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糟糕,我爹是张角_第一百四十四章 马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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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侯爷抿嘴一笑道:
  “你是没有看过军纪司这些年传回来的简报,招娣这丫头真是被屠兀骨那大老粗给带野了。”
  黎悦眉头一挑,好奇的看向侯爷。
  “就说去年,屠兀骨带着万余胡骑军北上打草谷,草原上的部落见到他们,无不望风而逃,其中有一个部族的族长抛弃了部落,带着百余骑向北逃亡;
  招娣这丫头硬是带着五十余骑追了人家两天两夜,末了将人家族长的首级给屠兀骨带了回去。”
  “这……”黎悦不由一愣,
  她很难将侯爷口中所说的李招娣和自己印象里的李招娣当成一个人。
  张侯爷顿了顿,接着说道:
  “不仅如此,那丫头还将草原上的孤儿都带了回来。”
  “什么!?”黎悦不禁讶然道:“草原上不是有个规矩,不到车轮高的孩子不能杀吗?”
  “她的确没有杀,而是将人家连同老人和妇人都带了回来。”
  “啊?”
  “屠兀骨也是太溺爱她了,对她做的这些事情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可军纪司的人去问她为什么要这样,你猜她怎么说?”
  “怎么说?”
  “她说草原上弱肉强食,部落里的男人都死了,只剩下这些老弱妇孺,留他们在草原上,要么在冬天死去,要么被其他部落的人给当做奴隶;
  反正在草原上难以存活,还不如带到汉地,给他们一块栖息地,让他们给太平商号的做事情,比如放羊、剃毛之类的。”
  黎悦掩嘴一笑道:“这妮子还真是有办法。”
  “你知道那些孩子都怎么样了吗?”
  “怎么样了?”
  “这些年,她从草原上带回来的男童也都长大了不少,大概有七八百个少年被她编入麾下,叫什么狼崽子,跟着她一起冲锋陷阵,就连屠兀骨的命令都不听,就听招娣的。”
  “还有这样的事?”
  “可不嘛,”张侯爷叹道:“当初救她一命,也是想着让她跟着沮芝学点本事,以后能够平平安安的过日子,结果……”
  黎悦深吸一口气,温柔的帮侯爷理了理衣领,淡淡道:“这是她的命,随她去吧。”
  张侯爷低头看向近在咫尺的黎悦,笑道:“这次召她回来,一来是皆怀县之急,二来也是想着将这丫头留在身边,你好好管教一下,
  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整天打打杀杀的像什么样子。”
  说着,张侯爷便想到了怀县的郑姜,悻悻道:“千万别像郑姜一样,以后哪个青年才俊敢娶啊。”
  黎悦嘴角微扬,侧眼看着自家侯爷,揶揄道:“你这口气,倒像是将招娣当成女儿了。”
  “可不就……”说到这里,张侯爷不由的噎住了,
  此时的他才反应过来,以自己的年纪不外乎也就二十郎当岁,刚及弱冠,而李招娣今年也才十五六,比自己小不了几岁。
  不过,
  若是算上张侯爷前世的年纪,倒的确可以当李招娣的父亲了。
  张侯爷见黎悦怔怔的盯着自己,不由咧嘴笑道:“我这不是把招娣当妹妹嘛,长兄如父嘛!”
  黎悦的神色忽地有些黯淡,用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肚子,落寞道:
  “都怪奴家不争气,这两年来却没给侯爷生个孩子……”
  “嘶——”张侯爷倒吸一口凉气,心想黎悦肯定是误会自己了,自己根本没有那个意思。
  再说了,
  张侯爷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能否在这个世界生下后代还不好说呢。
  何况黎悦从小就按照死士的标准去培养,训练严苛,对身体是否有所损伤也都不知道,
  所以张侯爷根本就没有想过让黎悦给自己生孩子。
  看到黎悦缓缓的低下了头,眼眸中擒着泪花,张侯爷颇为心疼,
  伸手将黎悦的下巴抬起,低头在其嘴唇上轻轻一点,柔声道:
  “咱们还年轻呢,再说生孩子这个事情,本就是顺其自然的,急不来。”
  “可是……”
  “若你这么着急,那咱们就……”说着,张侯爷就要去扯黎悦的衣服。
  “哐当!”
  张侯爷和黎悦一惊,赶紧寻声看去,黎悦更是一个侧身,将张侯爷挡在了自己的身后。
  马超呆愣在原地,两眼圆瞪的看着张侯爷和黎悦,他的手里是个托盘,掉在地上的应该是一碗肉末小米粥。
  “后厨一直忙着给伤兵熬粥,所以将侯爷的粥耽搁了,请侯爷恕罪。”
  说着,马超双膝跪地,将双手举过头顶拜道。
  张侯爷和黎悦对视一眼,两人均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尴尬。
  黎悦退后一步,与侯爷保持半臂的距离,颔首道:“是奴家让马超去准备的。”
  “哦,”张侯爷朝马超抬了抬手,开口道:“起来吧。”
  “谢侯爷。”
  马超现在十四岁,由于从小习武的原因,他的体魄很是壮硕,观其面容,倒也有一股子英武气。
  犹豫片刻后,马超就想躬身告退,但却被张侯爷叫住了。
  “军中可有人欺负你?”张侯爷问道。
  “不曾,”马超应声道。
  马超心里很清楚,自己的父亲马腾跟着董卓与眼前这个比自己年长不了几岁的年轻人为敌,打了两三年的仗,从未赢过。
  张昊之名,威震天下,在两年前便是天下诸侯中实力最强的一方,如今更是拜将封侯,听说就连那天子见了他也得打怵,不敢有丝毫的违逆。
  马超就纳了闷儿了,为何自己的父亲要与一个如此厉害的人为敌,
  如今好了,
  打到最后,自己的凉州老家都快被匈奴人给祸祸了,这才幡然醒悟,杀了董卓请降,早干嘛去了。
  父亲虽然被天子敕封为凉州牧,封了槐里侯,
  但这些都是眼前这个青年给的,与洛阳城里的那个还没有自己大的天子毫无瓜葛。
  他也知道自己三兄弟是作为质子留在张侯爷这里的,以防止父亲再度反叛。
  虽然作为质子在军中,但是马超并未受到欺负,
  一来是因为自己有着一身武艺,二来军中的那些将领都忙着整备兵马,研究兵略,又怎会有那闲工夫去折腾自己呢,
  何况军中的质子又不仅仅只有自己一个,那个给侯爷养马的漂亮姐姐不也是个质子吗。
  张侯爷点了点头,说道:“本侯打算将你那两个弟弟送去冀州善学斋学习,将来进入讲武堂,你舍得吗?”
  讲武堂?
  马超眼眸一亮,开口道:
  “侯爷,我能去讲武堂吗?”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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