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娇雁当天就收到了一万两黄金,整整十个大箱子! 当满屋子都被金光照亮之时,红杏看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世子妃,王爷为什么要给你这么多钱啊?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黄金呢!”红杏擦了擦嘴角的哈喇子。 云娇雁气定神闲喝着茶,斜睨她一眼:“喜欢吗?” 红杏点点头:“哪有人不爱黄金的?” “喜欢就拿十个走,正好也让你家人高兴高兴。”云娇雁淡淡一笑。 这里的金条最起码有一千个,拿出十个去收买人心不算贵。 红杏闻言,整个人都愣住了! “什么?十……十条!世子妃你在开玩笑吧?!”红杏眼珠子都要砸在地上了! 就是把她全家都卖了,也值不起半条黄金啊! 云娇雁为何要给她十条黄金? 红杏想着想着,心里有些不安,又觉得应该是云娇雁戏耍她,难不成是把自己当做弃子了要打发? 念及此,红杏立刻吓得跪了下来:“世子妃饶命!奴婢已经知道错了,已经痛改前非,日后一定向着世子妃,绝不敢有二心!” 云娇雁看着她这吓得魂不附体的模样,便已经知道她如今对自己有足够的畏惧。 此时再给一点甜头,那红杏一定会彻底归顺。 于是,云娇雁笑道:“行了,别跪了,赶紧起来吧。我这个人呢有个特点,自家的狗要是犯了错,我是舍不得惩罚的。但如果是别家的狗,哪怕是在我门口狂吠两声,我也会抓进来宰了。” 红杏是个聪明人,自然听出她言外之意,立刻表忠心:“世子妃放心,我是您的狗,我这辈子都只当您的狗!” 云娇雁挑眉一笑,起身主动将她扶了起来:“好,那我就信你这一回,但你记住,你只有这一次机会了。日后若再敢背叛我,死的就不只是你一个人,而是你全家。” 红杏双手更抖得厉害,瞳孔都在地震一般颤抖! 云娇雁转身捡了十根金条,起身递到她手中:“你家里有几口人?都在王府伺候?” 红杏立刻道:“我家里就四口人,我爹娘,还有一个弟弟。现在就我在您的院子里伺候,我爹娘在太妃那边伺候着,弟弟在世子爷那里伺候。” 云娇雁点头,心中已经有了一番筹划。 “这十根金条你自己拿出去存着,作为你日后出嫁的嫁妆。女儿家大了,就不要老想着帮衬父母,先顾着自己才行。否则像你这样的出身,是没有人给你撑腰的,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云娇雁道。 红杏听着她的话,心中感动! 她在家中因为是个女儿,所以从来都不受宠,永远只能吃剩菜剩饭。 她活着赚取的所有的东西,都要给弟弟留着。 从来没有人爱过她,也没有人教过她要为自己打算。 云娇雁是第一个这么为她打算,第一个这么认真关心她的人。 一时间,她想起自己从前伤害云娇雁的种种事,后悔又愧疚。 哇的一声哭出来之后,狠狠地给了自己几个大耳刮子。 又一次跪在地上,不断地磕头认错:“世子妃菩萨心肠,我以前却还助纣为虐,我真是瞎了眼,良心被狗吃了!我不是人!” 云娇雁赶忙拦住她:“好了,既然已经痛改前非,那过去的就让它过去,既往不咎。你再拿上三根金条,给你父母和弟弟。但你记住,一定要先把你的金条存起来以后,再回去见他们。同时,也不要告诉他们这里还有十根金条。” 红杏点点头,又道:“世子妃给我十根金条已经够多了,我岂能再要三根?给他们的金条,就从我这十条里面拿吧!” 听着这话,云娇雁耳朵才算舒服了些。 红杏能说出这番话,就说明她是真心悔改,也还算有些良心的。 云娇雁没有阻拦:“好,那你赶紧去办。另外再问问他们愿不愿意到我院子里来做事?若是愿意,我便去找王爷,开个口把人要过来。也免得日后他们被太妃和世子为难,到时候你夹在中间难做人。” 云娇雁替红杏想得这般周到,红杏早已经哭成泪人,把头都磕破了。 “世子妃大恩大德犹如再生父母,奴婢没齿难忘!此生一定一心一意侍奉主子!绝无二心!”红杏感激涕零。 “行了,别在地上跪着了,赶紧去办事吧。另外,你回来的时候在外面给我买五十根上好的圆木,再买一些木匠工具。”说着,云娇雁又拿出一根金条递给她。 红杏摇头拒绝,云娇雁语气微微严厉:“我从来不吃下人的钱,这根金条用不完的钱留起来,日后我差你办事,就从这里支钱。” 闻言,红杏心中更加敬佩她,又给她磕了一个头,这才起身去办事了。 红杏离开之后,云娇雁便直接进了毒医空间。 今日检测毒物的试剂条她全都保留了,她拿着这些试剂条进入检验室,用仪器检测。m.biqubao.com 看着电脑上显示的解毒配方,云娇雁眉头越拧越紧:“竟然有几百种毒物,分几百次调理,才能够彻底清除毒素,这皇家的人可真是够狠的!得亏是遇到了我,要是换做旁人,用错一味药,祁渊就等着毒发身亡。” 云娇雁无奈的叹息一声,随即开始调配毒方。 幸亏她的实验室里有古今中外无数种毒物,因此调配起来非常简单。 只是,最后还差一个玉莲子芽,这东西得取新鲜的才行。 云娇雁将调配好的毒液装入白色的小瓷瓶中,这才离开了毒医空间,又直奔祁渊的院子。 祁渊正在赏着荷花,见她来,眼里微微泛起光芒:“怎么又来了?还有事相求?” 云娇雁一哼,顺便从廊桥上弯腰摘了一株荷花,根部带着一个新鲜的莲蓬,一块儿被她摘下来了。 她动作太快,以至于冷风都没能拦得住。 “世子妃!你放肆!这可是王爷心爱的莲花,你怎么竟然连根拔起?!”冷风吓得浑身一紧。 王爷素来不让任何人动这莲花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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