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行动是托马斯中尉设下的局,目的就是要把杀神击毙在金焕钟家里。 正如船夫之前所料,由于狗子与黄色贝雷帽摩擦不断升级,导致了他们要下狠手,设局劫杀狗子。 金焕钟早年在南棒政府工作负责特情工作,就和黄色贝雷帽交情很深。他这人相当聪明,利用黄色贝雷帽不断地铲除政治上的异己人士,得以顺利的一路晋升,直至获得今日的崇高地位。可以说,与黄色贝雷帽的交情,是他最大的政治基础。 这次黄色贝雷帽决定设局劫杀狗子,要找一位之前与船夫组织没有交集的人,金焕钟自然就成了他们最理想的目标。对于这个凶残的雇佣兵组织提出的要求,金焕钟哪有推辞的权力,只能答应协助。 炳忠也是被托马斯中尉诳来的。这个家伙的脑子远没有他哥哥的好使,被托马斯中尉劝说了几句,诸如要为哥哥报仇,事成之后会帮他从其他军阀手上夺回他哥哥的地盘之类的空话,就傻傻的加入进来了。m.biqubao.com 他不但亲自带了六个武装分子过来,还承担了黄色贝雷帽队员这次的所有费用,让他们可以好吃好住的来到齐洲。让炳忠当冤大头,就是托马斯中尉诳他来的根本目的。 老实说,炳忠对能不能够为莱芒报仇一点都不上心,他只是憧憬着事成之后,黄色贝雷帽可以助他成为帮康地区的土皇帝,仅此而已。 “为什么一定要杀了这个人?”金焕钟慢慢的品着香茶,问对面的托马斯中尉。 “在我们的组织内,这个人叫杀神。虽然没有人见过他的真实相貌,但据说是一位很年轻的后起之秀。这人已经杀了我们很多人,包括你认识的布克上尉,鼎鼎大名的死神摩斯等等。他还破坏了我们很多次重大的行动,让组织损失惨重。所以总部已经下了格杀令,谁能杀得了他,就能加官晋爵,前途无量。”托马斯中尉高兴的说道。 刚才的情况他也看到了,在那枪林弹雨中,杀神的身姿虽然矫健,但这么多射出去的子弹,只要有一颗击中他,那就别说是杀神了,就算超人来了也没用。他确信杀神躲不过这一关,现在只需要找到这人的尸体,就能回去缴功领赏了。所以他为自己成功的设局击杀杀神而自豪,一时被胜利冲昏头脑,把该说不该说的都统统说了出来。 “呵呵。”金焕钟笑了笑说道:“托马斯中尉这次能高升,可别忘了我哦。” “还有我。”炳忠在翻译的帮助下,马上也把自己也加入到论功行赏的行列。 “那是当然,我们结成同盟,以后整个亚太区就都是我们的了。”托马斯中尉也爽快的说道。 盎格鲁撒克逊人没事就喜欢结盟的性格,是深嵌在骨子里的。他们老是希望围在自己身边的小弟越多越好,除了可以去欺负那些不想结盟的异己分子外,还可以最大限度的攫取这些煞笔小弟的剩余价值,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不过由于出发点动机已经不纯,所以注定这些同盟不会稳固,一旦发生危机,就会作鸟兽散。 不过等来的结果却令他们无比的失望!不管是黄色贝雷帽的队员,还是炳忠的侍卫和金焕钟的保镖,都没有找到杀神的尸体,最大的收获只是地上有一些新鲜的血迹! 对于这个结果托马斯中尉无疑是无法接受的,他不相信有人能从十多支冲锋枪的扫射中活下来。所以他立即站起来,要亲自到后花园查看。 天气太冷了,呼呼的海风不断的刮着。金焕钟和炳忠其实是极其不愿到外面去的,但看到托马斯中尉已经朝着外面走了,他们也只好勉强的跟在其后,一起来到后花园。 托马斯中尉带着一众士兵再次对后花园进行了地毯式的搜查。可结果还如之前一样令他失望,花园内除了一点血迹外,其它什么都没有发现。 三人顶着凛冽的寒风站在花园最出处的围栏前,看着下面黑乎乎的大海。良久,金焕钟才问道:“那人应该是堕海了吧?” “我也认为是这样,那人受伤后,知道已经无路可逃,干脆就跳海了。”炳忠附和着金焕钟的话说道。 道理托马斯中尉早就想到了,只是一天看不到杀神的尸体,他就不放心。因为他心里清楚,杀神不是浪得虚名的,能除掉布克上尉,射杀死神摩斯,吓跑克里斯上尉。这样的人,有那么容易死掉吗? 看到托马斯中尉只是一声不吭的盯着海面,上了年纪的金焕钟抵受不了外面的寒冷,和来自东南亚热带地区,完全不适应如此寒冷天气的炳忠一道回到了室内。 托马斯中尉又在围栏前站了一段时间,依然没有任何新的发现。他只好对跟随着他的两名黄色贝雷帽队员说道:“你们在这里守着,如果发现任何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示警。我心里始终不踏实,感觉那家伙还没死。” “放心吧中尉,我们会一直值守在这里,直到有人来换班为止。”其中一名队员说道。 “放心,不会让你们在这里超过两个小时的。”托马斯中尉向两人保证道。 托马斯中尉回到了温暖的会客厅,喝了两杯热茶后,才对金焕钟说道:“我始终有点不放心,派了我的两名队员在围栏处值守,防止那家伙没死重新爬上来。但天气实在太冷了,他们最多只能坚持两个小时。所以我希望您能安排一下值班轮换,我希望那里可以二十四小时有人看守着。” 金焕钟对这个提议当然没有意见,毕竟那些保镖是他花钱雇回来的,不用白不用。所以他马上对坐在身后的朴大成命令道:“你去安排一下人手,编好值班次序。我要求在围栏处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守,不能松懈,明白吗?” “是的,明白。”朴大成连忙回答道。 “我带来的六个人也可以参与轮班。”为了表示诚意,炳忠对朴大成说道。 “好的,我去安排。” 朴大成说完,就站起身子走出了会客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1_161529/69077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