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娘,你快告诉我,这是什么?” “这是本老板娘亲手研制的珍珠奶茶。” “珍珠?里面能的嚼是珍珠?” “嗯。” “喝的是牛奶和茶叶?” “嗯。” “天哪,这这怎么做的,合在一起竟然这么好喝。”霍君安说着又大口喝了一口。 沈晚娘轻弹他脑门,“你悠着点,奶茶也是茶,有的人喝多了晚上要睡不着的。” “那我也要喝。这个珍珠奶茶也太好喝了,根本停不下来啊。” 沈晚娘还是头一次看见霍君安这么喜欢一样喝的,跟他高大板正的形象真是极为不符。 不过想想这珍珠奶茶连君安都能俘虏,哈哈,一旦推出的话销量肯定不在话下。 沈晚娘这就去准备了,首先要准备随时能供应上的牛奶。霍老头自己买的牛不多,但沈晚娘可以让那些养牛的户按时供给他们。 其次是茶叶,既然要卖就要保证品质,茶叶也是用的最新最醇香的红茶。 最后就是奶茶里面的黑珍珠了,这个要麻烦些,先把红糖水煮开,将滚烫的糖水倒进准备好的白薯淀粉里头,加上黏性强的糯米粉和高粱粉一起迅速搅拌揉成一个大块。 大块晾晾切成一个个小拇指甲盖大小的剂子,揉成圆溜溜大珍珠的样子,最后滚上一层干粉储存起来就好了。 当然沈晚娘也知道这不是最好的法子,珍珠最好是用木薯粉才是最好的。 可她问了很多粮油铺,都说没听说过木薯这种东西,想想这年月木薯这东西还在在贫瘠的大非洲呢。 所以她只能一次次尝试其他替代品,按照比例一次次不怕失败,终于也做出了像了百分之九十的奶茶珍珠。 这些原材料备齐,快餐铺的珍珠奶茶就正式推出了。 一推出不过三五天的功夫,就迅速被镇上的老百姓们喜欢,尤其是大姑娘小媳妇们不少人排队也来一杯沈娘子家的珍珠奶茶。 高瘦的杯子也是沈晚娘特订的,上面清晰的印着沈娘子这这块招牌。 一杯杯奶茶卖去,就意味着一比比银钱紧张。 一家人都高兴坏了。 尤其是沈翠山两口子忙前忙后,顶着一身汗水。 沈晚娘看见了她都心疼起来了。 “爹,娘,你们这么辛苦干啥,咱们这有人干活。” “害,三齐他们还年轻呢,我们能干。”徐氏用围裙擦手,怎么端详自己的闺女都觉得好看。 唉,她家闺女怎么强呢,能把买卖干得这么红红火火,这是从前他们做梦都没有想到的呀。 “娘。” “咋了,闺女。” “你们这些日子在我这也学了不少经验了吧。” “是啊,咋的啦。” “我是问你,你和我爹现在有没有能力自己当老板和老板娘啦。” “啥……”两口子都愣住了。 沈翠山连连摆手,“闺女,这我们哪儿行啊,我们给你干活就行。” “可我还想开第三家分店呢。”沈晚娘故意忧虑的叹气,“可眼下家里人都忙,连个可信的人都没有,我这第三家分店交给谁开去呀。” “还要开第三家啦!”徐氏又惊又喜。 沈晚娘点点头,“咱们安乐镇已经有了两家我沈娘子快餐铺,但是隔壁的香花镇还没有呢,两个镇子紧挨着也不远,我就想在香花镇也开一家去。” “这倒是个好主意。”沈翠山想了又想。 这闺女身边的人都忙,可不就是自家又是香花镇出来的,这他们不干谁干呢。 “他娘,要不咱们试试?” “那就试试呗,咱们听闺女的。” 两口子也高兴,又很有压力,生怕给沈晚娘干不好。 沈晚娘知道缓解压力最好的办法就是行动起来,所以当天就派沈翠山两口子回香花镇物色门面去了。 新门面选在了香花镇最热闹的大街上。 这家店专门卖麻辣串串和奶茶的,所以置办起来就简单。 没多久,锣鼓喧天中这第三家沈娘子快餐铺就这样开起来了,沈翠山两口子也做了老板和老板娘了。 从前沈家屯的老乡亲再看见他们,险些都认不出来。纷纷感叹这两口子命好,生出个这么能行的闺女来。 现在的沈晚娘早也不是个缺钱的人了,更多时候还是一门心思扎进师父给她布置的那些任务里,她从基础学起,无论是诊脉,针灸,配方,熬药,每一步都亲力亲为。 这回又是从道观里回家的一天,马车悠闲的行在大街上。 沈晚娘想到今天师父终于第一次夸了她她就心花怒放,随手一撩车窗帘,没想到就看见了霍老头了,赶着小驴车在酒馆门口笑呵呵打酒呢。 “君安,你看,是公爹在那儿呢。” “爹,你咋在这?” “诶君安啊,你们又忙大事去了吧,我刚去家里找你们我说找不着呢。” “怎么打起酒来,是不是有什么事?” 霍老头笑的合不拢嘴,“还真是有个好事,你还记得不,你小时候爹给你说过你有两个表叔,还来咱家给你带过糖吃呢。” “表叔啊……”霍君安回忆了好一会儿,“好像是有,不过好多年没见了。” “是,人家跟咱们不是一个县,这些年都岁数大了各忙各的呢,这回他们给我来信了,说上这看看我来。” 霍君安明白了,“那还真是好事,这么多年不见了,好酒好菜都准备准备。” “对对,到时候你们一家子也回去,叫上你大姑,咱们一块热闹热闹。” 这件事沈晚娘是放在心上了,毕竟自己公爹一个人亲戚也少难免会孤单,于是想着等着两个表叔过来好好让霍老头开心开心。 于是这几天沈晚娘他们也干脆回了清泉村,在村里准备小住几天。 这天天气晴朗,日头升得很高,霍老头在院子里打扫着,外面传来了二胖的声响。 “霍大叔,村口有人找你们呢。” “那肯定是我俩表哥来了。”霍老头赶紧起来,“我得去迎他们去。” 很快到了村口。 果然有两个头发花白身材敦实的中年人在跟村里人问路。 “大表哥,二表哥,我是东材,我在这呢。”霍老头一路小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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