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到底想要干什么!”王氏眼睛里全是怒火,但她却压低了声音。 “说了,银子。我现在遇到事了,手头不宽裕,你先给我五两让我缓缓。”王氏对面的人胡子拉碴,身上穿的衣裳都是补丁还有一阵阵馊味。 “你想什么呢,别说五两了,三两我都没有!” “那就是有二两了!” “……” “赶紧拿二两银子给我,否则,我就抖你的老底!” 王氏又恨又怕,“那你拿了银子你可得走,走得远远的,再也不许回来找我。” “好,我王福庆说话算话。” 王氏咬牙从屋里床底下翻出了银钱,用一个手绢全部包上拿出来塞给了来人。 “诶,这要说还得是亲姐姐好啊。” “你少废话,你给我有多远走多远。” 王氏追着撵着,又不放心的很,“你给我擦着墙根走,别让人家把你认出来!” 眼见那人越走越远,王氏算是松了口气。biqubao.com 突然,一只手拍在了王氏的肩膀上,王氏吓了一跳,“你……啊……有志……怎么是你……” 宋有志一脸狐疑,“娘,你咋了,怎么被吓成这个样子。” “还不是你拍我,你把我吓得。”王氏直拍着前胸。 “我怎么听见你好像跟人说话呢。” “瞎说,哪儿有说话的声音,是你大哥那边盖房子的声音吧。” 宋有志见王氏说起大哥两个字,倒是笑了笑。 “你还笑,笑什么,你把我吓死了你就称心如意了。我问你怎么这么早回来了。” “我,我回来拿几件换洗的衣裳。” 这引起了王氏的怀疑了,上下打量着宋有志,“你干啥,好端端拿啥衣裳啊。” “这不是天冷了么,我有时候我可能不回来了。” “你是不是要住你老丈人家去。” “娘。” “我还不知道你,准是那个不会下蛋的鸡出的主意!你成天跑老丈人家去,你快成了人家的上门女婿了你!” 王氏对宋有志一通嚷嚷,声音大的都传到了霍君安家的院子里。 马玉兰和沈晚娘对视一眼,各自撇撇嘴懒得说话。 这回请的帮工们多,大家伙干活也快,到了月底的时候,小院就盖好了。 里面切肉的各式菜刀挂在墙上锋利得闪闪发亮,大灶炉一下开了三个,三口大锅随便一个就能装下几十斤的猪肉,外面挂着新送来的猪肉都是最新鲜的。 霍君安一挂鞭炮震耳欲聋,沈娘子肉食作坊的木牌子也立在了大门口。 这沈晚娘肉食作坊就这么建造出来了。 霍老头这些日子笑容就没带停下来过,“哈哈,君安,儿媳妇啊,你看看你们能的,这自家都开出了作坊来了。” “这里面可也有公爹的功劳呢。”沈晚娘嘴甜,“以后忙不过来的时候还指望着公爹呢。” “那你把心放肚子里的,我老霍在,咱们这个作坊就会好好的!”霍老头打保证。 周围街坊要好的也纷纷过来道贺。 连王氏这等一直看不惯霍君安一家的,这也见风使舵的过来说好话了。 不管怎么说,作坊办出来了,产各种肉食的速度就更快了。 这些日子,马玉兰家的咸鸭蛋卖的也好,狗子也嚷嚷着要跟小辰一样去学堂念书。 马玉兰本来是有些肉疼念书的束脩,后来来霍家串门看着小辰念书回来气质都文质彬彬的,也咬牙把狗子送去了学堂里。 不过狗子进学堂的第一天就哭哭咧咧的回来了,说自己的名字太难听被其他孩子们嘲笑了。 马玉兰家一个念过书的都没有哪儿会取名呢,于是只能来霍家求助了。 霍君安想了很久,给狗子取了个新名字叫刘广渊。说是希望狗子以后能见多识广学识渊博。 马玉兰一家满意极了,到处都跟人说自己个的新名字。 加上曾家的阿牛,不管怎么说,这小三只算是能结伴去念书了,就省了家里送一趟接一趟的辛苦。 转眼间立了冬,南风变成了北风,吹落了整个村落里的树叶,人们身上穿得也越来越厚实了起来。 这一清早,霍君安就起来切肉绞肉了,风大些,霍君安叫沈晚娘和小月儿再睡一会儿。 其实沈晚娘早也醒了,只是贪恋这被窝里的温暖。 “君安,君安!”霍老头急切的声音响了进来。 沈晚娘被吓了一跳,霍老头行过军打过仗,这岁数又大了,可是个稳重的人很少着急忙慌。 沈晚娘忙着披上薄袄裙起来了,就听见霍老头着急的说道:“你赶紧带上晚娘过去一趟吧,青梅这孩子这回怕是出大事了,流了好多的血啊,把有志腿都吓软了。” “怎么回事?”沈晚娘惊讶不已。 “我也不知道呢,不过咱们还是赶紧过去看看吧。”霍君安放下菜刀,“爹,你看着我闺女,我赶车带晚娘过去。” 天还早,天朦朦胧胧的,宋有志是跑回来的,不知道是累的还是吓得脸色苍白。 “到底是怎么回事?”沈晚娘把药箱拎上了车问。 “她可能是小产了,我也说不上来。这个月我一直住在我老丈人家里,青梅其实也一直想要孩子,可是总也怀不上,就问了很多郎中,也吃了很多偏方。这回到了日子月事还没来,我们都以为她有喜了,可谁知道,昨天夜里她突然肚子疼得受不了,一床的血迹啊。” 宋有志真的很担心孙青梅,“大嫂,我知道青梅人不好,我们俩对不起你的地方多,可青梅是我媳妇,我们也三年了,大嫂,你一定要救救她啊。” 车迎着北风而来,他们很快到了镇上的孙家。 这时候孙家大门敞开着,有郎中一脸无力的走出来。 里面有老妇人着急的哭天抢地。 “我的闺女啊,你可千万不要有事啊。” “你能不能生娃又咋的,你要是有了万一,你可叫我和你爹怎么活啊。” 沈晚娘闻声,背着药箱就跳下车跑了进去。 “病人在哪儿?” “岳母,我带我大嫂来了,我大嫂会医,我爹那腰都是她治好的,你快让她看看吧。”宋有志紧跟了进来。 孙家的人见来人竟然是霍家的人。 脸色顿时冷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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