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真的太喜欢看这个画面了。 也很享受现在的田园生活。 回想几个月之前她还整天泡在实验室里辛辛苦苦搞研究,吃吃不好睡睡不好的日子。 现在她每天都能一觉睡到大天亮。 有霍君安在她也没有任何担忧。 两个小家伙每天都会给她带来不一样的惊喜。 等他们欢欢喜喜过个年,明年把两个小家伙送出去读书,她就有更多的时间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赚更多的银子。 嗯,就是银子还赚得不够多,明年她要接着赚。 这样闲下来几天。 沈晚娘觉得家里还是冷,便叫霍君安把土炉子生了起来。 这一有了炉子几间屋子里都暖融融的。 沈晚娘也找到了更有趣的事情,就是在炉子上架个架子,随便烤个什么都好吃。 这天沈晚娘躺在屋里闲得抖腿炒瓜子,外面传进来刘大柱的声响。 “君安媳妇,你在家吗?” “大柱哥,我在呐。”沈晚娘悠哉悠哉迎出门去,就见了刘大柱进来了院子里,身后还带着一个没见过的中年男人。 这陌生人穿着一身绸布的皮袄,脚上踩着皮靴子,双手交叉在衣袖里避寒,身材圆润稳重,看着倒是是个正派人。biqubao.com “这位是?” “哈哈,我也不知道这个大哥叫啥。”刘大柱道:“兄弟,这就是你说的沈娘子了。” “君安媳妇,这是在我村口遇到的,说是从镇上专门来咱们清泉村找你的,就是不知道你住在哪家。我心想我熟啊,就把人给你带家里来了。” 沈晚娘更诧异了,“这位大哥找我?” 男人点点头,微笑道:“是啊,我这样贸然前来找沈娘子,属实唐突了。可我要是不来再见沈娘子怕是就得明年了。所以想想还是来打扰了。” “你有话直说就好。” “我叫万英林,也是咱们镇上的人,我呢,是个厨子,现在在城里头一家酒楼做掌勺师傅。是这样的,前些日子我回来镇上探亲,是我一个远房亲戚家请吃酒,我在席上吃到了两道十分与众不同的菜,一道叫香菇鸡,一道叫卤香凤爪。” 听到这,沈晚娘明白了几分,“这位大哥的亲戚应该是就是王大彪吧?” “正是正是,他是我家远方表弟。是他告诉我,这两道菜是你的手笔。” “这的确是。” “这两道菜属实是味道特别鲜香,我吃了之后是十分喜欢,只是思来想去也想清楚你这两道菜是怎么做的。所以今日来这里拜访,就是想问问沈娘子到底是如何做的。” “这……”沈晚娘客气带笑:“我这两道菜得到师傅的欣赏我是打心眼里高兴。不过,我家现在靠着这个营生,你要是来问,我就告诉你了,我明年开了春这买卖要怎么做得下去。” 沈晚娘的屋里还炒着瓜子,她把客人迎进屋里来,一边炒瓜子一边客套。 刘大柱也没打扰,先回自家去了。 “沈娘子的意思我懂,这毕竟是你家的配方,我要了去万一抢了你家买卖。”万英林道:“可我是诚心诚意来的,我愿意出高价买下你的配方。” 这倒是出乎沈晚娘的预料,她从来都还没有想过要把自己做菜配方往外卖。 沈晚娘自己还挺喜欢这份买卖,若是直接就卖掉了,这以后…… 沈晚娘拿不定主意,叫小月儿把霍君安给喊了回来。 见霍君安回来了,万英林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们心里肯定不舍得,毕竟这是你们的配方。可是你们想一想看,难道你们不希望这么好吃的美味发扬出去,让更多的人去欣赏它吗。” “这倒也是。”沈晚娘点头。 “呵呵,我呢,七岁开始跟着我爹下后厨,今年三十有六,干这一行已经是三十年的光景,我对这一门行当是打心眼里稀罕。沈娘子的香菇鸡,我很喜欢,我反反复复的琢磨它的味道。现在,我已经大概吃出来了一些佐料。比如有茴香、八角、花椒、还有山楂,蘑菇,蘑菇我不知道你怎么做的,大概是之前就经过了其他的处理,这蘑菇应该是这道菜最点睛之笔,也许还有许些清酒……” 万英林半眯着眼睛,回味着他吃过的香菇鸡的味道。 沈晚娘和霍君安听罢,两人对望,眼底都是惊讶的神色。 这万英林可是真的大师傅。 去吃酒吃过一次,就记得这么清楚,并且竟然已经把她用上的作料全部都给吃出来了。 上次田瑞学她的香菇鸡,肯定也是尝过滋味的,愣生生做得驴唇不对马嘴。 对比之下,这位万师傅真的是有东西的人。 也许沈晚娘今年就算不告诉人家配方,人家再吃几次就会把做法给琢磨出来。 霍晚娘便道:“万师傅,这样,你让我们两个人商量商量再给你答复。” 万英林颔首,等在外面。 到了里屋,沈晚娘和霍君安一通商量。想不到,两个人的想法竟然是一模一样。 再出来之后,霍君安来到万英林的面前。 “万师傅,本来我娘子不愿意卖出自己的配方。但我们看万师傅是真心喜欢这行当的人。宝剑配英雄,我们这两道菜的配方卖给你,也许是找到了更好的主人。” 万英林为之欣喜,“好,那真是太好了,你们尽管开个价。” 沈晚娘犹豫了片刻,“两道菜,配方三十两。” 她是这样想的,香菇鸡是作料都被人家吃出来了,做出来其实也是早晚的事,她不想要太高的价钱。 但卤香凤爪,风味独特,十分少见,万师傅再吃些日子也未必完全做的出来。 所以这三十两大半是要在了卤香凤爪上。 沈晚娘等着万英林杀价。 但万英林态度随和,直接道:“好,三十两便三十两,就这么定下了。” “万师傅真是痛快人。” “值得。”万英林点头,“这样,我今天带的银子不够。还得麻烦两位是一会儿跟我回去取银子去,还是明天你们上镇上,我们一手给配方,一手给银子。” “明天吧。”沈晚娘道:“正好,我们也得去见见朋友。” 万英林欣然同意,留下了他住的地方先告辞回了镇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2_162013/69200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