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刚刚,他听完秦凡的新歌之后,完全没有了较量的心思。 【告白气球】这首歌是有毒吧! 听一遍之后,脑子里全是【亲爱的,爱上你,从那天起,甜蜜的很轻易】。 “秦凡不愧是总冠军!” “唱功和我平分秋色就罢了,在词曲方面的创作天赋也这么强!” 霍峰抬起头,露出一个笑容,看向经纪人有些感慨的说道。 “其实,秦凡这歌,并不出众!” 经纪人方彬有点害怕霍峰被打击到,连忙中肯的说道。 霍峰点了点头: “方哥,你说的确实没错!!” “但是,这次,确实是我输了!” “小霍,你保持平常心!” 方彬还是忍不住安慰霍峰。 作为一个歌手,心态是很重要的。 毕竟销量爆炸的天王,也就那么多。m.biqubao.com 要是心态不稳,那以后可就毁了! “没事儿!!方哥,我很好!!” “我虽然输了,但也没有完全输!” “我这次并不是输在唱功上,而是输在歌曲的受众上!” “……” 听到霍峰的话,方彬无奈的笑了笑。 这……还真是会总结原因呢! 但说的十分有道理。 大家以为秦凡会写什么励志的歌词,这样显得更加有深度。 不过也容易变成假大空。 所以当知道秦凡唱的歌是自己写的之后,外界一直都是不太看好的。 一个大二的在校生,怎么可能写出有深度的歌词来? 但让大家没有想到的是,秦凡反其道而行,直接写了一首朗朗上口的小情歌。 而且甜度直接爆表! 对霍峰的总结,方彬摊了摊手: “没办法的事情,公司原本打算给你安排曲皇作曲人的!” “但是时间太赶了,加上曲皇们创作,都是要细细打磨的!” “所以!!” “不要气馁,下次一定安排曲皇给你写!” “……” 霍峰微微一笑,摇了摇头道: “就秦凡这四两拨千金的创作,估计换了曲皇来……” 话,霍峰没有说完。 但方彬却听懂了霍峰的意思。 秦凡这种打法,确实出乎人意料之外。 不过,这也表明了秦凡的创作天赋并不是很高。 有了一个实力摸底之后,下次曲皇上阵,一定能超过秦凡。 “之前,我还不太明白,为什么友谊娱乐能够放任何友军胡作非为了!” “外界还说这是因为何友军够大牌呢!” “结果呢??” “敢情是友谊娱乐对秦凡的新歌,有着足够的信心!” “难怪什么宣传都没有!!” “不但没有宣传,连节目都没上一个!” “不过,秦凡有七天都没动静了!” “之前各大媒体都说秦凡是怕了何友军,所以才消失的!” “现在看来,根本就是猜错了!!” “那么,秦凡到底去哪里了??” “之前没有出现就罢了,现在新歌已经发了,人也不见!” “我刚刚还去他账号下看了,结果还是没有!!” “不过他的经纪人林龄倒是发了一条动态。” 而且发的动态还是秦凡新歌的宣传语【手持气球花语间,一言一行皆是你】!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方彬特别好奇,秦凡到底去哪里了!! 霍峰一听,笑出了声音: “你还真别说,这我是真知道!” “你知道?” 方彬看向霍峰,好奇的问道。 “他回老家了!” “……” 方彬闻言愣了。 他没听错吧!! 发歌的时候,秦凡回老家了?? 他家不是在苏江市的一个小县城吗? “他回老家??” “七天,都是回老家了?” 方彬不可置信的问道。 关键是这个点,回老家干嘛呢? 霍峰笑了笑,道: “这个点,农村不是正在割稻谷嘛!!” “他家就在江南水乡之地,什么都不多,就田多!他家也就十几二十亩的田吧!” “你怎么知道的?” 方彬不敢相信秦凡竟然回去割稻谷去了。 就下意识问了一句。 “我和他虽然是竞争对手,但那只是台面上,其实,我们比赛的时候,关系就很不错了!” “前段时间,大家都在说秦凡是怕了何友军,所以才没有踪影了!” “我是不相信的,毕竟秦凡从比赛的时候,就看的出来不是一个喜欢逃避困难的人!!” “所以我今天晚上的时候,就给他打了个电话!” “他说他在老家,正在打谷子呢!” “准确的来说,就是何友军宣布要发歌那天,他就回老家去了!” “之前掰苞米的时候,他正在参加比赛,加上家里苞米不多,他就没回去!” “这不,那天看到他爹打电话来关心,他就想起他家今年种了十几亩的水稻!” “……” 方彬:“……” 这合理吗? 几十万一场的商演,路演,秦凡看都不看,也不参加! 一块钱一斤的谷子,他要回去亲自割!! 这多少是有些不合理的了! 不仅他觉得不合理,就连秦凡的经纪人林龄也觉得不合理。 而此时,不仅仅是何友军他们这些作曲人在听秦凡的新歌。 也不仅仅是霍峰这样的竞争对手在听。 还有广大的网友们,也在听。 而且,听完了这个月的新歌之后,心里也有了一个大致的排名。 印象最为深刻的,自然是【告白气球】! 第二位的,就是何友军的【野风】! 最后的,就是霍峰的【路遇人间烟火】! 当然,对于这个排名,大家还是有争议的,争议的来源自然是第二和第三名。 两首歌的风格有点过于接近了,所以考校的更多的,是两位歌手的唱功了! 而对于秦凡的【告白气球】,他们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喜欢了。 而且是不加掩饰那种! 听完之后就下载,下载之后就开始在微博上安利! “我的天!” “这首歌也太甜了吧!” “说出来大家可能不信,我已经五十岁了,但是听到这歌的时候,我就想起我三十多年前,追求我老婆的场景!她那时候什么都没要,只有我用银杏叶做的一把花!!” “【告白气球】真的太甜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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