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穗拿自己的手帕帮余禾苗擦了擦眼泪: “所以,你清清楚楚记得,是蒋文峰推的你。一个大男人,不知道保护妻子就算了,还不管你的死活,真是没谁了。我呢,因为孙鹏回家报信就赶去蒋家,听见的是,他们觉得你生的又是个女儿,要溺死呢。就这种人家,你以后还要跟他们生活吗?” 余禾苗重重叹气:“我不想。我早就不想。从他晚上偷偷跑出去跟那个寡妇睡觉开始,我就不想跟他过了。可是怎么办呢,我不跟他过,我能去哪儿?” 余穗掷地有声:“离婚回家,回娘家!” 余禾苗的嘴角轻轻勾了勾,苦笑: “二妹,我们当女儿的,不能不替爹娘和弟弟着想。我们大队还没有离婚的,我离婚了,肯定被人耻笑,连爹娘都抬不起头,以后余程说亲都会比较难,幸亏你已经算是结了亲,不然连你都受影响,我哪里能随随便便离婚?” 余穗:“姐姐,人活一辈子,不用太在乎别人说什么,重要的是自己爱惜自己。耻笑你的人不值得你在他们身上浪费精神,至于余程,现在离他成家至少还有十年八年呢,你怎么知道这十年八年里,就不会有好男人又娶了你?或者这十年八年里,你就没有出头的时候?” “出头?”余禾苗对这个词完全无法理解:“什么意思?” “有一天你有能力或者有钱了啊!” “哈哈哈,二妹,你还是小孩子心性。”禾苗笑起来,但笑得跟哭似的: “我要是离了婚,回到咱家,队长都不一定肯接受我出工,自留地也不会有,我连吃饭都得靠你们牙缝里省给我呢,我啥时候能有钱?” 余穗:“这你放心。我一定帮你想办法。我只问你,要是我帮你解决了吃饭问题,你要离婚吗?” 余禾苗脸色依然蜡黄,眼里却有了点光:“你帮我解决吃饭问题?什么意思,你给我说清楚些行吗?” 余穗不答反问:“你知道我们生产队换张彩凤当队长了吗?” “还有这样的事?张彩凤?女的队长?”余禾苗惊讶得很。 要的就是这种惊讶。 余穗自信地笑起来: “是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看,我们公社都出女队长了,你还在担心你第一个离婚的被人笑话。这担心没有必要。我们女人只要自己肯拼,就没男人什么事了,实话告诉你,张彩凤能当队长,是我出的主意,我还要和她一起办咱们大队的第一个社办厂呢!等社办厂办出来,一开始大家肯定不敢来,你来!我保证你能拿到工分,到时候你就能养活你自己和孩子了。” 余穗说完,余禾苗久久没出声,只盯着余穗看。 好一会儿,余禾苗才小心翼翼地问:“你……你真的是我二妹?” 余穗已经经过很多次这类问题了,现在可不会受惊吓: “姐,我要不是你二妹,会拼着命地把你抱出来?我知道我以前做事总是不动脑子,让人以为我犯傻,但现在我知道你过得不好,不会了,小时候是你照顾我,现在轮到我照顾你,相信我吧,姐!” 余禾苗抽泣起来,哭得说不出话。 余穗还担心她因此影响病情呢:“姐,你快别这样,你这样我以后不敢说话了。” 余禾苗却在抽泣间歇笑出来:“二妹,要是你这有这个心了,那我真的敢离婚。至少,这个世上,还有你这个好妹妹是支持我的,那我就不会太害怕了。” “是的,姐,我支持你,我永远支持你。遇见不好的男人不是你的错,没有必要顾虑别人说什么,日子是你自己过的,放宽心,养好身体才好。” “哎!” 人有了希望,精神就不一样了。 余禾苗刀口开始疼,但她却始终没有哭喊,都默默忍受着,眼里都是光芒。 实在疼得不行的时候,就开始提自己的孩子,兰兰有多乖,新生的囡囡会怎么样什么的。 余穗努力安慰着她,最后看她疼得整个人都在颤抖了,连忙让护士来打了止痛针,余禾苗才累得睡了过去。 晚上九点多,孙玉英来了。 只见她头发上都是灰,衣服上也是泥迹斑斑,脸上也是脏兮兮的。 余穗惊讶得很:“娘,你这个样子……你这是和蒋家那个婆婆打架啦?” 孙玉英一梗头:“当然不是!我和她一个打有什么意思,我把她全家都打了,家里都砸了!我没事,我这身上就是拔她家自留地里的菜弄的灰!” 听起来战况很激烈啊。 余穗忍着笑,把她拦在门外:“那先不能进,你得清理清理,姐姐可是大手术,你这样会影响她身体的。”biqubao.com 余穗把孙玉英拉到外面的水龙头边,洗手洗脸抖衣服好一阵,孙玉英才敢问:“这样好点了吗?” 余穗:“好点了。你有带换洗衣服来吗?有的话换上最好。” 孙玉英:“我都没顾上拿,忙死了。但我有给你姐拿了几件,还好几个亲戚都很帮忙,不但帮着我去禾苗家讨公道,还给我把家里都清理的。” “那就好,孩子呢?” “兰兰放在咱家里,你爹顾着。那个小的……不太行啊,又瘦又小的,不吃奶养不活啊,正好你大堂叔家的四媳妇有个老四还在吃奶,我贴了钱,让老四媳妇给带几天,总不能饿死了。” 余穗还不放心:“真的?不是骗我的?不会是已经溺死了吧?” “你以为我是蒋家那个老不死吗?好歹我女儿身上掉下了的肉,我怎么能弄死?真是的。” 孙玉英的生气反而让余穗放下心,嘻嘻笑着:“我不是说你,我是怕蒋家趁我一走,把小囡囡弄死了。” 孙玉英:“那我得把他们家屋子扒了!不过现在也差不多了!穗,我和你爹决定了,这个亲断了,离了,正好趁着亲戚在,我让他们把你姐的嫁妆都拿回家了!” 想不到孙玉英能做到这么干脆利落,之前还不是顾虑重重的吗? 余穗倒还惊讶了:“呀,娘,你怎么突然就下决断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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