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内。 王悍捂着胸口,坐在树根上喘息。 以他现代人的智慧,想甩掉这些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的山贼,问题不大。 关键是,他的这副身体,着实太弱了。 “百无一用是书生,果然没错啊。” 王悍盯着头顶上不断传来的破空之声,忍不住流露出羡慕之色。 这些山贼的武功底子倒是一般。 可能是习惯了在山林中行走的缘故,奔跑起来,赫赫生风,一个跃起,便是十几米的距离。 而王悍选的这个位置比较刁钻。 上面是一块大青石,下方则是密密麻麻的荆棘丛。 不注意看的话,还真不容易发现有个人藏在这里。 “太苦逼了,等生活安稳下来,必须得练武。” 前世的王悍,最起码也是个金领。 加班之余,他就会喊上一些同事去会所嫩模,或者是健身房锻炼。 生活已经这么苦了。 赚了钱,总得对自己好点对吧? 脑子里至少有十几种,能让这副身躯快速变强的手段,只可惜,他穿越过来的时间太短了,根本没机会施展拳脚。 “其实沈凌秋长的倒是挺不错的,比健身房故意卖弄的三点式小姐姐好看多了。” “可惜她身份太可怕了,土匪头子啊,谁知道是不是个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 察觉到周围没了动静以后,王悍便靠在树上,准备等到山贼们离开了再想办法脱身。 他太累了。 头歪在树上,很快便感到倦意袭来。 啪。 王悍轻轻拍着自己的脸,“危机尚未解除,不能睡!” “想办法转移注意力?” 想来想去,似乎只有女人能让王悍变得精神一些。 于是乎,他脑海里不断闪现出这辈子摸过的嫩模,看过的健身房小姐姐,以及……京城里花枝招展的富商千金。 到最后,眼前竟然浮现出沈凌秋的脸庞。 若隐若现,由远及近。 “颜值高,身材也挺好。” 王悍自语,“就是胸前有点瑕疵,跟飞机跑道似的。” “不对不对,比例不对,沈凌秋屁股圆润挺翘,怎么着也不至于胸部如此平坦。”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啪嗒。 枯树枝被踩断的声音蓦然响起。 王悍打了个激灵,定睛一看,顿时惊呆了。 眼前的沈凌秋竟然不是幻想,而是……沈凌秋本秋? 昏暗的光亮下,王悍亲眼看着沈凌秋面色微红,低头审视自己平坦的飞机场。 这副小女儿家的形态,跟大当家的身份相去甚远。 “飞机跑道是什么意思?” 沈凌秋冷淡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嘶。 王悍深吸了口气,苦笑道:“夸你呢,就是……” 王悍伸手往上托了托,“很大,一只手握不下的意思。” “无耻!” 唰啦一声,沈凌秋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一把短刀,直直地抵着王悍的咽喉。 “死,还是活,你选一个?” “当然想活。”王悍不假思索的点头道:“大当家的,我就不明白,你非要抢我一个书生当压寨夫君干什么?” “报仇。”沈凌秋脸色冷峻,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 “不当压寨夫君,难道不能报仇?” “对方是凌州州牧,手握重权。兹事体大,若非知根知底的自己人,我不放心。” 王悍被她的天真无邪逗笑了,“姑娘,就算你强迫我做压寨夫君,怎么就能保证我跟你同穿一条裤子呢?” “敢始乱终弃,我就杀了你,还有孩子。” 听到沈凌秋的威胁。 王悍意识到,这女人根本就是不可理喻。 还没上山呢,连没影的孩子都拿出来威胁了? 这叫个什么事? 其实这也是观念所致。 古人比较保守内敛,对待婚姻和家庭,自然不会像现代社会那么浮躁。 离婚?或者说抛妻弃子,万户人家里面也难找到一个。 而王悍作为书生,又是状元郎。 对名声自然极为爱护。 沈凌秋便想着奉献出自己的一切,逼着王悍与她走到一起,全心全意为她报仇。 可惜她没意识到。 王悍的灵魂已经换了,成了现代人的思想,对妻子这件事,自然没那么在意。 “没得商量吗?” 王悍苦恼不已,但凡有一点余地,他也不想抛弃状元郎的光明前途,去上山当土匪。 “没。” 沈凌秋冷静下来,盯着王悍说道:“你逃不了的,这次我可以原谅你,下一次,恐怕要受些皮肉之苦。” “罢了。” 沈凌秋叹息一声,短刀猛然拍向王悍的脸颊。 咣当一声。 如同泰山压顶一般,一下子把王悍砸晕了过去。 “我尼玛……” 临昏迷之前,王悍忍不住骂出一句国粹。 接下来的时间。 王悍迷迷糊糊中,感到身体一直处于颠簸状态。 旁边有微弱的喘息声,不用想也知道,自然是沈凌秋在看着他。 似乎发现了王悍已然清醒。 沈凌秋秀眉微蹙,再次抬起短刀将其打昏。 “狗日的……” 颠簸了不知道多久,被打晕了不知道多少次,终于安定了下来。 王悍感觉到,好像被人扛在身上,一路飞奔,跑了又不知道多久之后。 耳边顿时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声音。 “大当家回来啦。” “快,打开寨门,恭迎大当家回归。” “大当家的,这就是状元郎吗?呦呵,瞧着真秀气,跟个娘们似的。” 完了。 这是真进了土匪窝了。 王悍偷偷睁眼,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发现这里不过是一处石头堆砌而成的平台,背靠大山,里面是一条长长的溶洞。 洞口之外,至少有三道关卡守护山寨。 依天险而建,典型的易守难攻。 而平台外围,山风阵阵,吹得人身体止不住的晃动。 那些衣衫褴褛的男人们,手握木枪,看到沈凌秋时,腰杆顿时挺的笔直。 “这尼玛是土匪窝?” 王悍腹诽不已,“连京城的乞丐都不如,这沈凌秋,混的也不怎么样啊。” 看到山寨内的情况以后。 王悍似乎理解了沈凌秋的做法,以她的能力,可以凭借武力震慑寨内土匪。 却根本不懂如何经营山寨,导致土匪们缺衣少食,一个个面色枯黄,跟多少天没吃过饱饭似的。 就这就这就这…… 这点家底,凭什么跟堂堂的凌州州牧斗? 正思索时。 沈凌秋扛着他来到溶洞深处的一间木屋内,随手将其扔到床上。 “我知道你醒了。” 沈凌秋冷冷地说道:“准备一下,今晚拜堂成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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