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糟糕,我爹是张角_第一百八十一章 斩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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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平三年(公元186年),一月。
  张使君在历城接到太平内卫和红袖招送来的密信,了解了朝廷对青州的态度,与沮授商量过后,他决定带着三万冀州军和两万青州军返回冀州。
  留田丰和褚燕率两万五千冀州军驻扎东平陵,东顾齐郡,与临济的赵云部互成犄角之势。
  张牛角的两万冀州军驻扎在平原城,负责看护和押送冀州运往青州三郡的粮饷军械。
  赵云和卢沛的两万兵马在临济,南可望齐郡,东可看北海郡。
  这样一来,在青州三郡留下了六万五千兵马,足够应付一些变故了。biqubao.com
  主要是有田丰和赵云在,张使君还是放心的。
  至于高览,则被张使君一同带回了冀州。
  一来是想多与高览亲近亲近,毕竟得一虎将不易,总得放在身边宝贝一段时间;
  二来,担心高览一冲动,带着兵马去齐郡帮尘哥儿对付兖州军和豫州军。
  张使君等人回到信都已经二月份了,卢奴太守时苗传来消息,南匈奴王庭的商队已经抵达广昌,不仅如此,一些鲜卑族、羯族、氐族以及羌族的商队也都汇聚在广昌,争相与广昌的太平商号做买卖。
  太平商号从广昌收购来的货物则在卢奴进行分销,销售给一些并州、幽州和冀州本地的商号。
  俗话说商人云集之地,便是最繁华的地方。
  是以,整个中山郡有两个地方最为繁荣,第一是卢奴,第二就是广昌了。
  许多冀州本地的商人掮客都来到卢奴和广昌做买卖,开设酒楼、茶肆、赌馆、艺馆、青楼的多不胜数,其中大多都是太平商号的产业。
  至于屠兀骨编练的胡骑军,也没有辜负张使君的厚望,在开年时,便取得了一些成果。
  ………………
  时苗为人清廉,是个干实事的。
  今年一开年,整个冀州最忙碌的,恐怕除了内卫府的几个间谍头子和太平商号的沮芝以外,就属中山郡太守时苗了。
  一个月里,
  上半月在广昌,批阅外族商队的通关文书,视察互市情况和一些配套设施的建设。
  下半月回卢奴,给关内各州郡商队开具通关路引以及处理本郡政务。
  特别是太平商号在广昌和卢奴的产业发展迅速,摊子是越铺越大,光是雇佣匠人和苦力都有数千之众,这些人怎么安顿,怎么分配,都得时苗这个太守亲自把关。
  按理来说,有些事情应该由下面的人去做,时苗也不会如此辛劳。
  事实上,一些繁琐的杂务和一些跑腿的活计,的确都是下面的人来做,可开设互市这件事情本身就不是那么简单,其间不仅涉及到外事,还有纠纷等,
  人一多,自然会乱,特别是刚开始的时候,所有的章程都得时苗亲自过问把控。
  午时过后,
  时苗刚用完饭,走在北城墙上,看着城内繁闹的景象,心中甚慰。
  作为一郡的父母官,最开心,最有成就感的无非就是自己治下之地欣欣向荣,百姓安居乐业了。
  北城门外,络绎不绝的外族商队在兵卒的督促下,排着相对整齐的队伍,等候进城。
  骆驼的铃铛声、马匹的响鼻声、外族人的吆喝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为了维护广昌城的稳定秩序,田右亲自带着五千冀州战兵驻扎在广昌城内,是以在城墙上,城内、城外都能看见甲胄齐备的战兵。
  就在这时,一名小吏欣喜的爬上城墙,朝着时苗这边跑了过来。
  “府君!府君!”小吏一边跑一边喊道。
  时苗转过身看向小吏,见其一副欣喜的模样,应该是有什么好事了。
  小吏来到时苗身前,躬身拜道:“禀府军,回来了!回来了!”
  时苗眉头一挑,不由问道:“你说清楚,谁回来了?”
  小吏歇了两口气后,咽了咽唾沫,伸手指向东城门的方向,开口道:“胡骑军,胡骑军回来了!”
  “胡骑军回来了?”时苗大喜,
  去年底,也就是年关时,编练成军的一万余胡骑军正式北上……打外族人的草谷。
  没想到快两个月过去了,今日回来了。
  “快,快带我去看看!”时苗一边说着,一边往东城门的方向小跑而去。
  东城门外,身着赤色衣甲披风,头戴鬼面红缨兜鍪的胡骑军,骑在高头战马之上,个个昂首挺胸。
  他们此番北上,秉承着战士和老人杀掉,女人和儿童留下的原则,一路上烧杀劫掠,其中还有两个中小型的部落,一个是匈奴部落,一个是鲜卑部落。
  此次收获颇丰,战士们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只是戴着鬼面,外人看不到罢了。
  屠兀骨骑在一匹黑色骏马上,走在最前面,他的身旁跟着李招娣,李招娣的身上则是小一号的甲胄。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李招娣虽然是女儿家,但在胡骑军营中打熬了大半年,个子倒是长高了不少。
  “你先进城去通知太平商号的李掌柜,让他带人来接收咱们此番的斩获。”屠兀骨吩咐道。
  “诺”李招娣应声后,拍马向城内而去。
  城门处的守卒早就得到了哨骑的回报,自然不会阻拦友军。
  半个时辰过后,李掌柜带着十来个小厮跟着李招娣出了城门一看,尽皆傻眼了。
  李东来看着眼前胡骑军缴获来的东西,一时语塞,不由苦涩一笑道:“我的个乖乖,你们这是把人家部落都搬过来了吧!”
  不仅李东来傻眼了,他身后的十来个小厮更是目瞪口呆,
  这些东西,就他们这十来个人,得搬多久才搬得完啊,就算能搬完,商号的库房又哪里装得下啊?
  李招娣摘下面具,瞥了李东来一眼,调侃道:
  “李叔,我都跟您说了,让您多带点人,您还不信,怎么样,傻眼了吧!”
  李东来斜眼看向李招娣,没好气道:“你这妮子,就知道拿我开涮!”
  说完,李东来回头看向身后的小厮,呵斥道:“都别愣着了,还不赶紧回去叫人,让他们把城东的两间库房都腾出来,不,三间库房都腾出来!”
  一名小厮皱眉道:“那库房里的东西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往城南的库房里腾啊,不行就往城北的库房里腾!”说着,李东来没好气道:“对了,给卢奴城的王掌柜飞鸽传书,就说有大买卖了,让他赶紧带人带车来接货!”
  说完,李东来再次看向眼前的景象,脸都笑烂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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