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炮灰娇妻拿了首富剧本_第31章 这有点可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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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凛生拿着鞋子半天不动。
  余穗皱眉:“不想要?”
  夏凛生:“不是。我舍不得穿。我光脚都行,这个……不多见,我没看见谁的布鞋子是这样的,我带去部队,显摆显摆!”
  男人笑得那么阳光那么开心,余穗心里就真的是五味杂陈。
  不管什么时代,军人都是默默付出的最可爱的人。
  算了,她这就当是支持国家军人了。
  余穗把鞋子抢过来,丢在地上:“换上!你要显摆的话,我回头再给你做几双就是了。”
  夏凛生:“几双?那怎么行,纳鞋底太费手了,我不舍得。”
  余穗:“……”真懂事,就知道心疼纳鞋底的人!
  可惜不是我啊。
  余穗面不改色地提了个方案:
  “你当我傻呀,要是连着做几双的话,鞋底子我可以叫我娘纳呀,再不行我出两毛钱,那队里的大妈就抢着帮忙了呢,呃……还是说,不是我纳的鞋底子,你不要?”
  “不不,我要,只要你动过手的,就是你做的,不过你这样一说倒是的,我给你钱,鞋底子你让别人做,这样你手就不疼了。我看看你手。”
  猝不及防地,夏凛生一把拉住余穗的手。
  他刚搓了麻绳的手掌越发粗糙,抓过余穗手时,就是一股热意和粗粝的侵袭。
  电流一样。
  余穗的手是很敏感的所在,她脸刷的红了:“你干什么!”
  可夏凛生拉住不放,看着余穗手指上一个小针眼:“刚戳的?”
  确实是。
  手工制鞋这种题材,受众不多,她上辈子也只是偶尔拍个视频,所以手艺有些生疏,不小心扎了几下。
  余穗不说话。
  男人就把那根手指举到面前哈气:“呼呼,我就说戳疼了吧。唉,算了,再做一双就得了。反正部队每年都发鞋子的。”
  余穗依然不说话。
  男人一抬头,就看见了她的粉腮,那桃花开了似的颜色,晕染得少女的脸美得不可方物。
  终于,他也不好意思起来。
  他握着余穗的手指,放在唇上,低喃:“那个,我家穗儿,真好看。”
  指尖的感觉又酥又麻又软,心大跳起来,余穗猛地把手缩了回去,跑回房里关上了门。
  糟糕,这有点可怕呀。
  照这样下去,她说不定真的对这个男人要有感情了!
  这不行。
  她可能是个过客啊。
  还有个余秋女主存在着的。
  在这里搞个形婚没有问题,但爱上一个可能随时会分开的男人是怎么回事?
  自找苦吃吗?
  余穗躲在房里不出来。
  夏凛生在外面敲门:“那个,媳妇,穗儿,生气啦?你要是不喜欢我碰我下次不碰了行吗?”
  余穗不知道怎么回答。
  真的不知道啊。
  上辈子她有过青春萌动的时期,也喜欢过一个长在她审美上的学长,但真的谈恋爱,谈那种刻骨铭心的感情,她没有过。
  何况她没想过结婚,外公去世后她很是伤心了一阵子,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劲来,只有工作才能让她振作,所以一直没有去正式地交往一个男朋友。
  现在这样,她有些无措。
  正在不知道怎么办好呢,余程放学回来了,大声地喊姐夫。
  夏凛生的敲门声就停止了。
  余穗听见余程在外面问:“我二姐呢?又在睡懒觉?她也太懒了!姐夫你别见怪,我二姐啥都好,就是懒。”
  夏凛生:“你二姐才不懒,你二姐这叫娇弱,我就喜欢娇弱的,你不许说她。”
  余程:“嘿!你比我爹还惯着她。”
  夏凛生:“那肯定,就是我现在担心你二姐睡得太多了,晚饭吃不下,你去喊她出来。你能喊她出来,我给你买钢笔。”
  “真的?”
  “真的。”
  “这个容易!”
  于是,余穗的房门被余程直接摘了下来。
  “哗啦”一声里,余穗看着空荡荡的房门,一脸得意的余程:“……”臭弟弟,我真的会谢!
  夏凛生没给余穗反应的时间,一步跨进来,当着余程的面,出口第一句就是:“都是我的错,下次不敢了。”
  余程转头看夏凛生,笑得停不下来。
  余穗深呼吸,缓缓闭上眼:让女主剧情来得猛烈些吧!这都是在搞什么嘛!
  晚饭的时候,余程向孙玉英告状:“娘,二姐把姐夫关在门外,不理姐夫。”
  孙玉英劈头就给了余穗一头皮:“反了你了,竟然敢把凛生关门外,你想干什么,你……”
  说到一半夏凛生就像老母鸡似的张开手臂护着余穗:“不不,不是的,三婶,我们闹着完的,小穗给我做了鞋子呢,看。”
  夏凛生把脚翘起来。
  孙玉英愣了愣,伸手对着余穗又是一头皮:“我滴个天啊,你偷懒都偷到这份上了,我叫你给女婿做双鞋你给做一半的,怎么不懒死你呐!”
  夏凛生连忙又帮着解释:“不是的,三婶,这叫拖鞋,外头都这么穿,是我让她这么做的,不怪她,三婶你别打她,哦,这里,我愿意出两块钱,以后可以请人纳鞋底,小穗做鞋面就好。”
  孙玉英一手抓了钱,又瞪夏凛生:“看你把她惯的,我都没眼看你!”
  转身走了。
  可等夏凛生吃完晚饭回去了,孙玉英捏着钱跑到余穗房里邀功:
  “学会了吧,以后你就是要这样,嫁了出去,要是自己的男人啊、孩子啊犯了错,碰见讲理的呢,你就要先打,先骂,这样人家就不好意思骂了,要是那些不讲理的,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骂人家一个臭头,知道了吧?那,这两块钱给你,娘不贪你们的!”
  余穗哭笑不得:“娘!钱我不要,真的是给你纳鞋底的,我答应夏凛生给他多做几双鞋,咱们也不能白吃人家的东西。”
  “什么白吃,我把我宝贝女儿嫁给他了,还要怎样!你真不要……那,娘拿啦?”孙玉英开开心心的把钱藏进口袋,得意宣扬:
  “现在全生产队都在说呐,咱女婿一个月五十三钱工资,我滴个天爷,五十三呐!你知道不,今天我们一起在老蟹家纳鞋底,你大伯娘听见这个话,一下午没再开口,哈哈哈哈!气死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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