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芸芸的家境很普通,跟沐漓相比,好不了多少。 这是她最初能跟沐漓玩到一块的原因。 但是。 她的性格,却跟沐漓有很大差别。 沐漓的性格,很随和,知道自己家境普通,会想着尽可能让自己变得优秀,再来改变自己的家庭。 可是谢芸芸不一样。 她不像沐漓那样随遇而安,而是不停抱怨现实不公,为什么她没有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 她恨父母无能。 在学校的时候,谢芸芸也从来不提她的家庭,因为她觉得很丢脸。 正是这样的家庭环境和性格,造就了谢芸芸的虚荣。 一旦有个翻身的机会,谢芸芸就会死命抓住。 而漂亮的皮囊,就是谢芸芸最大的翻身底牌。 被洛大评为十大校花之后,谢芸芸有了不少追求者,但是那些没钱的追求者,被她一律pass。 只有像宋恒这样的富家公子,她才会考虑。 可是宋恒这类富家公子哥,大多很花心,谢芸芸跟宋恒谈恋爱的这段期间,宋恒睡过的女生,光是她知道的就不少于十个。 谢芸芸为了维持‘宋恒女朋友’的这个虚荣称号,只能一次次的当作不知情。 但她心里非常清楚,光是依靠宋恒,是肯定翻不了身的,宋恒不可能跟她谈到大学毕业,然后把她娶进宋家。 所以谢芸芸只能另做打算。 一次偶然的机会,周国豪找到了谢芸芸,问她愿不愿意认他做干爹,只要每个月陪他三次就行。 谢芸芸心动了。 她觉得这是一个翻身的机会。 事实也是如此,认了周国豪当干爹后,谢芸芸的生活费立刻宽裕了起来。 每个月少则一两万,多则四五万。 谢芸芸很快就过上了她期盼的生活,穿得起名牌衣服,买得起名牌包包,用得起名牌化妆品。 花钱也渐渐大手大脚了起来。 只是谢芸芸做梦都不会想到,她所贪恋的生活,会在今天,因为冲撞了陈轩,而从此与她断绝。 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谢芸芸过惯了这种大手大脚的日子,现在周国豪说要跟她断绝关系,不再给她生活费,瞬间就让谢芸芸跌落回了谷底。 这跟杀了她有何异? 谢芸芸失魂落魄的瘫坐在地上。 沐漓见她可怜,想到曾经闺蜜一场,便动了恻隐之心,对陈轩说道:“算了,她这样也算是得到了报应,就别再惩罚她了。” “行吧,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我便懒得在她身上浪费时间!” 陈轩可不像外面那群饿狼,望眼欲穿的等着看谢芸芸脱衣服。 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谢芸芸虽不及沐漓,却也是十大校花之一,能够一览她的身体,足够回味很久了。 沐漓感激的看了陈轩一眼,感谢陈轩愿意给她这个面子。 可谢芸芸却丝毫没有感激沐漓的意思,突然爬到陈轩脚下,抱着陈轩的腿说道:“陈爷,我知道你是一位大人物,帮帮我好不好?” “我真的不想再过以前那种拮据的日子了,我家里每个月只给我一千块的生活费,你知道我有多艰难吗?” “只要陈爷你肯当我的干爹,要我怎么做都行,我什么姿势都可以接受,真的,我保证会比沐漓伺候的你更加舒服。” 谢芸芸说着,还故意把衣领扯开,露出了半边雪球,以及一条白色大峡谷。 如此明晃晃的勾引。 看来她真的为了钱,一点脸都不想要了。 这一幕出乎了沐漓的预料,也出乎外面围观的学生的预料。 这就是谢芸芸吗? 这就是他们洛大的十大校花之一,他们做梦都想着打扑克的女神吗? 怎么会低贱到这种程度? 陈轩低头扫了一眼,微微皱眉,道:“首先,我必须跟你强调一点,我跟沐漓,不是包养与被包养的关系。” “我们是正常的谈恋爱,而且发乎于情,止乎于礼,从来没有做过任何逾越雷池的行为,你不要误会。” “其次,你太黑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别再缠着我,否则我等下真的会把你衣服扒光扔出去。” 陈轩的声音,很大,大到足以让外面看戏的人听见。 沐漓深深看了陈轩一眼。 她知道陈轩是在帮她。 因为今天这事过后,肯定会有人传谣,说她是被陈轩包养了,可陈轩刚才那番话,无疑是在粉碎这种谣言。 他跟沐漓是正常恋爱,非不正当关系。 这样就不会让沐漓难堪。 至于陈轩说的后面那句……此黑非彼黑! “扔出去,别再让她打扰陈爷吃饭!” 这时,蔡坤突然发话,命令两名打手把谢芸芸给拖了出去,不过他却在一名打手耳边悄悄说了一句什么。 蔡坤以为陈轩没有听到,却不知陈轩耳力惊人,清楚听见蔡坤说,把谢芸芸的联系方式留下。 至于原因,这不是很简单吗? 美女谁不喜欢啊! 谢芸芸虽然人品不咋地,但是能排上洛大的校花榜,颜值肯定不低。 蔡坤也想包养个校花玩玩。 反正谢芸芸也心甘情愿。 陈轩虽然听见了蔡坤的话,但是懒得跟他计较,不耐烦的挥了挥手道:“你们也滚吧,一个个的吵死了!”biqubao.com “好的陈爷!” “陈先生再见!” 蔡坤和宋兴文不敢再打扰陈轩,立刻带着他们的人离开了餐馆,离开前还找到餐馆老板,帮陈轩付了饭钱。 餐馆老板虚惊一场。 还以为这次闹这么大,这些人打起来会把他的餐馆给砸了呢,没想到这么轻易就被陈轩给化解了。 等等……刚才他们好像称呼里面那人为陈爷? 餐馆老板突然想到了什么,再次陷入震惊。 他既然听说过周国豪的名号,自然也听说过陈爷这个名号,因为周国豪最初就是打着‘陈爷代理人’的招牌,崛起成为洛城的地下王的。 传说中的那位陈爷,竟然跑到自己这个小餐馆来吃饭了,这简直是蓬荜生辉啊! 餐馆老板立刻跑去后厨,吩咐厨师多做几个招牌菜,免费送给陈轩二人,那模样要多热情就有多热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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