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英对于两块钱是一张两元面额的,还是两张一元面额的,一点异议都没有。 拿回了钱,全家又吃到了肉,孙玉英心满意足。 她放开余穗,开始夸夏凛生: “啧啧啧,夏凛生是真疼你啊!给买那么老些肉!你个死丫头到底是有福气的,你也不早跟我说这个事,那……改天他来,你对他好点。对了,你给他做双鞋!女人结婚前都要给对象做鞋,趁着这几天他在,你跟他拿个尺寸,怎么也给他做个鞋面出来。 鞋底我帮着纳,咱也不能光拿人家的,知道不?你给他做鞋,他以后更疼你,知道不?你嫁了人,哪里能像在家里这样,想吃肉就吃肉,你哄好了他,以后让他继续疼你,知道不?” 这…… 想不到啊想不到,这怎么还是坑上自己了呢? 做鞋容易,但给夏凛生做鞋…… 怎么那么奇怪呢! 余穗嘴里啊啊哦哦地应着,脑子里压根没记。 晚上她看了一会儿旧报纸,小心地把报纸藏好,又拿了纸和笔整理油漆家具的心得。 这是做手工主播养成的习惯,她必须提前做好总结,把刚学的东西消化掉,才不至于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出问题。 估计是挺晚睡的,也没有手表。 那金贵东西,她不敢买来炫啊! 然后隔天,余穗再次被孙玉英拖起来:“哎哎,你给我起来,夏凛生是不是跟你讲好的,今天要带你去县城?” 余穗睡眼朦胧:“好像是……我忘记了……” 孙玉英压着声音,又气又急地捶余穗: “忘记你个头!你昨天怎么不讲一声,人家夏凛生四点多就到了,在外头站了一个小时,我听着有人咳嗽起来才看见的。你这个死丫头真是要气死我了,快点给我起来,快点去!得去到清溪公社那边才有公共汽车过,太迟了就坐不到车了。 我倒是不明白了,别人听见要去县城,能整晚睡不着,你倒好,你竟然会忘记,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这是去给你买结婚东西啊,说不准还能给你买全毛的衣服呐,你怎么这么不当回事,你个猪!我先帮你去哄着,快点起来!” 余穗哪儿知道这种事啊,她又没结过婚。 她揉着眼睛看外头,天都还是黑的。 听着便宜娘在窗下和夏凛生讲了几句话,又很快探头进来小声嘱咐:“赶紧的,我先回房,你去撒个娇,别让人家真的生气了,不带你去。” 这才算是走了。 这老母亲,真是为女儿操碎了心。 余穗只得强打精神起来,换了件厚点的衣服。 忽然记起来,她看的旧报纸上写,今天有雨。 啧,夏凛生可真是选了个好日子。 这到县城万一下雨要怎么弄?这年头又没有便利的伞或者雨衣卖的。 不过现在还没下,不去的话,便宜娘肯定不同意。 余穗闪身进置换空间,匆忙地买了一把老式油布伞。 看见过弟弟房间里有一把的,她按照那种样子买的,置换空间的屏幕上也标注是六七十年代的老物件,花了她一百八十块大洋呢。 没办法,这种东西人家是当收藏品卖的,溢价有点高。 余穗这才出去。 夏凛生背着身子站在院子里,一边肩头挂一个军用水壶,一边肩头挂一个军用书包,身板挺直。 余穗走到他背后:“对不起,昨天忙了一天,我给忘了。你来了,怎么没叫我起来?” 夏凛生转过身。 晨光还是青灰色的,给他脸上打着阴影,使他的脸依然如前一日看见的那么轮廓分明,但却没有之前那么凶巴巴的,声音竟然还有些温柔: “叫了,你没听见。刚三婶说了,你帮着漆嫁妆累了一天,睡过头也是正常的,现在走还来得及。” 余穗不多话:“那走吧。” 夏凛生大步一下子走到前面,去推自行车,转头看见余穗手里的伞:“怕晒?” 余穗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不,漆匠昨天说,那些橱在砂的时候要是觉得有些返潮,今天可能会下雨。” “是吗?那你给我,我绑在车架上,省得你拿。” 余穗已经后悔买这把伞了。 电视剧里女人撑着一把油布伞,袅袅婷婷地走路,那伞绝对不是真的油布伞。 真的油布伞好重啊,至少有三四斤,拿一会儿不要紧,拿一天…… 想想都觉得自己犯傻。 余穗连忙把伞递给了夏凛生。 夏凛生做事和他的人一样,很板正,从书包里拿出两根绳子,把伞紧紧绑好,还要轻轻摇一下确定很牢固,这才带了余穗走。 这次,两人往丁字路的左边去了。 自行车上两人无言。 但没骑多久,夏凛生就下了车,支好车撑,还向余穗做了个别出声的手势。 余穗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配合地下了车,站在村路上。 只见夏凛生猫着腰走了几步,翻下路基,一会儿,他拖上来一个人:“出来!鬼鬼祟祟地干什么?出来!说不清楚就送你大队部去!”biqubao.com 被他拽着的人跟他的身材比起来,像是狼身边站的田园狗,小了一大圈,还弯着腰连连拱手呢:“哎哎,别拉我,大哥,我就是挖个番薯,大哥,谁家都有饿肚子的时候,你放手,哎,放手啊。” 余穗第一次遇见这种事,好奇地看着。 没想到这人拱了一圈手,抬头看见余穗,停了手:“余,余穗?怎么是你?这人谁啊,我,我这知道你爱吃番薯,我大早的来挖几个大红薯给你吃,这人谁啊,快叫他放了我,放手!” 余穗:“……?!” 挖番薯给我吃? 你干脆噎死我算了! 不管这人是谁,明明自己偷东西,却还说这种话,绿茶男! 余穗毫不留情地踹了面前的人一脚。 这一脚倒是帮他从夏凛生的手里挣开了,还摔了个跟斗。 余穗还没解气,怒道:“你在说什么?你才爱吃番薯,你全家都爱吃番薯,自己偷东西还说这种话,你当我是傻子是不是?你再敢胡说一句,我让我对象揍死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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