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个事情是沈晚娘没有料到的,但她很快镇静下来。 如今卖掉两个配方就是三十两。 三十两对于普通庄户人家来说,已经不是个小数目了。 可以供霍辰念书念上好几年了。 还可以推掉家里住的旧房子,风风光光盖上气派的新房子,这都是完全足够的。 想想自己辛辛苦苦风吹日晒去做买卖,赚够三十两怎么也得用上几年。 卖出配方着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么越想心里就越踏实了。 翌日吃罢了早食,沈晚娘和霍君安两个人就一起去了万英林的家里。 在万英林家把配方拿了出来。 沈晚娘的字写得不好,所以是霍君安代写的。 万英林拿到手里,一遍一遍的看过,连连点头又十分惊讶,“原来香菇鸡里是香菇酱。” “没错。”沈晚娘道:“我的香菇都在山上自己采的,采下来那天吃不完就做了一些香菇酱。你买下我的配方,其中香菇酱也算是香菇鸡里的一道不可少的程序,这香菇酱的法子我都给你写出来了。” 其实也是因为这香菇酱的做法与众不同,田瑞那边也是怎么都吃不出来香菇鸡的做法。 “嗯。”万英林点点头,“霍兄弟,沈娘子,你们夫妻俩真的是厚道人,写得如此明白详细。” “做买卖嘛不厚道的话那就是坑人,坑人的事情我们做不来的。”沈晚娘道:“对了,万师傅用不用我做一遍给你瞧瞧。” “哈哈哈,那倒是不用,有你这个配方我看上一遍心里也了然了。” “万师傅真不愧是大师傅。” “来,这是三十两银子。”万英林收起了配方,回屋再出来,手里就拎着一个小小的布兜。m.biqubao.com 布兜打开,里面沉甸甸的一堆碎银子。 沈晚娘大概估计了一下重量,不放心,又给了霍君安,霍君安在手里颠了颠,便对沈晚娘放心的一点头,“足够。” “那就好,咱们这个买卖就做完了。” 出门在外,沈晚娘把银子放在了霍君安的身上。 “万师傅,你应该还会回去城里忙吧。” “是呀,一会儿就走。” “那我们就不能打扰你了。” 沈晚娘要走,万英林伸手拦下,“诶,你们先不要走,我还有一件事想问你们几句?” “嗯?” “你们夫妻俩做事厚道,沈娘子又如此聪慧,就没有兴趣到城里去看一看吗?” “我的意思是,我愿意带着你们夫妻去外面谋谋出路。”看得出,万英林是真的欣赏他们。 沈晚娘听罢笑了,“还是算了,家里还有老人,还有孩子,出门在外诸事不便,也不踏实。我想就先在老家做些事,日后有了机会再出去。” “也好,既然你们有你们的考虑,我也不好勉强。若是他日需要去城里告诉大彪一声,我帮你们。” “多谢万师傅。” “客气了。” 和万英林聊得很是合得来,出来的时候万英林又送了好一段路才回去。 路上冰雪都还厚,沈晚娘害怕滑到就挽着霍君安的胳膊慢慢走。 “君安。” “嗯?” “你想不想去城里?” “去城里干什么。” “城里繁华啊,人人都想去。” “你不是说了不去的,你都说了不去,我去干什么。” 沈晚娘听出了霍君安的意思,“我说不去就不去?你都听我的呀?” 霍君安驻足,歪头瞥过沈晚娘,“你说呢?这么些日子了,我什么不都听你的。” 沈晚娘笑了起来,是发自内心的,还有一种以前都没有找到过的……归属感。 她的前世,全家重男轻女,弟弟是家里的宝贝,她作为沈家的第二个女儿是既没有姐姐那样招人喜欢,也没有弟弟那样是家里传宗接代的存在。 她像是不存在的,有时候她怀疑就算自己哪天丢了,家里也要过很久以后才会发现。 那时候她就明白,那个家不属于她。 长大之后,努力读书,虽然天赋异禀,在学医之路上一路高飞。 她那么多研究成果,赚了很多钱,她买了几套四室两厅的房子,但她却很少去住。 她一直都像是没有家一样。 直到今天,她突然觉得,霍家就是她的家呀。 沈晚娘回忆着种种,心思飞驰,霍君安看出了她想事情想得出神。 但他不喜欢打扰她,她安静思考的时候也是好看的,那种冬日轻薄如纱的日光打在她脸上的光晕,静谧恬静。 好一会儿,见沈晚娘一道往前走,霍君安才问:“咱们这是去哪儿?” “当然是粥铺了。” “也是,以后这门买卖就不做了,怎么也得给人家说上一声。” 他们到了粥铺,把事情的原本给粥铺夫妻俩说了一遍。 听完了。 粥铺老板的心都凉了。 “那,那……”他结结巴巴,“这倒是好事,以后你们就不用那么受罪辛苦。就是,我们以后这粥铺的买卖……” 想到以前一天都卖不出去几碗粥的光景,粥铺老板心里难受。 老板娘也是一样的,她故作乐呵,“也好也好,你们那吃食做得好,肯定早晚有大师傅看得上。” 又想想和沈晚娘这些日子和和睦睦,她也十分不舍得。 沈晚娘看得明白,拉过来老板娘的手,“大姐,你心里想的我都懂,你肯定舍不得我,还想着自家买卖。” “是呀。”老板娘呐呐点头。 “没关系啊,我以后还会经常来镇上,我们很多时候可以见面。还有……” 沈晚娘嫣然:“我准备啊再教你一点东西。” “啥?” “炸油条。” “那是啥?” “你这不是有发面吗?有油吧,我来给你炸几根你来尝尝。” 沈晚娘进了后厨里忙碌起来,粥铺夫妻俩赶紧跟着看着。 眼看着家里的发面在沈晚娘的手里头被揉好,抹油,切块,拉长,在滚烫的油锅里一放。 滋滋滋的声音下,一根根油条就浮起来了,快速变成金黄色,然后满屋子都是香喷喷的味道。 沈晚娘快速捞出,“你们快尝尝,别烫着。” 老板娘撕了一块在嘴里,“哇,真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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