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凛生披着蓑衣骑在回家的路上,摸摸怀里的鞋子,那叫一个美滋滋。 小媳妇今天害羞了。 以后还是要收着些,别吓坏了她。 但怎么办呢,本来觉得自己是很有分寸的一个人,可是小媳妇大了,长得好,性子好,又聪明又勇敢,能救人,还会帮社员考虑山体滑坡这样的事,他这心里,就不知道怎么心爱她才好。 真奇怪,三年前看着也就一个小孩,可是三年后,她却像长在他心尖上了,会时时刻刻挂念着,一刻见不到就难受。 过段时间要离开了,真不知道看不到她,会怎样的煎熬,所以,现在的每分钟都要珍惜啊。 夏凛生暗自叹了口气,正要把自行车拐出村子,斜刺里窜出来一个人,拦在他车前。 夏凛生连忙刹车:“哎哎,你……余秋?怎么回事!” 天不够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是余秋,上身穿的只是一件粉红色的衬衫,头发披散在肩上,脸色惨白,浑身湿漉漉地站在雨里。 夏凛生看她那衣服都贴在身上,连忙别开眼:“余秋你有事?” 余秋一下子走过来,拉住夏凛生的自行车把,带着哭腔:”夏凛生,帮帮我,快,带我走,快。” 夏凛生眼睛都不知道看哪里,的确良料子的衣服特别薄特别透,湿了以后简直能看见衣服里面的痣。 这种情况夏凛生可不想应承:“余秋你有什么事你说,你这个样子……要不我帮你喊人来吧?” “不不!我这个样子哪里有脸见人呢?快,你让我坐你的车离开。” 余秋说着就往夏凛生自行车后座去。 夏凛生想拉开她都不敢,那衣服下的胳膊形状、肩膀线条都清清楚楚的,胸口处更是……没法拉! 就怕不小心拉错了地方! 所以余秋很顺利的爬到自行车后座了,身子贴到夏凛生背上,簌簌发抖。 夏凛生心也抖了一下。 真奇怪,人和人差别怎么这么大呢?小媳妇靠在他背上的时候,他也心抖,可那是欢喜,全身都是在欢喜。 现在算怎么回事?他连毛孔都竖起来了,觉得余秋这样靠着他,简直像有一年在后山遇见了大蟒蛇,浑身都开始戒备。 夏凛生马上下车,手扶着车把,人尽力远离:“哎你怎么回事,你别这样,你什么事你说清楚!” 余秋像只鸟一样缩在后座,一边发抖一边把袖子撩起来给夏凛生看: “我爹不是当会计兼现金保管员吗,生产队丢了钱,要我爹赔,三百多呢,我娘就打我出气,看,你看,这些都是,她要打死我,可又不是我的错,呜呜呜……” 余秋边说,边捧住脸哭,手臂上的伤痕青紫,像蚯蚓一样随抽泣声扭动着。 可夏凛生脸色开始发冷:“余秋,这是你家的事,我管不着,你下车。” 余秋像没听见一样,依然抬起泪汪汪的眼睛,哀求:“夏凛生,我们是同学,听说你工资高,你借我一点吧,行吗?哪怕十块也行,求求你了,我一定还你的。” “我要结婚了,花钱的地方多,借不出。” “夏凛生,你,你怎么这样呢?同学一场,你真的一点情面都不讲吗?” “情面?你当我不知道啊?你诬陷我家余穗偷钱的时候,你还记得我们是同学吗?你还记得她是你堂妹吗?你不提还好,提起我就来气,下来!” “你!” 余秋还想说什么,但是夏凛生摇晃起自行车来。 他手臂非常有力,一只手都把自行车摇得左右甩。 余秋自己都觉得,要是这样还坐得住,那真是太不要脸了。 她跳了下来。 但是村里都是泥路,很滑,她好像没站稳,一下子往前扑去,扑在夏凛生身上,她紧紧抱住他:“哎,哎,扶我一下!“ 而余穗等夏凛生走了以后,还是想去找一下张彩凤。 她对于下阶段在这里的生活是有一些规划的,但实施起来比较麻烦,需要有人帮手。 想来想去,只有张彩凤合适。 套了便宜娘的话,知道张彩凤家是在村口第三家。 余穗撑了那把全村第一贵的洋伞,穿了木屐,向村口走去。 走到张彩凤家门口,正好能看见村口。 她就看见隐隐夜色里,夏凛生和一个女人抱在一起。 夏凛生人高,还骑自行车,特别好认。 那女的是谁,则看不清。 但可以看见一头长发,身材窈窕。 余穗:“……” 呵呵。 看吧,这就是男人,前面抱住她手指头,转头抱住别的女人。 所以,鞋子呢,可以当作是答谢他的帮助。 心呢,是绝对不能掏出来的。 余穗头也没回地进了张彩凤家。 她就生生错过了夏凛生把余秋甩在泥里的场景。 夏凛生此时非常生气:“余秋你干什么!你别抓住我!你这样让人看见算怎么回事!” 夏凛生连自行车都不要了,任自行车摔在地上,两只手拽住余秋胳膊,才算是把余秋丢下了。 余秋两手一屁股的烂泥,心里那个气啊,真的没法说。 亏得她前前后后去余穗家听墙角听了三四次,亏得她等在雨里等了至少半小时,结果竟然这样。 她也是要脸的好不好! 余秋真哭了:“夏凛生,我不小心的,我没处去,你要是不肯载我,要不你把蓑衣借给我吧,我穿了自己去我姐姐家,行吗?” 毕竟同学一场,夏凛生手都伸到脖子上解绳子了,但最终停下了。 他扶起自行车就走:“你家近得很,你真需要你回家拿去,我不借!” 余秋气得都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了。 这个男人没有一样是按照她想象来的,真的要气死她了:“你!你还是当兵的呢,当兵的保护老百姓,你却连件蓑衣都不舍得借给我。” 夏凛生没答话,骑了自行车就走。 要是怀里没有小媳妇送的鞋子,蓑衣是可以借的。 但是淋湿余秋和淋湿鞋子比起来,还是淋湿余秋比较好。 反正她已经淋湿了。 要笑话他当兵的连件蓑衣都不借就笑话吧,反正当兵的又不是专门借蓑衣的。 哼! 夏凛生一点没有心理负担地走了,心里还想着,明天一早该买什么给小媳妇吃呢。 余秋要气疯了。 她抓起泥土就扔过去,可惜,烂泥不但扶不上墙,连丢也丢不掉,反而一阵风来,全吹在她自己的脸上。 余秋尖叫:“夏凛生,你会后悔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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