪的?鼻子那么高,眼睛好像和我们的也不一样。”
  “他们只是少数民族,所以相貌上有些差异,别的没什么的。”
  “哎哟,我女儿真本事,还认识这样的人呀,我家穗真是能干!”
  孙玉英化身为女儿的脑残粉,什么都是好的,完全忘记了,她之前还偷偷和余禾苗抱怨余穗竟然叫一个灰褐眼珠子的女人干妈这种事。
  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吃晚饭。
  家里煮了红烧的大鱼头,咸肉萝卜汤,还有好多冬季的蔬菜,咸菜葫芦卜啊,清炒的青菜呀这些。
  虽然这个时代,老余家吃肉并不是常事,但相比起北方来,这边的菜式就丰富且精致多了。
  从乌苏的表现就可以看出来了。
  她吃了两大碗米饭,吃了半个鱼头,也吃了两大碗汤,蔬菜更是一个人干掉了一盆。
  孙玉英都有些舍不得,眼角里微微透着心疼,但是余海潮就比较憨厚,很高兴地和乌苏说:“这位婶子喜欢,可得多吃点,吃,吃饱!”
  乌苏连连点头:“好,太好吃了,以前就知道江南富庶,来了才知道,这不是富庶,是细致,我跟你们讲,我们煮鱼和肉从来都不会这么煮,确实是你们这么煮好吃多了。”
  说到这个,本来很心疼的孙玉英都骄傲起来:
  “哎呀,我跟你说啊,大妹子,我们家肯放油盐下去,是咱们村巷里煮菜最好吃的了,别人家可没我们家这么舍得!这不都是因为我们穗回来了么,特意做的,你吃着,改天我儿子回来,我也还会再煮好吃的。”
  这种话要是让别的人听了,妥妥的会觉得被冒犯了。
  啥意思?合着这些菜都是煮给你女儿的,我只是顺带,这就是你们的待客之道?但乌苏毫不介意,还开心的应下来:“那可太好了,我就等着吃了。”
  余穗本来这几天有点反胃,但回到家里,吃着家里的饭菜,胃口也好了很多,不知不觉就喝了好几碗汤,孙玉英非常高兴。
  大人们吃得都很开心,余穗却发现,大外甥女似乎过于安静了。
  余穗先吃完,拉过余兰兰说话:“兰兰,你今天好像吃得不多呢,是不是?”
  余兰兰本来还在乖乖啃一块骨头,被余穗这么一说,小嘴一瘪,竟然有些委屈的样子:“小姨……”
  “这是怎么啦?”
  “没怎么。”余兰兰却又努力笑了,大口地吸吸骨头,然后把剩下的骨头什么都收拾起来,连余穗的碗都收拾了,说:“小姨你坐着,我去洗了碗来和你说话。”
  此时大人们也都吃完了,余海潮和孙玉英拉着乌苏去看自家的自留地,余禾苗在喂余果,六岁的余兰兰不声不响的,一个人把所有的饭碗收拾了,放到灶台上,再拿一个木凳子垫了脚,看来是准备洗所有的碗。
  余穗走过去:“兰兰你放着,小姨来。”
  余禾苗从一旁抬起头:“二妹,没事,给兰兰洗吧,她都这么大了,总要做点什么,碗她早就可以洗了。”
  余兰兰也对着余穗一笑:“是的,小姨我会洗。”
  余穗有心看看这么小的孩子究竟是怎么洗碗的,便也没说什么,坐在一旁看着,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姐姐说话。
  余兰小姑娘非常熟练地从汤罐里舀水,再用棕树藤扎的小刷子把碗一个一个刷干净,再过滤,最后擦干。
  看那熟练程度,至少有洗了好几个月了。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才六岁,就这么能干了。
  等余兰兰洗好碗,她就从小凳子上下来,顺手搬了小凳子,坐到余穗身边,眼看要坐下,余禾苗就很是自然地说:“先别坐着,还有妹妹的饭兜没洗呢。”
  小姑娘就又去洗小孩子的饭兜。
  等洗完,她又刚坐下,余禾苗说:“你今天怎么了,水忘了煮了是不是?那一会儿你和妹妹用啥洗脸洗脚?怎么小姨回来了反而不懂事了?赶紧去!”
  余兰兰就又乖乖的站起来,搬了个小凳子垫着,舀水煮水。
  一切都很娴熟。
  余穗却走过去拉走了她:“兰兰真是能干,干这么多活,小姨奖励你一盒蜡笔,走,跟小姨去拿。”
  余兰兰小脸红起来,看向母亲。
  余禾苗皱了皱眉:“那你跟小姨去吧。”
  余兰兰这才开心地跟着余穗往房间去。
  余穗把早就准备好的蜡笔和练习画画的小本子给了余兰兰:“喜欢吗?”
  余兰兰抬着双亮闪闪的眼睛:“喜欢!小姨,这个很贵吧?”
  余穗有些好笑,这么小的孩子,其实对钱没什么概念,但兰兰竟然先要问贵和便宜,肯定是听大人说的。
  余穗:“还行,不会太贵,小姨买得起的。”
  余兰兰笑了一下:“那,我要分多少给妹妹?”
  “不用。妹妹还小,不玩蜡笔,小姨会给她别的,这个是专门给你的。”
  “专门给我?只给我?”小孩子竟然还重复了两遍,眼里光芒闪闪。
  余穗点头:“是的。只给你。”
  余兰兰笑容大起来:“谢谢小姨,我去给娘看。”
  “去吧,小姨再翻翻专门给妹妹的东西。”
  “哎!”余兰兰蹦跳着就出去了,边走边喊:“娘,娘,看,小姨给我的笔,好漂亮呀!”
  终于有些小孩子的样儿了!
  余穗听着这欢呼,嘴角勾起了,进空间去买了一个适合幼小的毛绒玩具和小喇叭出来,还有适合孩子吃的维生素糖什么的,一起拎了过去。
  却正好听见余禾苗在骂余兰兰,还挺严厉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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