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多米的后悔太多。 既后悔自己当初一看见女人就动了心,也后悔自己单纯地以为婚姻只要付出真心就可以,更后悔自己不该搬到丁团长家里住。 最后,韩多米把半碗酒一饮而尽,说:“我跟丁莉莉提了离婚,她恨死我了,觉得是我对不起她,但她不知道,如果我不离婚,我或许就要死了,只是想到我娘提起我就是骄傲的样子,我才不敢死。所以,就这样吧!” 余穗和夏凛生相互看看,都选择不再说劝慰的话。 喝了酒,吃了饭,韩多米摇摇晃晃地离开,都已经九点多了。 夏凛生目送他离开,回头和余穗说:“唉,我看他今晚都没地方住呢,丁团长在团部办公室就直接骂他了,这事儿闹得挺大的,我看后勤上都不敢安排了。” 余穗:“那你没留他住?” 夏凛生:“那不行。他自己做出的选择,自己就要承受。” “你是觉得他做错了?” “是啊,是他的错啊!来,我给你打水洗洗,这几天会弄湿手的事你都别做了。”夏凛生一边打水给余穗洗脚,一边回答得肯定。 余穗倒想不到夏凛生会这么回答:“你不是和他好兄弟吗,怎么这么说?那也没见你说他?” 夏凛生的手温柔地按摩着余穗的脚: “是好兄弟。但我现在去说这个做什么?木已成舟。他这个婚,也确实是离了比较好。我说他错是觉得他一开始选择就是错的。但是结婚这个事,又不是搞政治,不是左就是右的,是不是? 既然老婆是自己选的,那就得自己想办法过好日子呀,当初也是觉得好才结的婚不是吗,为什么结了婚又不好了呢?是不是?他刚结婚那会儿跟我讲,呀,‘我媳妇不愧是大户人家的小姐,那见识就是不一样’;现在又觉得,‘媳妇一家太过高高在上了,受不了’。 那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大户人家的小姐肯定难伺候啊,高傲啊,是不是?当初的见识高和现在的态度高,都是一样的,没变过。只不过是他自己,当初一腔热血,觉得见识高让他开了眼界,现在一旦身在其中,发现人家见识高就骨子里看不起他,他就觉得受不了了。 唉,我不忍心说他,都是自己不自量力罢了。人这一辈子,总有那么一些时候会做出些愚蠢的选择,这也是没办法的。总要吃些亏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归根到底,还是得要认清自己才行,我看他这辈子都不敢高攀了,挺好。”biqubao.com 余穗看着蹲在眼前的男人。 从余穗的角度往前,只能看见他乌黑的发顶和高高的鼻梁,还有那耐心给她按摩小腿的手,骨节分明。 一直觉得这男人稳重,想不到他还不骄不躁的,非常有见地。 挺好的。 是她想要的男人。 真是越来越满意了。 说不定,真的可以给他生个孩子。 余穗心里是这么想的,不知不觉的,手就捧住了夏凛生的脸:“呀,我家夏营长看得很透彻呢,那你是不是觉得,你娶我,就不是高攀?” 夏凛生握住她手,顺便就拆了之前包的纱布,仔细检查了伤口:“嗯,不流血了,我再给你搽一点消毒水,纱布换薄一点的,这样好的快些。” 眼看着男人要走,余穗拉住他衣摆:“刚才问你话呢!” “问我什么?” “你娶我,就不是高攀?回答问题,回答得好,有奖。” 夏凛生重新蹲下来,挠头。 这哪是有奖题,这简直是送命题啊! “老婆,干嘛说这个。人和人是不同的,我要是韩多米,首先我不会娶丁莉莉啊。” 余穗饶有兴致地看着他:“那你当一回韩多米。要是你娶了丁莉莉你会怎样?” 夏凛生:“假如我成了韩多米,娶了丁莉莉,那我也不能让自己走到离婚的地步。首先,结了婚,就不该和老丈人丈母娘住一块儿,这种事一开始就该拒绝的,感情再好,也经不起旁人的挑唆呀,他要是非不去住,丁团长还能绑了他?再说了,刚结婚,肯定是感情最好的时候,说服丁莉莉也容易呀,是不是?那不就没有后面的事了嘛!” 余穗开始笑:“行。咱再假设,要是你劝不动丁莉莉,还是住下了,那怎么办?” “哎哎哎,什么叫我劝不动丁莉莉啊,关我啥事,我的人生,不可能有这种假设。” “反正你回答我。假如你是韩多米,丁莉莉非要你一起住娘家了,然后你怎么办?” “唉!非要,非要……”夏凛生叉着腰站起来,嘴里喃喃的: “要是这老婆非要这样的时候,就已经很难办了,但也不是办不了,要是真的住在一块,那就尽量少回家啊,然后就是努力工作表现啊,争取升职呗!” 余穗:“那韩多米不就是这样做的嘛。所以你看,你要是韩多米,你也没辙!” “所以我绝对不娶丁莉莉!老婆,我回答的好不好?”夏凛生说着,凑到余穗跟前。 余穗让开那张大笑脸:“还行吧。” “奖什么?” “奖什么奖,我说还行,没说好呀。” “想耍赖?我有一个耍赖媳妇,哎哟哟,我有一个耍赖媳妇,哎哟哟……”夏凛生一下子就把余穗抱了起来,往卧室去了。 嗯,跟小媳妇在一起,做点啥不好,竟然去假设啥韩多米。 他才不要成为韩多米呐,他要当夏凛生,当那个被老婆甜甜抱着的夏凛生! 冬夜漫长,小夫妻俩一通热爱中场休息,也不过才十一点。 夏凛生有些战战兢兢地盯着余穗的表情,嘬牙花:“啧,我这该死的脑袋,忘了,真的忘了,刚才你就没提醒我一下?” 余穗把被子拉到脖子处,斜着眼睛看夏凛生:“每次都要我提醒?可我怎么觉得你就是故意的。” “我……老婆,天地良心,真忘了。最近实在太忙了,真把这个事忘记了,主要有时候你会算那个排什么什么的日子提醒我,今天你没提醒……我就,就大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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